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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青科技:关于公司2023年前三季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公告日期:2023-10-26

长青科技:关于公司2023年前三季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PDF查看PDF原文

证券代码:001324          证券简称:长青科技      公告编号:2023-037
          常州长青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2023年前三季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常州长青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10月24日召开第
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及第四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年前三季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此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现将公司2023年前三季度利润分配预案公告如下:

    一、利润分配预案基本情况

  1、利润分配预案

  根据公司 2023 年第三季度报告(未经审计),公司 2023 年 1-9 月合并报表归
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59,540,665.51 元,母公司 2023 年 1-9 月实现净利润
36,427,639.04 元。截至 2023 年 9 月 30 日,公司合并报表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
为 260,596,294.41 元,母公司可供分配利润为 163,946,799.29 元。按照孰低原则,将以母公司报表中可供分配利润为依据拟定本次前三季度利润分配预案。

  为积极履行上市公司社会责任,更好地回报投资者,同时结合公司发展阶段、未来资金需求等因素,在兼顾公司未来业务发展及生产经营的资金需求的前提下,
公司拟以截至 2023 年 9 月 30 日的总股本 13,800 万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
股派发现金红利 0.22 元(含税),共计派发现金红利 3,036.00 万元(含税)。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以后年度分配。本次利润分配不进行资本公积转增股本,不送红股。若利润分配预案实施前公司总股本或可参与分配的股本基数发生变动,将按照分配总额不变的原则对分配比例进行调整。

  2、利润分配的合法性、合规性


  本次公司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法》、《企业会计准则》、《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3 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等规定,预案符合公司确定的利润分配政策等。该方案的实施不会造成公司流动资金短缺或其他不良影响。公司本次现金分红水平与所处行业上市公司平均水平不存在重大差异。

    二、相关审批程序及意见

  1、董事会意见

  公司于 2023 年 10 月 24 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公司 2023 年前三季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 2023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2、监事会意见

  公司于 2023 年 10 月 24 日召开第四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公司 2023 年前三季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拟定的 2023 年前三季度利润分配预案与公司业绩成长性相匹配,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及相关法律法规对利润分配的要求。

  3、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本次利润分配预案是基于公司持续的盈利能力和良好的财务状况,在保证公司利润分配后能正常经营和持续发展的前提下,充分考虑广大投资者的利益做出的决策,有利于广大投资者参与和分享公司发展的经营成果,兼顾了股东的利益,与公司经营业绩及未来发展相匹配,公司 2023 年前三季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同意公司董事会的利润分配预案并同意将预案提交 2023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三、相关风险提示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综合考虑了公司的盈利状况、经营发展、合理回报股东等情况及因素,不会对公司经营现金流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和发展。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3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四、备查文件
1、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2、第四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常州长青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 年 10 月 24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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