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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青科技:第四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公告日期:2023-08-09

长青科技:第四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PDF查看PDF原文

证券代码:001324          证券简称:长青科技        公告编号:2023-023
          常州长青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常州长青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通知于2023年8月7日以当面宣读方式向全体董事发出,本次会议采用紧急会议的形式召集,召集人已在本次会议上做出了相应说明。会议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的方式召开,会议由董事周银妹女士主持,本次会议应参会董事9人,实际参会董事9人,监事陈枫、财务总监凌芝及董事会秘书徐海琴列席会议,本次会议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经与会董事认真审议,表决通过如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关于选举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董事长的议案》

    表决结果:9 名同意;0 名弃权;0 名反对。

    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董事已经公司 2023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选举产生,根
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本次会议审议通过选举周银妹女士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董事长,任期三年,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本届董事会届满之日为止。

    周银妹女士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或尚未有明确结论的情形,不是失信被执行人。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的《关于董事会、监事会完成换届选举及聘任高级管理人员、证券事务代表和审计部负责人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22)。


    二、审议通过《关于选举公司第四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委员的议案》

    表决结果:  9 名同意,0 名反对,0 名弃权。

    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董事已经公司 2023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选举产生,公
司董事会下设战略委员会、提名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计委员会。本次会议审议通过议案具体情况如下:

    战略委员会:周银妹女士(主任委员)、胡军科先生、上官俊杰先生。

    审计委员会:康卫娜女士(主任委员)、周银妹女士、上官俊杰先生。

    提名委员会:上官俊杰先生(主任委员)、周银妹女士、康卫娜女士。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上官俊杰先生(主任委员)、周银妹女士、康卫娜女士。
    公司第四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组成人员,任期三年,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本届董事会届满之日为止,期间如有委员不再担任公司董事职务,将自动失去委员资格。

    以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组成人员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或尚未有明确结论的情形,不是失信被执行人。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的《关于董事会、监事会完成换届选举及聘任高级管理人员、证券事务代表和审计部负责人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22)。

    三、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公司总经理的议案》

    表决结果:9 名同意;0 名弃权;0 名反对。

    为完善公司管理制度,科学使用人力资源,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等规定,本次会议审议通过聘任丁静为公司总经理,任期三年,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本届董事会届满之日为止。

    丁静女士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或尚未有明确结论的情形,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独立董事已对该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的《关于董事会、监事会完成换届选举及聘任高级管理人员、证券事务代表和审计部负责人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22)和《关于对公司聘任高级管理人员的独立意见》。

    四、逐项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公司副总经理的议案》

    1、《聘任薛斌峰为公司副总经理》

    表决结果:9 名同意;0 名弃权;0 名反对。

    2、《聘任张运宏为公司副总经理》

    表决结果:9 名同意;0 名弃权;0 名反对。

    为完善公司管理制度,科学使用人力资源,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等规定,本次会议审议通过聘任薛斌峰及张运宏为公司副总经理,任期三年,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本届董事会届满之日为止。

    薛斌峰先生及张运宏先生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或尚未有明确结论的情形,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独立董事已对该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的《关于董事会、监事会完成换届选举及聘任高级管理人员、证券事务代表和审计部负责人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22)和《关于对公司聘任高级管理人员的独立意见》。

    五、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公司总工程师的议案》

    表决结果:9 名同意;0 名弃权;0 名反对。

    为完善公司管理制度,科学使用人力资源,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等规定,本次会议审议通过聘任李群力为公司总工程师,任期三年,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本届董事会届满之日为止。

    李群力先生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
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或尚未有明确结论的情形,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独立董事已对该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的《关于董事会、监事会完成换届选举及聘任高级管理人员、证券事务代表和审计部负责人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22)和《关于对公司聘任高级管理人员的独立意见》。

    六、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公司财务负责人的议案》

    表决结果:9 名同意;0 名弃权;0 名反对。

    为完善公司管理制度,科学使用人力资源,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等规定,本次会议审议通过聘任凌芝为公司财务负责人,任期三年,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本届董事会届满之日为止。

    凌芝女士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或尚未有明确结论的情形,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独立董事已对该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的《关于董事会、监事会完成换届选举及聘任高级管理人员、证券事务代表和审计部负责人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22)和《关于对公司聘任高级管理人员的独立意见》。

    七、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公司董事会秘书的议案》

    表决结果:9 名同意;0 名弃权;0 名反对。

    为完善公司管理制度,科学使用人力资源,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等规定,本次会议审议通过聘任徐海琴为公司董事会秘书,任期三年,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本届董事会届满之日为止。徐海琴女士已于 2012 年 2 月取得董事会秘书资格证书,具有相关专业知识和履行公司董事会秘书职责所应具备的能力,能够胜任公司董事会秘书的履职要求。

    徐海琴女士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
分,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或尚未有明确结论的情形,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独立董事已对该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的《关于董事会、监事会完成换届选举及聘任高级管理人员、证券事务代表和审计部负责人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22)和《关于对公司聘任高级管理人员的独立意见》。

    八、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公司证券事务代表的议案》

    表决结果:9 名同意;0 名弃权;0 名反对。

    为完善公司管理制度,科学使用人力资源,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等规定,本次会议审议通过聘任黄飞为公司证券事务代表,任期三年,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本届董事会届满之日为止。黄飞先生已于 2023 年 7 月取得董事会秘书资格证书,具备担任公司证券事务代表所必须的专业知识。

    黄飞先生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或尚未有明确结论的情形,不是失信被执行人。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的《关于董事会、监事会完成换届选举及聘任高级管理人员、证券事务代表和审计部负责人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22)。

    九、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公司审计部负责人的议案》

    表决结果:9 名同意;0 名弃权;0 名反对。

    为完善公司管理制度,科学使用人力资源,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等规定,本次会议审议通过聘任翟宇英为公司审计部负责人,任期三年,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本届董事会届满之日为止。

    翟宇英女士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
或尚未有明确结论的情形,不是失信被执行人。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的《关于董事会、监事会完成换届选举及聘任高级管理人员、证券事务代表和审计部负责人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22)。

    十、备查文件

    1、第四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对公司聘任高级管理人员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常州长青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 年 8 月 8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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