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1324 证券简称:长青科技 公告编号:2023-015
常州长青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第一次职工代表大会决议公告
常州长青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监事会任期即将届满,根据《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公司章程》等相关法律法规
的有关规定,公司于 2023 年 7 月 20 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了公司 2023 年第一次
职工代表大会。会议应到职工代表 65 人,实到 65 人。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
经与会职工代表审议,与会职工以举手表决形式同意选举刘延兴先生(简历见附件)担任公司第四届监事会职工代表监事。刘延兴先生将与公司股东大会选举产生的 2 名非职工代表监事共同组成公司第四届监事会,任期同股东大会选举产生的非职工代表监事任期一致。在第四届监事会监事就任前,第三届监事会职工代表监事仍依照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履行职工代表监事的职务。
特此公告。
常州长青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23 年 7 月 20 日
附件:第四届监事会职工代表监事履历
刘延兴先生,1982 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高中学历,2003
年 5 月至 2006 年 5 月,在常州市光华兴精机有限公司从事装配工作;2006 年 8
月至今,先后担任公司运营部生产办车间操作、班长、主任。
截至目前,刘延兴先生未持有本公司股份,与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
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相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不是失信被执行人,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3.2.2 条第一款规定的不得提名为监事的情形,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股票上市规则》及交易所其他相关规定等要求的任职资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