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1322 证券简称:箭牌家居 公告编号:2023-031
箭牌家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完成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提示:
● 限制性股票首次授予日:2023 年 6 月 26 日
● 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上市日:2023 年 7 月 19 日
● 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数量:450.92 万股
● 首次授予人数:173 人
● 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8.95 元/股
● 股票来源:公司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公司 A 股普通股股票
箭牌家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箭牌家居”或“公司”)于 2023
年6月26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 了《关于向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董事会确定限制性股票的首次授予日为 2023 年 6 月 26 日,同意向 173 名激励
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 450.92 万股。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 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有关规则 的规定,公司完成了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次激励计划”) 首次授予登记工作,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激励计划已履行的决策程序和信息披露情况
1、2023 年 5 月 19 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箭
牌家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箭牌家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相关事宜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已经就本次激励计划相关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同意公司实行本次激励计划;北京市中伦(深圳)律师事务所出具了《北京市中伦(深圳)律师事务所关于箭牌家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法律意见书》。
2、2023 年 5 月 19 日,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箭
牌家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箭牌家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核实公司<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公司监事会对本激励计划发表了核查意见。
3、2023 年 5 月 20 日,公司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等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发布了《独立董事公开征集委托投票权报告书》,公司独立
董事饶品贵先生受其他独立董事的委托作为征集人,就公司拟于 2023 年 6 月 13
日(周二)召开的 2023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的有关股权激励计划相关议案向公司全体股东征集委托投票权。
4、2023 年 5 月 20 日至 5 月 29 日,公司在内部 OA 公告栏对本次激励计划
激励对象的姓名和职务进行了公示。在公示期内,公司个别员工向监事会询问了激励对象的确定规则、流程等情况,对此,公司监事会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箭牌家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本次激励计划”或《激励计划》)等相关规定并就相关问询进行核实或回复,通过本次激励对象名单公示,公司监事会未发现有关激励对象人员存在不符合公司激励计划规定条件的情况。公司监事会结合公示情况对本次激励计划中首次授予部分激励对象进行了核查,并就相
关 公 示 情 况 及 核 查 情 况 于 2023 年 6 月 3 日 在 巨 潮 资 讯 网
(http://www.cninfo.com.cn)等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了《监事会关于公司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公示情况说明及核查意见》。
5、2023 年 6 月 13 日,公司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等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了《关于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及激励对象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
6、2023 年 6 月 13 日,公司召开 2023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
《关于<箭牌家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箭牌家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等议案。公司实施本激励计划获得股东大会批准,董事会获得授权确定限制性股票授予日、在激励对象符合条件时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并办理授予限制性股票所必需的全部事宜。
7、2023 年 6 月 26 日,公司分别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第二届
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的议案》《关于调整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及授予数量的议案》《关于向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独立意见,公司监事会发表了同意意见,北京市中伦(深圳)律师事务所出具了《北京市中伦(深圳)律师事务所关于箭牌家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调整及首次授予相关事项的法律意见书》。
二、本次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授予的登记完成情况
1、首次授予日:2023 年 6 月 26 日
2、首次授予数量:450.92 万股
3、股票来源:公司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公司 A 股普通股股票
4、首次授予价格:8.95 元/股
5、首次授予对象: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激励对象总人数为 173 人,本次
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在各激励对象间的分配情况如下表所示:
获授的限制性 占授予限制 占本激励计划公
姓名 职务 股票数量(万 性股票总数 告日公司总股本
股) 的比例 的比例
中层管理人员、核心管理人员及 450.92 80.00% 0.4670%
核心技术(业务)人员(173 人)
预留部分 112.73 20.00% 0.1167%
合计 563.65 100.00% 0.5837%
说明:(1)首次授予的激励对象不包括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为在本公司任职的中层管理人员、核心管理人员及核心技术(业务)人员,也不包括公司独立董事、监事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及其配偶、父母、子女。
(2)上述任何一名激励对象通过全部在有效期内的股权激励计划获授的本公司股票均
未超过公司总股本的 1%。公司全部有效期内的激励计划所涉及的标的股票总数累计不超过股权激励计划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时公司股本总额的 10%。预留权益比例未超过本激励计划拟授予权益总数量的 20.00%。
(3)预留部分的激励对象将于本激励计划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 12个月内确定,经董事会提出、独立董事及监事会发表明确意见、律师发表专业意见并出具法律意见书后,公司在指定网站按要求及时披露激励对象相关信息。
(4)上表中数值若出现总数与各分项数值之和尾数不符,均为四舍五入原因所致。
6、本次授予限制性股票不会导致公司股权分布不具备上市条件的情况。
三、本激励计划的限售期和解除限售安排
本激励计划授予的限制性股票限售期分别为自授予的限制性股票授予登记完成之日起 12 个月、24 个月、36 个月。本激励计划授予的限制性股票在激励对象满足相应解除限售条件后将按约定比例分次解除限售,具体情况如下:
1、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的解除限售期限和解除限售安排
解除限售权益数
解除限售安排 解除限售时间 量占授予权益总
量的比例
自限制性股票首次授予登记完成之日起 12 个月后的首个
第一个解除限售期 交易日起至限制性股票首次授予登记完成之日起24 个月 30%
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自限制性股票首次授予登记完成之日起 24 个月后的首个
第二个解除限售期 交易日起至限制性股票首次授予登记完成之日起36 个月 30%
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自限制性股票首次授予登记完成之日起 36 个月后的首个
第三个解除限售期 交易日起至限制性股票首次授予登记完成之日起48 个月 40%
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2、本次激励计划预留部分的限制性股票的解除限售期限及解除限售安排
解除限售权益数量
解除限售安排 解除限售时间 占授予权益总量的
比例
自预留限制性股票授予登记完成之日起 12个月后的首个
第一个解除限售期 交易日起至预留限制性股票授予登记完成之日起24个月 30%
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自预留限制性股票授予登记完成之日起 24个月后的首个
第二个解除限售期 交易日起至预留限制性股票授予登记完成之日起36个月 30%
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解除限售权益数量
解除限售安排 解除限售时间 占授予权益总量的
比例
自预留限制性股票授予登记完成之日起 36个月后的首个
第三个解除限售期 交易日起至预留限制性股票授予登记完成之日起48个月 4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