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1319 证券简称:铭科精技 公告编号:2024-016
铭科精技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每股分配比例: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现金红利 3.8 元(含税)
本次利润分配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具体日期将在权益分派实施公告中明确。
在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前,如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公司拟维持“分配比例不变”的原则,相应调整分配总额,并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铭科精技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4 年 4 月 24 日召开第
二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3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现将具体内容公告如下:
二、利润分配方案
公司 2023 年度财务报表已经天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并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经审计,公司 2023 年度合并报表中归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为 90,826,480.31 元,其中母公司实现的净利润为 74,233,217.10 元。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按照公司 2023 年度实现净利润的 10%计提法定盈余公积金 7,423,321.71 元。截
至 2023 年 12 月 31 日,合并资产负债表中的未分配利润为 330,674,742.15 元;
母公司累计可供分配的利润为 76,509,547.08 元。
根据公司持股 5%以上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长夏录荣先生的提议,以及基于对公司稳定的经营情况和对公司未来发展的信心,为与全体股东共享公司经
营成果,在符合《公司章程》规定的利润分配原则、保证公司正常经营和长远发展的前提下,以总股本 141,400,000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现金红利3.8 元(含税),预计分配现金红利 5,373.20 万元,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以后年度。
在本利润分配预案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至公司权益分派实施日期间,若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化,公司将按照“分配比例不变”的原则,对分红总金额进行调整。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符合中国证监会《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3 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公司章程》等规定,符合公司确定的利润分配政策、利润分配计划、股东长期回报规划以及相关承诺,公司的现金分红水平与所处行业上市公司平均水平不存在重大差异。
三、监事会意见
公司 2023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充分考虑了公司盈利情况、未来的资金需求等因素,不存在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有利于公司的持续、稳定、健康发展。同意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并同意将该预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四、其他说明
本次利润分配提案人为公司董事长,公司董事长提出的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充分考虑了广大投资者的合理诉求,有利于广大投资者分享公司发展的经营成果,与公司经营业绩及未来发展相匹配,符合公司的发展规划。本次利润分配不会造成公司流动资金短缺。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披露前,公司严格按照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制度的有关规定,严格控制内幕信息知情人范围,对相关内幕信息知情人履行了保密和严禁内幕交易的告知义务,同时对内幕信息知情人及时登记备案,防止内幕信息的泄露。
公司 2023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需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后方可实施,存在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五、备查文件
1、第二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2、第二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3、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表。
特此公告
铭科精技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 年 4 月 26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