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1319 证券简称:铭科精技 公告编号:2023-025
铭科精技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利润分配方案的情况
1、铭科精技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公司”)2022 年度权益分派方案
已获 2023 年 5 月 22 日召开的公司 2022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分配方案的
具体内容为:只分配,不转增。即以公司总股本 141,400,000 股为基数,每 10
股派送现金 2.50 元( 含税),合计派送现金人民币 35,350,000 元。本次分配不实
施资本公积转增股本、不分红股,剩余未分配利润留待后续分配。
2、本次实施的利润分配方案,与 2022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利润分配方案一致。
3、自分派方案披露至实施期间,公司股本总额未发生变化。
4、本次实施分配方案距离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时间未超过两个月。
二、权益分派方案
本公司 2022 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 141,400,000 股为基
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 2.500000 元人民币现金( 含税;扣税后,通过深股通
持有股份的香港市场投资者、QFII、RQFII 以及持有首发前限售股的个人和证券投资基金每 10 股派 2.250000 元;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个人股息红利税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本公司暂不扣缴个人所得税,待个人转让股票时,根据其持股期限计算应纳税额【注】;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证券投资基金所涉红利税,对香港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按 10%征收,对内地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
【注:根据先进先出的原则,以投资者证券账户为单位计算持股期限,持股
1 个月 含 1 个月)以内,每 10 股补缴税款 0.500000 元;持股 1 个月以上至 1
年( 含 1 年)的,每 10 股补缴税款 0.250000 元;持股超过 1 年的,不需补缴税
款。】
三、股权登记日与除权除息日
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为:2023 年 6 月 28 日;
除权除息日为:2023 年 6 月 29 日。
四、权益分派对象
本次分派对象为:截止 2023 年 6 月 28 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
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 以下简称“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
五、权益分派方法
1、本公司此次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 A 股股东现金红利将于 2023
年 6 月 29 日通过股东托管证券公司或其他托管机构)直接划入其资金账户。
2、以下 A 股股东的现金红利由本公司自行派发:首发前限售股。
3、以下 A 股股东的现金红利由本公司自行派发:
序号 股东账号 股东名称
1 07*****639 XIALURONG
2 03*****558 杨国强
3 08*****442 盛荣东莞)管理咨询合伙企业 有限合伙)
4 08*****492 聚麒东莞)管理咨询合伙企业 有限合伙)
5 08*****514 众坤东莞)管理咨询合伙企业 有限合伙)
在权益分派业务申请期间( 申请日:2023 年 6 月 16 日至登记日:2023 年 6
月 28 日),如因自派股东证券账户内股份减少而导致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现金红利不足的,一切法律责任与后果由我公司自行承担。
六、咨询方式
咨询地址: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咨询联系人:蔡玲莉
咨询电话:0755-38899778-8888
咨询邮箱:winstech_19@winstechfield.com
七、备查文件
1、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相关确认文件;
2、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
3、公司 2022 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特此公告。
铭科精技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 年 6 月 20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