润贝航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推迟发行公告
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特别提示
润贝航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润贝航科”、“发行人”或“公司”)根据《证券发行与承销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 144 号])(以下简称“《管理办法》”)、《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 196 号])、《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承销业务规范》(中证协发[2018]142 号)(以下简称“《业务规范》”)以及《深圳市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网上发行实施细则》(深证上[2018]279 号,以下简称“《网上发行实施细则》”)等相关规定组织实施本次首次公开发行股票。
1、本次发行流程、申购及缴款等环节的重点内容,敬请投资者关注:
(1)本次发行采用直接定价方式,全部股份通过网上向持有深圳市场非限售 A 股股份和非限售存托凭证市值(以下简称“市值”)的社会公众投资者发行,不进行网下询价和配售;
(2)本次发行价格:29.20 元/股。投资者按照本次发行价格于 2022 年 6 月
15 日(T 日,申购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交易系统并采用网上按市值申购方式进行申购,投资者进行网上申购时无需缴付申购资金,网上申购时间为 9:15-11:30、13:00-15:00;
(3)网上投资者应当自主表达申购意向,不得全权委托证券公司代其进行新股申购;
(4)网上投资者申购新股中签后,应根据 2022 年 6 月 17 日(T+2 日)公
告的《网上定价发行摇号中签结果公告》履行缴款义务,网上投资者缴款时,应遵守投资者所在证券公司相关规定。中签的投资者应确保其资金账户在 2022 年6 月 17 日(T+2 日)日终有足额的新股认购资金,不足部分视为放弃认购,由此产生的后果及相关法律责任,由投资者自行承担。中签投资者放弃认购部分的股份和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无效处理的股份由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保荐
机构(主承销商)”或“国信证券”)包销;
(5)当出现网上投资者缴款认购的股份数量不足本次公开发行数量的 70%
时,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将中止本次新股发行,并就中止发行的原因和后续安排进行信息披露。
(6)网上投资者连续 12 个月内累计出现 3 次中签后未足额缴款的情形时,
自结算参与人最近一次申报其放弃认购的次日起 6 个月(按 180 个自然日计算,含次日)内不得参与新股、存托凭证、可转换公司债券、可交换公司债券网上申购。放弃认购的次数按照投资者实际放弃认购新股、存托凭证、可转换公司债券与可交换公司债券的次数合并计算。
2、发行人与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郑重提示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理性投资,认真阅读本公告及同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和《证券日报》上的《润贝航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投资风险特别公告(第一次)》。
估值及投资风险提示
新股投资具有较大的市场风险,投资者需要充分了解新股投资风险,仔细研读发行人招股说明书中披露的风险,并充分考虑如下风险因素,审慎参与本次新股申购:
1、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行业分类指引》(2012年修订))发行人所属行业为“批发业”(F51)中证指数有限公司发布的行业最近一个月静态平均市盈率为13.95倍(截至2022年5月20日)。本次发行价格29.20元/股对应的发行人2021年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孰低的净利润摊薄后市盈率为22.99倍(每股收益按照2021年度经审计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孰低的归属于母公司股东净利润除以本次发行后总股本计算)。
本次发行市盈率高于中证指数有限公司发布的行业最近一个月静态平均市盈率,存在未来发行人估值水平向行业平均市盈率回归,股价下跌给新股投资者带来损失的风险,请投资者决策时参考。
根据《关于加强新股发行监管的措施》(证监会公告[2014]4号文)的要求,发行人和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在网上申购前三周内会连续发布投资风险特别公告,
公告的时间分别为2022年5月23日、2022年5月30日和2022年6月6日,敬请投资者重点关注。
2、本次公开发行股数为2,000万股,本次发行全部为新股,不设老股转让。发行人本次发行的募投项目拟使用募集资金投入金额为47,308.02万元。若本次发行成功,按本次发行价格29.20元/股、发行股份数量2,000万股计算,预计募集资金总额为58,400.00万元,扣除本次发行预计发行费用11,091.98万元(不含税)后,预计募集资金净额为47,308.02万元,不超过发行人本次募投项目预计使用的募集资金金额。
3、公司2021年营业收入为69,669.84万元,较2020年同比下降3.56%;营业利润为16,226.91万元,较2020年同比增长79.72%;利润总额为16,230.56万元,较2020年同比增长84.52%;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净利润为12,928.31万元,较2020年同比增长94.14%;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净利润为10,160.14万元,较2020年同比增长49.43%。
公司2022年一季度营业收入为12,300.90 万元,较 2021 年一季度同比下降28.82%;营业利润为2,281.89万元,较2021年一季度同比下降18.66%;利润总额为2,283.52万元,较2021年一季度同比下降18.58%;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净利润为1,880.96万元,较2021年一季度同比下降18.68%;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净利润为1,774.80万元,较2021年一季度同比下降20.17%。主要受2022年一季度全国新冠疫情影响,下游客户对航材需求有所减少。
2022年1-6月预计营业收入为26,000.00万元至37,000.00万元,同比增长-28.16%至2.23%;2022年1-6月预计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2,700.00万元至3,800.00万元,同比增长-27.12%至2.57%;2022年1-6月预计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2,600.00万元至3,800.00万元,同比增长-22.31%至13.54%。(2022年1-6月数据系公司财务部门初步测算数据,且未经审计、审阅,不构成公司的盈利预测或业绩承诺。)
特别提醒投资者关注公司业绩波动风险,审慎报价,理性参与投资。
重要提示
1、润贝航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不超过2,000万股人民币普通股
(A股)(以下简称“本次发行”)的申请已获中国证监会证监许可[2022]978号文核准。
2、本次发行采用网上按市值申购向持有深圳市场非限售A股股份和非限售存托凭证市值的社会公众投资者直接定价(以下简称“网上发行”)的方式进行,不进行网下询价和配售,并拟在深交所主板上市。网上发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进行。本次网上发行的申购简称为“润贝航科”,网上申购代码为“001316”。
3、发行人本次公开发行股份数量为2,000万股,其中网上发行2,000万股,占本次发行总量的100%。本次发行前发行人总股本为6,000万股,本次发行完成后发行人总股本为8,000万股。本次发行股份全部为新股,不安排老股转让。本次发行的股票无流通限制及锁定安排。
4、发行人与保荐机构(主承销商)综合考虑发行人基本面、所处行业、可比公司估值水平、市场情况、募集资金需求以及承销风险等因素,协商确定本次的发行价格为29.20元/股。此发行价格对应的市盈率为:
(1)22.99 倍(每股收益按照 2021 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遵照中国会计准则
审计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孰低的归属于母公司股东净利润除以本次公开发行后的总股本计算);
(2)17.24 倍(每股收益按照 2021 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遵照中国会计准则
审计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孰低的归属于母公司股东净利润除以本次公开发行前的总股本计算)。
5、若本次发行成功,预计发行人募集资金总额为 58,400.00 万元,扣除发行
费用 11,091.98 万元(不含税)后,预计募集资金净额为 47,308.02 万元,不超过招股说明书披露的本次发行募投项目预计使用的募集资金金额。发行人募集资金
的使用计划等相关情况已于 2022 年 5 月 23 日在《润贝航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
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中进行了披露。招股说明书全文可在巨潮资讯网(网址 www.cninfo.com.cn)查询。
6、网上发行重要事项
(1)网上申购
①本次网上申购时间为:2022 年 6 月 15 日(T 日)9:15-11:30、13:00-15:00。
网上投资者应当自主表达申购意向,不得全权委托证券公司代其进行新股申购。
②2022 年 6 月 15 日(T 日)前在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开立证券账户、且在
2022 年 6 月 13 日(T-2 日,含当日)前 20 个交易日日均持有深圳市场非限售 A
股股份和非限售存托凭证市值 1 万元以上(含 1 万元)的投资者方可参与网上申购。
③投资者按照其持有深圳市场非限售 A 股股份和非限售存托凭证市值确定
其网上可申购额度。根据投资者在 2022 年 6 月 13 日(T-2 日)前 20 个交易日
(含 T-2 日)的日均持有市值计算,证券账户开户时间不足 20 个交易日的,按
20 个交易日计算日均持有市值,持有市值 1 万元以上(含 1 万元)的投资者才
能参与新股申购,每 5,000 元市值可申购一个申购单位,不足 5,000 元的部分不计入申购额度,每一个申购单位为 500 股,申购数量应当为 500 股或其整数倍,但最高申购量不得超过本次网上发行股数的千分之一,即不得超过 20,000 股,同时不得超过其按市值计算的可申购额度上限。对于申购量超过按市值计算的网上可申购额度,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将对超过部分作无效处理;对于申购量超过网上申购上限 20,000 股的新股申购,深交所交易系统将视为无效予以自动撤销,不予确认。
④投资者在进行申购时,无需缴付申购资金。
⑤新股申购委托一经申报,不得撤单。投资者参与网上申购,只能使用一个有市值的证券账户。同一投资者使用多个证券账户参与同一只新股申购的,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将按深交所交易系统确认的该投资者的第一笔有市值的证券账户的申购为有效申购,对其余申购作无效处理。每只新股发行,每一证券账户只能申购一次。同一证券账户多次参与同一只新股申购的,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将按深交所交易系统确认的该投资者的第一笔申购为有效申购。投资者持有多个证券账户的,多个证券账户的市值合并计算。确认多个证券账户为同一投资者持有的原则为证券账户注册资料中“账户持有人名称”、“有效身份证明文件号码”均相同。证券账户注册资料以 T-2 日日终为准。
融资融券客户信用证券账户的市值合并计算到该投资者持有的市值中,证券公司转融通担保证券明细账户的市值合并计算到该证券公司持有的市值中。
(2)认购缴款
①网上投资者申购新股中签后,应根据《网上定价发行摇号中签结果公告》
履行缴款义务,确保其资金账户在 2022 年 6 月 17 日(T+2 日)日终有足额的新
股认购资金,不足部分视为放弃认购,由此产生的后果及相关法律责任,由投资者自行承担。投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