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1314 证券简称:亿道信息 公告编号:2024-077
深圳市亿道信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监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市亿道信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监事会任期即将届
满。2024 年 12 月 4 日,公司召开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公司监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四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的议案》。现将本次监事会换届选举情况公告如下:
公司第四届监事会将由 3 名监事组成,其中非职工代表监事 2 名,职工代表监
事 1 名。公司第三届监事会提名马保军先生、吴世明先生为第四届监事会非职工监事候选人,选举非职工代表监事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采用累积投票制逐项进行表决,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上述非职工代表监事将与职工代表监事王涛女士共同组成公司第四届监事会。公司第四届监事会任期三年,自 2024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计算。
为确保监事会的正常运行,在新一届监事会监事就任前,原监事仍将依照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忠实、勤勉履行监事职责,不得有任何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行为。
公司对第三届监事会各位监事在任职期间的勤勉工作和为公司发展所做出的贡献表示衷心的感谢。
特此公告。
附件:
1.第四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简历。
2.第四届监事会职工代表监事简历。
深圳市亿道信息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二〇二四年十二月四日
1、马保军先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79年5月生,本科学历。2003年7月至2005年8月,任四川锦江电子科技有限公司技术工程师;2005年8月至2006年8月,任深圳市亿道控股有限公司技术工程师;2006年8月至2008年8月,任深圳市同洲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研发中心副总经理;2008年8月至2010年9月,任深圳市亿道控股有限公司研发总监;2010年11月至2016年10月,任深圳市亿道数码技术有限公司董事;2016年10月至今,任深圳市亿道数码技术有限公司董事、总经理;2019年6月至今,任深圳市亿道信息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主席。
马保军先生直接持有公司股份2,653,624股,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以及其他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马保军先生不存在《公司法》不得担任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未受到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尚未有明确结论的情形;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3.2.2条所规定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情形;其符合《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资格。
2、吴世明先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80年生,本科学历。2016年3月至2021年12月,任深圳市理邦精密仪器股份有限公司IT总监;2022年1月至今,任深圳市亿道数码技术有限公司IT总监。
吴世明先生直接持有公司股份7,000股(后续公司将对其已授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7,000股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本次回购注销事项完成后,吴世明先生将不再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以及其他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吴世明先生不存在《公司法》不得担任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未受到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尚未有明确结论的情形;
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3.2.2条所规定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情形;其符合《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资格。
附件 2:第四届监事会职工代表监事简历
王涛女士,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95年生,硕士学历。2021年7月至2022年4月任深圳市科信通信技术股份有限公司海外客户经理;2022年4月至今任深圳市亿道数码技术有限公司总经理助理。
王涛女士直接持有公司股份2,100股(后续公司将对其已授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2,100股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本次回购注销事项完成后,王涛女士将不再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以及其他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王涛女士不存在《公司法》不得担任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未受到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尚未有明确结论的情形;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3.2.2条所规定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情形;其符合《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资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