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1314 证券简称:亿道信息 公告编号:2023-057
深圳市亿道信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
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市亿道信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亿道信息”)于 2023
年 7 月 24 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议案》(以下简称“该议案”),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 25,394.72 万元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使用募集资金 519.94 万元置换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合计使用募集资金 25,914.66 万元置换上述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前述事项符合募集资金到账后 6 个月内进行置换的规定。公司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保荐机构”)对本事项出具了无异议的核查意见。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深圳市亿道信息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2350 号)核准,并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同意,亿道信息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 3,511.15 万股,每股面值人民币 1.00 元,每股发行价格为 35.00 元,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总额为 122,890.25 万元,扣除发行费用 13,468.07 万元(不含税),募集资金净额为 109,422.18 万元。募集资金于
2023 年 2 月 6 日到账,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 2023 年 2 月 6
日出具了(XYZH/2023SZAA5B0006 号)验资报告进行验证。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管
理,保护投资者权益,公司设立了相关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对募集资金实施专项存储、专款专用,并与保荐机构、募集资金存放银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和《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截至 2022 年 7 月 24 日,公司累计使用募集资金
24,040.80 万元,募集资金专户余额为 85,730.44 万元(含利息收入)。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根据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募集资金使用计划的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项目名称 投资金额 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
坪山研发及产业化基 64,422.18 64,422.18
地建设项目
补充流动资金 45,000.00 45,000.00
合计 109,422.18 109,422.18
三、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和置换情况
(一)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截至 2023 年 3 月 31 日,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际投
资金额为 25,394.72 万元,拟使用募集资金人民币 25,394.72 万元置换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项目名称 拟投入募集资金 自筹资金预先投入金 拟置换金额
额
坪山研发及产业化基地建设项 64,422.18 25,394.72 25,394.72
目
合计 64,422.18 25,394.72 25,394.72
(二)自筹资金预先支付发行费用的情况
截至 2023 年 3 月 31 日,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支付发行费用总额 519.94 万
元,拟使用募集资金人民币 519.94 万元置换预先支付的发行费用,具体情况如
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序号 项目名称 发行费用(不含 自筹资金预先支付金额 拟置换金额
税) (不含税)
1 承销及保荐费 10,773.22 75.47 75.47
2 审计及验资费 1,518.87 358.49 358.49
3 律师费 556.60 37.74 37.74
4 用于本次发行的信 566.04 - -
息披露费
5 发行手续费用 53.34 48.25 48.25
合计 13,468.07 519.94 519.94
注:如出现总数与各分项数值之和不符的情形,为四舍五入原因造成。
综上,公司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合计使用募集资金人民币 25,914.66 万元,本次拟以募集资金进行全部置换。
四、募集资金置换先期投入的实施
根据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公司已对募集资金置换先期投入作出安排:“本次募集资金到位前,公司将根据项目实际建设进度自筹资金先期投入,募集资金到位后置换已预先投入的自筹资金支付款项”。
公司本次置换与发行申请文件中的内容一致,未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也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本次募集资金置换时间距离募集资金到账时间不超过 6 个月。本次募集资金置换先期投入事项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 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五、公司履行的审议程序及独立董事意见
(一)董事会审议情况
2023 年 7 月 24 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
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合计人民币25,914.66 万元。
(二)监事会审议情况
2023 年 7 月 24 日,公司召开第三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
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合计人民币25,914.66 万元。
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提高了募集资金使用效率,符合全体股东的利益,相关内容和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 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3 年修订)》等相关规定。本次资金置换行为不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
(三)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本次募集资金置换时间距募集资金到账时间未超过六个月,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3 年修订)》等相关规定。董事会审议该项议案的表决程序合法、有效,本次募集资金置换行为未与募投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实施,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
因此,独立董事一致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合计人民币 25,914.66 万元。
六、专项意见说明
(一)会计师事务所鉴证结论
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针对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情况进行了专项审核,并出具了《深圳市亿道信息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置换专项审核报告》(XYZH2023SZAA5F0036),认为公司编制的《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专项说明》符合相关规
定,在所有重大方面公允反映了截至 2023 年 3 月 31 日止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
资金投资项目及支付发行费用的情况。
(二)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本次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及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意见,并由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鉴证,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公司本次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及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事项,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且置换时间距募集资金到账时间不超过六个月,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3 年修订)》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
综上,保荐机构对公司本次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及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事项无异议。
七、备查文件
1、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
2、第三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4、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深圳市亿道信息股份有限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核查意见;
5、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