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1313 证券简称:粤海饲料 公告编号:2023-076
广东粤海饲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23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完成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1、股票期权简称:粤海JLC1;
2、股票期权代码:037377;
3、股票期权首次授予日:2023 年 7 月 11 日;
4、授予登记完成日:2023 年 8 月 1 日;
5、首次授予的股票期权行权价格:8.98 元/份;
6、首次授予登记数量:2,200.00 万份;
7、首次授予登记人数:243 名;
8、期权有效期:60 个月;
9、授予行权期:本次授予的激励对象行权期为 4 期,分别为自授予之日起 12
个月后、24 个月后、36 个月后、48 个月后行权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发布的《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有关业务规则的有关规定,广东粤海饲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
司”)于 2023 年 7 月 11 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3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相关事项的议案》,并于 2023 年 8 月 1 日已办
理完成了公司2023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次激励计划”、“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的授予登记工作,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激励计划已履行的决策程序和信息披露情况
1、2023 年 5 月 19 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公司<2023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3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2023年股权期权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就本激励计划相关
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律师出具了相应的法律意见书。
同日,公司召开第三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3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核查公司<2023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公司监事会对本激励计划的相关事项进行核实并出具核查意见。
2、2023 年 5 月 23 日至 2023 年 6 月 2 日,公司对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
象姓名及职务在公司内网公告栏进行了公示,在公示期内,公司监事会未收到员工
对本激励计划激励对象的异议。2023 年 6 月 3 日,公司披露了《监事会关于公司
2023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公示情况说明及核查意见》(公告编号:2023-056)。
3、2023 年 6 月 7 日,公司召开 2023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
于公司<2023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3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2023年股权期权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同时,公司就内幕信息知情人及激励对象在本激励计划首次公开披露前 6 个月内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况进行了自
查。2023 年 6 月 9 日,公司披露了《关于 2023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
人及激励对象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公告编号:2023-060)。
4、2023 年 7 月 11 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七
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 2023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关于公司 2023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相关事项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监事会对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实并发表了核查意见,律师出具了相应的法律意见书。
二、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的情况
(一)首次授予基本情况:
1、股票期权首次授权日:2023 年 7月 11 日。
2、股票期权首次授予数量:2,200.00 万份。
3、首次授予人数:243 名。
4、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的行权价格:8.98 元/份。
5、股票来源:公司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公司 A 股普通股股票。
6、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股票期权在各激励对象间的分配情况如下表所示:
获授的股票期权数 占授予股票期权 占本激励计划公
序号 姓名 职务 量(万份) 总数的比例 告日股本总额的
(%) 比例(%)
一、高级管理人员(7 人)
1 郑会方 常务副总经理 45.00 1.64 0.06
2 冯明珍 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 45.00 1.64 0.06
3 曾明仔 副总经理 30.00 1.09 0.04
4 高庆德 副总经理 31.50 1.15 0.05
5 林冬梅 副总经理、财务总监 31.50 1.15 0.05
6 黎春昶 副总经理 30.00 1.09 0.04
7 韩树林 副总经理 30.00 1.09 0.04
二、其他激励对象(236 人)
核心管理人员、核心技术与业务人员以及董事会认 1,957.00 71.16 2.80
定需要激励的其他员工(236人)
首次授予合计(243 人) 2,200.00 80.00 3.14
预留部分 550.00 20.00 0.79
合计 2,750.00 100.00 3.93
注:1、上述任何一名激励对象通过全部有效的股权激励计划获授的本公司股票均未超过公司总股本的 1%;公司全部有效的激励计划所涉及的标的股票总数累计不超过公司股本总额的 10%;预留权益比例未超过本激励计划拟授予权益数量的 20%。
2、上述激励对象不包括董事、独立董事、监事,不包括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及其配偶、父母、子女。
3、预留部分的激励对象由本激励计划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 12 个月内确定,经董事会提出、独立董事及监事会发表明确意见、律师发表专业意见并出具法律意见书后,公司在指定网站按要求及时准确披露当次激励对象相关信息。超过 12 个月未明确激励对象的,预留权益失效。
4、表中部分合计数与各明细数直接相加之和在尾数上如有差异,是由于四舍五入所造成。
(二)本次激励计划的有效期、等待期、行权安排
1、有效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有效期为自股票期权首次授予之日起至激励对象获授的股票期权全部行权或注销完毕之日止,最长不超过 60 个月。
2、等待期:本激励计划授予的股票期权的等待期分别为自授权日起 12 个月、24 个月、36 个月、48 个月。等待期内,激励对象获授的股票期权不得转让、用于担保或偿还债务。
3、行权安排:
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股票期权的行权期及各期行权时间安排如下表所示:
行权安排 行权时间 行权比例
第一个行权期 自授予之日起 12 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授予之 20%
日起 24 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第二个行权期 自授予之日起 24 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授予之 30%
日起 36 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第三个行权期 自授予之日起 36 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授予之 25%
日起 48 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第四个行权期 自授予之日起 48 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授予之 25%
日起 60 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预留授予的股票期权的行权安排如下表所示:
行权期 行权安排 行权比例
自预留授予部分股票期权授权日起 12 个月后的首
第一个行权期 个交易日起至预留授予部分股票期权授权日起 24 20%
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自预留授予部分股票期权授权日起 24 个月后的首
第二个行权期 个交易日起至预留授予部分股票期权授权日起 36 30%
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自预留授予部分股票期权授权日起 36 个月后的首
第三个行权期 个交易日起至预留授予部分股票期权授权日起 48 25%
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自预留授予部分股票期权授权日起 48 个月后的首
第四个行权期 个交易日起至预留授予部分股票期权授权日起 60 25%
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在上述约定期间内,因行权条件未成就的股票期权,不得行权或递延至下期行权,并由公司按本激励计划规定的原则注销激励对象相应股票期权。股票期权各行权期结束后,激励对象未行权的当期股票期权应当终止行权,公司将予以注销。
在满足股票期权行权条件后,公司将为激励对象办理满足行权条件的股票期权行权事宜。
(三)本次激励计划的行权条件
行权期内,必须同时满足下列条件时,激励对象已获授的股票期权方可行权:
1、公司未发生如下任一情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