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1313 证券简称:粤海饲料 公告编号:2023-033
广东粤海饲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22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广东粤海饲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3 年 4 月 26 日召
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该预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2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2022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基本情况
经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 2022 年度合并报表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115,070,648.29 元,其中母公司净利润为
700,584,225.09 元;加上年初未分配利润,截止 2022 年 12 月 31 日,公司合并报
表 可 供 分 配 利 润 为 1,326,459,781.34 元 , 其 中 母 公 司 可 供 分 配 利 润 为
632,475,196.69 元。
为积极回报股东,与全体股东共同分享公司发展的经营成果,结合公司未来
发展规划,公司 2022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拟以 2022 年 12 月 31 日总股本
700,000,000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股利 0.48 元(含税),共派
发现金股利 33,600,000.00 元(含税),送红股 0 股(含税),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如公司在分红派息股权登记日之前发生增发股份、回购股份、可转债转增股本等情形导致分红派息股权登记日的总股份数发生变化,权益分派比例将在合计分派总额不变的前提下相应调整。
二、利润分配预案的合法性、合理性
公司 2022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中国证监会《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3 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公司章程》等有关利润分配的相关规定,充分考虑了公司 2022 年度盈利状况、未来发展资金需求以及股东投资回报等综合因素,不存在损害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符合公司长远发展的需要,公司 2022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合法、合规、合理。
三、履行的审议程序及相关意见
(一)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公司于 2023 年 4 月 26 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 2022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该事项尚需提交 2022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公司于 2023 年 4 月 26 日召开第三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 2022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与会监事认为:公司 2022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是依据公司实际情况制定的,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有利于公司的可持续健康发展,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广大投资者利益的情形,同意公司2022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并同意提交公司 2022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公司 2022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系基于公司的发展阶段和财务状况等实际情况,综合考虑了股东利益与公司进一步发展的需求,符合公司的客观情况和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情形,有利于公司的持续稳定发展和股东的长远利益,我们同意公司 2022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并同意将该事项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四、其他说明
公司 2022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需经 2022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
施,存在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五、备查文件
(一)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二)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三)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广东粤海饲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 年 4 月 28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