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1309 证券简称:德明利 公告编号:2023-073
深圳市德明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1、本次股东大会没有出现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没有涉及变更前次股东大会决议的情形;
3、本次股东大会以现场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2023 年 7 月 25 日(周二)15︰00;
(2)网络投票日期、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
具体时间为:2023 年 7 月 25 日 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深
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3 年 7 月 25 日 9:15-15:00
期间任意时间。
2.会议召开方式:本次会议采取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3.会议地点:深圳市福田区梅林街道中康路 136 号新一代产业园 1 栋 3 楼会
议室
4.召集人:深圳市德明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上市公司”)第二届董事会
5.主持人:董事长李虎先生。
6.会议召开的合法性及合规性: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 11 人,代表股份 73,144,763 股,占上市公
司总股份的 65.1638%。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 10 人,代表股份 73,144,623 股,占上市公
司总股份的 65.1637%。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 1 人,代表股份 140 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
0.0001%。
中小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 7 人,代表股份 4,729,642 股,占上市
公司总股份的 4.2136%。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中小股东 6 人,代表股份 4,729,502 股,占上市
公司总股份的 4.2135%。
通过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 1 人,代表股份 140 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
0.0001%。
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管通过现场或通讯的方式出席或列席了本次会议,广东信达律师事务所 2 名见证律师列席了会议。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按照会议议程审议了提案,并采用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结
合的方式进行了表决,审议表决结果具体如下:
1、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符合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条件的议案》
本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已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
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本议案关联股东李虎先生已回避表决,回避表决的股数为 44,924,442 股。
总表决情况:
同意 28,220,321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100.0000%;反
对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0.0000%;弃权 0 股(其中,因
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4,729,642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100.0000%;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2、逐项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3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方案的议案》
提案 2.01 发行股票的种类及面值
本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已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本议案关联股东李虎先生已回避表决,回避表决的股数为 44,924,442 股。
总表决情况:
同意 28,220,321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100.0000%;反
对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0.0000%;弃权 0 股(其中,因
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4,729,642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100.0000%;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提案 2.02 发行方式及发行时间
本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已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本议案关联股东李虎先生已回避表决,回避表决的股数为 44,924,442 股。
总表决情况:
同意 28,220,321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100.0000%;反
对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0.0000%;弃权 0 股(其中,因
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4,729,642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100.0000%;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提案 2.03 发行对象及认购方式
本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已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本议案关联股东李虎先生已回避表决,回避表决的股数为 44,924,442 股。
总表决情况:
同意 28,220,321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100.0000%;反
对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0.0000%;弃权 0 股(其中,因
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4,729,642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100.0000%;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提案 2.04 发行价格及定价原则
本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已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本议案关联股东李虎先生已回避表决,回避表决的股数为 44,924,442 股。
总表决情况:
同意 28,220,321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100.0000%;反
对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0.0000%;弃权 0 股(其中,因
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4,729,642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100.0000%;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提案 2.05 发行数量
本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已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本议案关联股东李虎先生已回避表决,回避表决的股数为 44,924,442 股。
总表决情况:
同意 28,220,321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100.0000%;反
对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0.0000%;弃权 0 股(其中,因
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4,729,642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100.0000%;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提案 2.06 限售期
本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已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本议案关联股东李虎先生已回避表决,回避表决的股数为 44,924,442 股。
总表决情况:
同意 28,220,321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100.0000%;反
对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0.0000%;弃权 0 股(其中,因
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4,729,642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100.0000%;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提案 2.07 募集资金规模及用途
本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已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本议案关联股东李虎先生已回避表决,回避表决的股数为 44,924,442 股。
总表决情况:
同意 28,220,321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100.0000%;反
对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0.0000%;弃权 0 股(其中,因
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4,729,642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100.0000%;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提案 2.08 上市地点
本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已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本议案关联股东李虎先生已回避表决,回避表决的股数为 44,924,442 股。
总表决情况:
同意 28,220,321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100.0000%;反
对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0.0000%;弃权 0 股(其中,因
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4,729,642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100.0000%;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提案 2.09 滚存未分配利润安排
本议案为特别决议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