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德明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公司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一、前次募集资金的募集情况
1、前次募集资金数额和资金到位时间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深圳市德明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1120 号)核准,深圳市德明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采用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20,000,000.00 股,发行价格为每股
26.54 元。截止 2022 年 6 月 28 日,本公司实际已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
20,000,000.00 股,募集资金总额人民币 530,800,000.00 元,扣除承销费、保荐费、审计费、律师费、信息披露等发行费用人民币 74,907,641.51 元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455,892,358.49 元。上述资金到位情况业经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出具了大信验字[2022]第 5-00010 号验资报告。
2、前次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权益,本公司依照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文件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订《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经公司2020 年 8 月召开的第一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并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
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公司分别在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熙龙湾支行、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广东华兴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江门分行、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科苑支行、江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锦绣支行设立了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并与前述银行及保荐机构东莞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
截至 2023 年 3 月 31 日,本公司前次募集资金存放情况如下:
(1)募集资金专户
单位:人民币元
银行名称 账号 存入日期 初始存放金额 2023 年 3 月 31 日
[注] 余额
广东华兴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808880100014870 2022/6/29 100,000,000.00 6,388,086.95
江门分行
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39180180806769800 2022/6/28 128,999,000.00 12,901,263.95
深圳熙龙湾支行
江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 19200188000757503 2022/6/29 50,000,000.00 7,757.34
分行
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 443066285013005784685 2022/6/29 105,892,400.00 6,028,697.68
分行
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683000210 2022/6/29 50,000,000.00 826,367.05
深圳分行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 771875919696 2022/6/29 50,000,000.00 4,043.07
龙华支行
合计 484,891,400.00 26,156,216.04
[注]初始存放金额与前次发行募集资金净额差异为 2,899.90 万元,系初始存放日尚未支付及待置换的发行费用。
(2)闲置募集资金现金管理投资
单位:人民币元
银行名称 账号 产品名称 2023年 3月31日余
额
广东华兴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808860100002845 三年期定期存款 10,000,000.00
江门分行
广东华兴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340100000007701 广东华兴银行江门分行单位大额 30,000,000.00
江门分行 存单 2022 年第 0005 期
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 15000098049301 平安银行对公结构性存款(100% 10,000,000.00
福田支行 保本挂钩 LPR)产品
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 443066285013005784685 交通银行蕴通财富定期型结构性 30,000,000.00
分行 存款 94 天(挂钩黄金看涨)
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39180181000060783 2023年挂钩汇率对公结构性存款 40,000,000.00
深圳熙龙湾支行 定制第二期产品 301
渤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 2071742224000582 7 天通知存款 6,000,000.00
前海分行
渤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 2071742224000463 7 天通知存款 8,000,000.00
前海分行
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 5840000010120100580726 浙商银行单位结构性存款 10,000,000.00
分行
长沙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 81000400996000002 7 天通知存款 10,000,000.00
财智支行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44250100004000003759 7 天通知存款 10,000,000.00
深圳龙华支行
合计 164,000,000.00
二、前次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单位:人民币元
收到募集资金净额 455,892,358.49
加:收到的理财产品投资收益、银行存款利息扣除银行手续费等的净额 2,683,176.08
减:投入募投项目金额 268,419,318.53
闲置募集资金现金管理金额 164,000,000.00
暂时补充流动资金
2023 年 3 月 31 日募集资金专户余额 26,156,216.04
截止 2023 年 3 月31 日,本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详见本报告附件
1“《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三、前次募集资金变更情况
截至 2023 年 3 月 31 日,公司不存在募集资金变更的情形。
四、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2022 年 7 月 15 日,公司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第一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
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置换金额为 8,544.15 万元,使用募集资金置换已支付发行费用的金额为 548.40 万元。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募集资金项目预先投入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进行了专项审核,并出具了大信专审字[2022]第 5-00104 号《深圳市德明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募集资金置换已投入募集资金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专项说明的鉴证报告》,东莞证券出具了《东莞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深圳市德明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蔡集资金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核查意见》,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
五、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现效益情况说明
不适用。
六、闲置募集资金的使用
2022 年 7 月 15 日召开的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
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在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实施情况下,拟使用额度不超过 2亿元人民币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前述额度自董事会审议通过
之日起十二个月内有效,进行现金管理的方式包括但不限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理财产品、协定存款、结构性存款等,产品期限最长不超过12 个月。上述额度可在投资有限期内循环滚动使用,期限内任一时点的交易金额(含前述投资的收益进行再投资的相关金额)不应超过审议额度。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项目 2022年 2023年1-3月
期初结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