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德明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章程修订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章程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拟对《公司章程》进行修订。现将《公司章程》修订前后条款内容对照如下:
修订前 修订后
第七条 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 8,017.68 万 第七条 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 11,224.752 万
元。 元。
第二十二条 公司股份总数为8,017.68万股, 第二十二条 公司股份总数为 112,247,520 股,
所有股份均为普通股。 所有股份均为普通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