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1309 证券简称:德明利 公告编号:2022-019
深圳市德明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深圳市德明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编制了2022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1.实际募集资金金额和资金到账时间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深圳市德明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1120号)核准,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2,000万股,每股面值为人民币1.00元,发行价格为每股人民币26.54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530,800,000.00元,扣除与发行有关的费用(不含增值税)人民币74,907,641.51元, 公司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455,892,358.49元。
募集资金已于2022年6月28日划至公司指定账户,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已经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2022年6月28日出具的大信验字[2022]第5-00010号《验资报告》予以验证。
2.募集资金使用和结余情况
截至2022年6月30日,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及余额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项目 金额
1、募集资金总额 530,800,000.00
减:发行费用 74,907,641.51
2、募集资金净额 455,892,358.49
加:尚未支付的发行费用 28,999,041.51
3、截至 2022 年 6 月 30 日募集资金专户余额 484,891,400.00
二、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权益,公司已制订《募集资金
管理制度》,并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项存储。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 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 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公司分别在中国光大
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熙龙湾支行、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营业部、广
东华兴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江门分行、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科苑支行、
江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锦绣支行设立了募
集资金专项账户,并与前述银行及保荐机构东莞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东莞证券”)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
和义务。三方监管协议与深圳证券交易所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公司在
使用募集资金时已经严格遵照有关规则履行。
截至2022年6月30日,募集资金的存放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序号 银行账户名称 开户行名称 银行账号 募集资金账户余
额
深圳市德明利技术 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
1 股份有限公司 限公司深圳熙龙湾支 39180180806769800 128,999,000.00
行
2 深圳市德明利技术 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 443066285013005784685 105,892,400.00
股份有限公司 司深圳分行营业部
3 深圳市德明利技术 广东华兴银行股份有 808880100014870 100,000,000.00
股份有限公司 限公司江门分行
4 深圳市德明利技术 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 683000210 50,000,000.00
股份有限公司 限公司深圳科苑支行
5 深圳市德明利技术 江苏银行股份有限公 19200188000757503 50,000,000.00
股份有限公司 司深圳分行
6 深圳市德明利技术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 771875919696 50,000,000.00
股份有限公司 司深圳锦绣支行
合计 484,891,400.00
三、本报告期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1.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本公司报告期内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详见附表《2022年半年度募集资金使
用情况对照表》。
2.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地点、实施方式变更情况
报告期内,本公司不存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地点、实施方式变更情
况。
3.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际投资金额为人民币8,544.15万元。公司已于2022年7月15日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第一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置换金额为8,544.15万元,使用募集资金置换已支付发行费用的金额为548.40万元。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募集资金项目预先投入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进行了专项审核,并出具了大信专审字【2022】第5-00104号《深圳市德明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募集资金置换已投入募集资金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专项说明的鉴证报告》,东莞证券出具了《东莞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深圳市德明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集资金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核查意见》,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截至2022年6月30日止,上述资金尚未置换,仍存放于募集资金专户中。
4.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5.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报告期内,本公司不存在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节余资金用于其他募集资金投
资项目或非募集资金项目情况。
6.超募资金使用情况
报告期内,本公司不存在超额募集资金情况。
报告期内,本公司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存放于公司募集资金专户。
8.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报告期内,本公司不存在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报告期内,本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未发生变更。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报告期内,公司严格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及时、真实、准确、完整地披露了募集资金的存放及实际使用情况,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使用、管理及披露不存在违规情形。
深圳市德明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 年 8月 30 日
附表:
2022年半年度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单位:人民币万元
募集资金总额 45,589.24 本报告期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2,856.56
报告期内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 已累计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8,544.15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比例 —
是否已变更 截至期末投 本报告 项目可行
承诺投资项目和超募资 项目(含部募集资金承 调整后投资总 本报告期投 截至期末累计 资进度(%) 项目达到预定可 期实现 是否达到 性是否发
金投向 分变更) 诺投资总额 额(1) 入金额 投入金额(2) (3)=(2)/( 使用状态日期 的效益 预计效益 生重大变
1) 化
承诺投资项目
3D NAND闪存主控芯片 否 2024年3月31日 不适用 不适用
及移动存储模组解决方 16,196.89 16,196.89 1,248.49 5,144.20 31.76% 否
案技术改造及升级项目
SSD主控芯片技术开 否 17,392.35 17,392.35 1,275.96 2,812.79 16.17% 2024年3月31日 不适用 不适用 否
发、应用及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