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1308 证券简称:康冠科技 公告编号:2024-018
深圳市康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续聘 2024 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本次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符合财政部、国务院国资委、证监会印发的《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财会〔2023〕4号)的规定。
深圳市康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4 年 4 月 9 日召开
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 2024 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拟续聘深圳大华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深圳大华国际”)为公司 2024 年度财务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企业名称:深圳大华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成立日期:2005 年 1 月 12 日
组织形式:特殊普通合伙
注册地址:深圳市福田区莲花街道福新社区鹏程一路 9号广电金融中心 14F
首席合伙人:张建栋
截至 2023 年 12 月 31 日,深圳大华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拥有
具有相关行业经验及上市公司审计经验的合伙人 21 名,注册会计师 69 名,注册会计师中超过 35 人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深圳大华国际设有质量控制部、审计部、管理咨询部、IT 审计部、金融审计部及税务部,具备服务大型国有企业、
上市公司的专业能力。截至 2023 年 12 月 31 日,深圳大华国际已承接上市公司 16
家,新三板公司 13 家。
2022 年度经审计的收入总额为 2,026.11 万元,审计业务收入为 9.36 万元,管
理咨询业务收入为 2,016.75 万元,证券业务收入为 0万元。
2023 年度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0 家;2023 年度上市公司年报审计收费:0
元;2023 年度本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0家。
2、投资者保护能力
职业风险基金 2023年年末数:217.58万元,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0万元,计提的职业风险金217.58万元,职业风险基金计提符合相关规定;近三年无在执业行为相关民事诉讼中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
3、诚信记录
深圳大华国际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 0 次、行政处罚 0 次、监督管理
措施 0 次、自律监管措施 0 次和纪律处分 0 次。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拟签字项目合伙人:徐强,2017 年 4 月成为注册会计师,2019 年开始从事上
市公司审计,2023 年 11 月开始在深圳大华国际执业,2023 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3家。
拟签字注册会计师:林嘉琳,2023 年 2 月成为注册会计师,2022 年开始从事
上市公司审计,2023 年 9 月开始在深圳大华国际执业,2023 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1家。
拟安排的项目质量复核人员:周灵芝,2006 年 10 月成为注册会计师,2006 年
12 月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23 年 9 月开始在深圳大华国际执业,2023 年开始
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复核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4家。
2、诚信记录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未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未因执业行为受到证监会及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未因执业行为受到证监会及派出机构、深交所的监管措施。
3、独立性
深圳大华国际及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等从业人
员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
4、审计费用
关于 2024 年年报审计费用和内部控制审计费用,公司董事会拟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管理层根据审计工作量和市场价格水平与审计机构协商确定。
二、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审计委员会审议意见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于 2024 年 4 月 8 日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
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 2024 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审计委员会对深圳大华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进行了审查,查阅了深圳大华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的有关资格证照、相关信息和诚信纪录,并对其2023 年度审计工作进行了评估,认为其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规定的从事证券服务业务的资质,且具备足够的独立性、专业胜任能力和投资者保护能力,其诚信状况良好,能够提供真实、公允的审计服务。公司审计委员会同意聘任深圳大华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4 年度审计机构,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
(二)董事会对议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董事会同意聘任深圳大华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4 年度审计机构并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经与会董事认真讨论,投票表决,表决
结果:赞成票 7 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0 票。
(三)生效日期
本次聘任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并自公司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三、备查文件
1、第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2、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
3、深圳大华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关于其基本情况的说明。
特此公告。
深圳市康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年 4 月 10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