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1308 证券简称:康冠科技 公告编号:2023-049
深圳市康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22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一个行权期
采用自主行权模式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2022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期权简称:康冠 JLC1,期权代码:037257。
2、2022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符合本次行权条件的 591 名激励对象在第一
个行权期可行权的股票期权数量共计 6,391,851 份,行权价格为 18.96 元/份。
3、本次行权采用自主行权模式。
4、公司 2022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共三个行权期,第一个行权期可行权期
限为:2023 年 7 月 4 日至 2024 年 5 月 16 日。实际可行权期限为:自中国证券
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的手续办理完成之日起至 2024 年 5 月 16 日
止。(如遇节假日提前至最后一个交易日止)。截至本公告日,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的手续已办理完成。
5、本次可行权股票期权若全部行权,公司股份仍具备上市条件。
深圳市康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康冠科技”或“公司”)于
2023 年 7 月 5 日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
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2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条件达成的议案》,公司 2022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条件已满足,同意公司 2022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已获授股票期权的 591 名激励对象在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期内行权,行权价格为 18.96 元/份。
一、董事会关于本次激励计划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条件达成的说明
(一)第一个等待期届满的说明
1、根据公司《激励计划》的规定,激励对象获授的股票期权等待期分别为12 个月、24 个月、36 个月。公司本次激励计划授予的股票期权第一个等待期已届满,可申请行权所获总量的 40%。
2、股票期权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条件达成情况说明:
第一个行权期可行权条件 是否满足可行权条件的说明
本公司未发生如下任一情形:
(1)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会计报告被注册会计师出
具否定意见或者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
(2)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报告内部控制被注册会计 公司未发生相关任一情形,满足
师出具否定意见或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 行权条件。
(3)上市后最近 36 个月内出现过未按法律法规、
《公司章程》、公开承诺进行利润分配的情形;
(4)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实行股权激励的;
(5)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激励对象未发生如下任一情形:
(1)最近 12 个月内被证券交易所认定为不适当人
选;
(2)最近 12 个月内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认定
为不适当人选; 激励对象未发生相关任一情形,
(3)最近 12 个月内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监 满足行权条件。
会及其派出机构行政处罚或者采取市场禁入措施;
(4)具有《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高级
管理人员情形的;
(5)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与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的;
(6)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公司层面第一个行权期业绩条件: 公司业绩达成情况:
2022 年公司营业收入或净利润相对于 2021 年增长率 根据公司 2022 年度财务审计报
触发值不低于 12%,目标值不低于 15%。 告:2022 年度营业收入相对于
达到触发值公司层面行权比例为(实际增长率/目标 2021 年增长率为-2.54%,2022 年 值)*100%;达到目标值公司层面行权比例为 100%。 度净利润(剔除本激励计划股份 注:上述“营业收入”以经公司聘请的会计师事务所审 支付费用影响)相对于 2021年增
第一个行权期可行权条件 是否满足可行权条件的说明
计的合并报表所载数据为计算依据,“净利润”以经公 长率为 66.24%。公司第一个行权
司聘请的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合并报表所载归属于母 期业绩考核满足行权条件,公司
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并剔除本激励计划股份支付费 层面行权比例为 100%。
用影响的数据为计算依据。
个人业绩考核要求:
考评结果 合格 不合格 本次行权激励对象共计 591 人,
个人层面行权比 经收集激励对象 2022 年绩效考核
例 100% 0% 结果,激励对象个人绩效考核结
果如下:
激励对象当期实际行权的股票期权数量=个人当期 项目 个人行权比例 人数
计划行权的股票期权数量×公司层面行权比例×个人层 合格 100% 591
不合格 0% 0
面行权比例
二、激励计划第一个行权的可行权安排
(一)股票来源:公司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公司 A股普通股。
(二)本次可行权的股票期权简称:康冠 JLC1,期权代码:037257。
(三)行权数量:总计 591 人,可申请行权的股票期权数量为 639.1851 万
份,占目前公司总股本 680,203,875 股的 0.9397%,具体如下:
获授的股 本次可行 可行权数量 本期可行权 剩余未行
序号 姓名 职务 票期权数 权期权数 占已获授期 数量占目前 权股票期
量(万 量(万 权的比例 总股本的比 权数量
份) 份) (%) 例(%) (万份)
1 廖科华 董事、副总经理 9.1651 3.6660 40% 0.0054 5.4991
2 陈茂华 董事、副总经理 9.1651 3.6660 40% 0.0054 5.4991
3 张斌 副总经理 8.7668 3.5067 40% 0.0052 5.2601
4 孙建华 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 8.7668 3.5067 40% 0.0052 5.2601
5 吴远 财务总监 6.3759 2.5504 40% 0.0037 3.8255
核心管理人员、核心技术(业务)人员
以及董事会认定需要激励的其他员工 1555.7232 622.2893 40% 0.9149 933.4339
(586 人)
合计 1597.9629 639.1851 40% 0.9397 958.7778
注:1、上述任何一名激励对象通过全部有效的股权激励计划获授的本公司股票均未超过公
司总股本的 1%;
2、公司全部有效的激励计划所涉及的标的股票总数累计不超过公司股本总额的 10%;
3、表中部分合计数与各明细数直接相加之和在尾数上如有差异,是由于四舍五入所造
成;
4、若在激励对象行权前公司有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票拆细、缩
股、配股或增发等事项,行权数量将做相应的调整;
5、表中数据最终以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数据为准。
(四)行权价格:第一个行权期的行权价格为 18.96 元/份。
(五)行权模式:本次行权采用自主行权模式。
(六)可行权日
本激励计划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授予的股票期权自等待期满后可以开
始行权,可行权日必须为本激励计划有效期内的交易日,但下列期间内不得行
权:
(1)公司年度报告、半年度报告公告前 30 日内,因特殊原因推迟定期报
告公告日期,自原预约公告日前 30 日起算,至公告前 1 日;
(2)公司季度报告、业绩预告、业绩快报公告前 10 日内;
(3)自可能对本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重大事件
发生之日或者进入决策程序之日,至依法披露之日内;
(4)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它期间;
(5)作为激励对象的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在公告日后将遵守《中华人民共
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
动管理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中关于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禁止短线交易的相
关规定,在激励计划行权期内合法行权。
(七)第一个行权期可行权期限为:2023 年 7 月 4日至 2024 年 5月 16
日。实际可行权期限为:自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的手续
办理完成之日起至 2024 年 5 月 16 日止。
(八)行权期内,公司激励对象在符合规定的有效期内可通过选定承办券
商(平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系统自主申报行权。承办券商在业务承诺书中承
诺其向上市公司和激励对象提供的自主行权业务系统的技术规范完全符合证券
交易所及中国登记结算公司对于自主行权业务的操作要求,能够有效控制并防止激励对象在相关敏感期内行权、短线交易。
三、本次激励对象行权情况与授予公告情况一致性说明
(一)2022 年 5 月 17 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第二届监事
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 2022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本次调整后,授予激励对象人数由 623 人调整为 621 人,授予的股票期权总量由 966.5264 万份调整为 965.3474 万份。
(二)2022 年 6 月 24 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第二届监事
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 2022 年股票期权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