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1308 证券简称:康冠科技 公告编号:2023-045
深圳市康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注销 2022年及 2023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部分股票期权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市康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康冠科技”)于
2023 年 7 月 5 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
议通过了《关于注销 2022 年及 2023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部分股票期权的议案》,现将有关事项说明如下:
一、激励计划已履行的相关审批程序
(一)2022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
1、2022 年 4 月 22 日,公司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关
于<深圳市康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深圳市康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 2022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独立意见。
同日,公司召开第一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对本次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核查,并审议通过《关于<深圳市康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深圳市康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以及《关于核实<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
2、2022 年 4 月 25 日至 2022 年 5 月 5 日,公司在内部对本激励计划授予激
励对象的姓名和职务进行了公示。在公示期内,公司监事会未收到与本激
励计划激励对象有关的任何异议。公司于 2022 年 5 月 6 日在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披露了《监事会关于公司 2022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公示情况说明及核查意见》(公告编号:2022-027)。
3、2022 年 5 月 17 日,公司召开 2021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深
圳市康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深圳市康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 2022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公司实施本激励计划获得股东大会批准,董事会被授权确定股票期权授权日、在激励对象符合条件时向激励对象授予股票期权并办理授予股票期权所必须的全部事宜。
同日,公司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了《关于 2022 年股票
期权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及激励对象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公告编号:2022-037)。
4、2022 年 5 月 17 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
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 2022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股票期权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监事会对此进行核实并发表了核查意见。
5、2022 年 6 月 24 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
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 2022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及股票期权数量、行权价格的议案》,公司 2022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由
621 人调整为 618 人,授予股票期权的数量由 965.3474 万份调整为 1,252.8058
万份,行权价格由 33.93 元/份调整为 25.52 元/份。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6、2022 年 7 月 5 日,公司披露了《关于 2022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授予登
记完成的公告》。公司已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等有
关规则的规定,确定以 2022 年 5 月 17 日为授予日,向符合授予条件的 618 名
激励对象授予 1,252.8058 万份股票期权,行权价格为 25.52 元/份。公司已完成2022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授予登记工作。
7、2023 年 7 月 5 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九次
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 2022 年及 2023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行权价格及数
量的议案》《关于注销 2022 年及 2023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部分股票期权的议案》《关于公司 2022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条件达成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二)2023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
1、2023 年 2 月 23 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深圳市康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深圳市康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以及《关于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 2023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独立意见。
同日,公司召开第二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对公司 2023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
划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核查,并审议通过《关于〈深圳市康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深圳市康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以及《关于核实〈2023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
2、2023 年 2 月 24 日至 2023 年 3 月 6 日,公司在内部对 2023 年股票期权
激励计划激励对象的姓名和职务进行了公示。在公示期内,公司监事会未收到
与本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有关的任何异议。公司于 2023 年 3 月 8 日在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披露了《监事会关于公司 2023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公示情况说明及核查意见》(公告编号:2023-007)。
3、2023 年 3 月 13 日,公司召开 2023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审议通
过《关于〈深圳市康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深圳市康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以及《关于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 2023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公司实施本次激励计划获得股东大会批准,董事会被授权确定股票期权授权日、在激励对象符合条件时向激励对象授予股票期权并办理授予股票期权所必须的全部事宜。
同日,公司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了《关于 2023 年股票
期权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及激励对象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公告编号:2023-013)。
4、2023 年 3 月 13 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
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 2023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股票期权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监事会对此进行核实并发表了核查意见。
5、2023 年 5 月 4 日,公司披露了《关于 2023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授予登
记完成的公告》。公司已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等有
关规则的规定,确定以 2023 年 3 月 13 日为授予日,向符合授予条件的 1184 名
激励对象授予 1,922.8709 万份股票期权,行权价格为 29.65 元/份。公司已完成2023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授予登记工作。
6、2023 年 7 月 5 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九次
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 2022 年及 2023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行权价格及数量的议案》《关于注销 2022 年及 2023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部分股票期权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二、本次注销部分股票期权的情况说明
1、因 2022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中有 27 名激励对象离职,不再具备激励资
格,其获授予的股票期权 306,851 份予以注销。本次注销完成后,公司 2022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有效期内剩余的股票期权数量为 15,979,624 份,激励对象由618 人调整为 591 人。
2、因 2023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中有 33 名激励对象离职,不再具备激励资
格,1 名激励对象自愿放弃股票期权激励资格,其获授予的股票期权 320,026 份予以注销。本次注销完成后,公司 2023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有效期内剩余的股
票期权数量为 24,677,296 份,激励对象由 1184 人调整为 1150 人。
本次注销事宜需由公司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予以办理后最终完成。
三、本次注销部分股票期权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本次注销部分股票期权不会影响公司 2022 年及 2023 年股票期权激励
计划的实施,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实质性影响,亦不会影响公司管理团队的勤勉尽职。公司管理团队将继续认真履行工作职责,为股东创
造价值。
四、独立董事意见
经核查,独立董事认为:公司本次注销 2022 年及 2023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
划部分股票期权事宜符合公司《2022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2023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内容,并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注销原因及数量合法、有效,且流程合规。注销事项不会影响公司 2022 年及 2023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实施,不会对公司经营业绩及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上市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
因此,独立董事一致同意公司关于注销 2022 年及 2023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
划部分股票期权的事宜。
五、监事会的核查意见
公司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2022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
案)》《2023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的有关规定,拟注销已获授且尚
未行权的 2022 年股票期权 306,851 份,拟注销已获授且尚未行权的 2023 年股票
期权 320,026 份。注销后,公司 2022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由 618 名调
整为 591 名,股票期权数量由 16,286,475 份调整为 15,979,624 份;公司 2023 年
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由 1184 名调整为 1150 名,股票期权数量由24,997,322 份调整为 24,677,296 份。本次审议注销部分已获授的股票期权事项的程序合法合规,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对公司的经营业绩和财务状况产生重大影响。因此,监事会同意公司注销 2022 年及 2023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部分股票期权的事项。
六、法律意见书的结论性意见
广东信达律师事务所认为:公司本次调整暨注销已经取得现阶段必要的批准和授权,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