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1308 证券简称:康冠科技 公告编号:2023-011
深圳市康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股票期权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1、股票期权授权日:2023 年 3 月 13日
2、股票期权授予数量:1,938.0952万份
深圳市康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康冠科技”)于
2023 年 3 月 13 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
议通过了《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股票期权的议案》。根据公司《2023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激励计划》”或“本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和公司 2023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董事会认为 2023 年股票期
权激励计划授予条件已经成就,确定以 2023 年 3 月 13 日为授权日,向符合授
予条件的 1,211 名激励对象授予 1,938.0952 万份股票期权。现将有关事项说明如下:
一、本激励计划简述
(一)授予股票期权的股票来源
本激励计划的股票来源为公司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公司 A股普通股。
(二)本激励计划授予的股票期权在各激励对象间的分配情况如下表所示:
序 获授的股票 占授予股票 占本计划公
号 姓名 职务 期权数量 期权总数的 告日股本总
(万份) 比例 额的比例
一、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1 廖科华 董事、副总经理 6.6397 0.34% 0.01%
2 陈茂华 董事、副总经理 13.3874 0.69% 0.03%
3 张斌 副总经理 6.3158 0.33% 0.01%
4 孙建华 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 6.6397 0.34% 0.01%
5 吴远 财务总监 14.4130 0.74% 0.03%
二、其他激励对象
核心管理人员、核心技术(业务)人员以及 1,890.6996 97.55% 3.61%
董事会认定需要激励的其他员工(1,206 人)
合计 1,938.0952 100.00% 3.70%
注:1、上述任何一名激励对象通过全部有效的股权激励计划获授的本公司股票均未超过公司总股本的 1%;
2、公司全部有效的激励计划所涉及的标的股票总数累计不超过公司股本总额的 10%;
3、表中部分合计数与各明细数直接相加之和在尾数上如有差异,是由于四舍五入所造成。
(三)本激励计划的等待期和行权安排
1、等待期
本激励计划授予的股票期权的等待期分别为自授权日起 12 个月、24 个月、
36 个月。等待期内,激励对象获授的股票期权不得转让、用于担保或偿还债务。
2、本激励计划的可行权日
股票期权自等待期满后可以开始行权,可行权日必须为本激励计划有效期内的交易日,但不得在下列期间内行权:
(1)公司年度报告、半年度报告公告前 30 日内,因特殊原因推迟定期报告公告日期的,自原预约公告日前 30日起算;
(2)公司季度报告、业绩预告、业绩快报公告前 10日内;
(3)自可能对本公司证券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重大事件发生之日或在决策过程中,至依法披露之日内;
(4)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它期间。
3、本激励计划授予的股票期权的行权安排
本激励计划授予的股票期权的行权期及各期行权时间安排如下表所示:
行权安排 行权时间 行权比例
第一个行权期 自授予之日起 12 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授予之日起 40%
24 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第二个行权期 自授予之日起 24 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授予之日起 30%
36 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第三个行权期 自授予之日起 36 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授予之日起 30%
48 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在上述约定期间内,因行权条件未成就的股票期权,不得行权或递延至下期行权,并由公司按本激励计划规定的原则注销激励对象相应股票期权。股票期权各行权期结束后,激励对象未行权的当期股票期权应当终止行权,公司将予以注销。
在满足股票期权行权条件后,公司将为激励对象办理满足行权条件的股票期权行权事宜。
(四)本激励计划的考核安排
1、公司层面业绩考核要求
本激励计划授予的股票期权行权对应的考核年度为 2023-2025 三个会计年度,每个会计年度考核一次。公司将根据每个考核年度的营业收入指标的完成程度,确定激励对象的各行权期公司层面行权比例。
综合考虑下游客户所处行业(主要包括智能教育、智能办公、电竞等行业)市场波动、国际贸易摩擦风险等不确定因素,制定公司层面业绩考核目标及行权比例如下:
行权期 考核年度 营业收入相对于 2022 年增长率(X)
目标值(Xm) 触发值(Xn)
第一个行权期 2023年 15% 12%
第二个行权期 2024年 30% 24%
第三个行权期 2025年 50% 40%
考核指标 业绩完成度 公司层面行权比例
X≥Xm 100%
营业收入相对于2022年增 Xn≤X<Xm X/Xm*100%
长率(X)
X<Xn 0%
注:1、上述“营业收入”以经公司聘请的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合并报表所载数据为计算依据,下同。
2、特别提示:上述股票期权行权条件涉及的业绩目标不构成公司对投资者的业绩预测和实质承诺。
公司未满足上述业绩考核目标的,所有激励对象当年度计划行权的股票期权份额不可行权,由公司注销。
2、个人层面绩效考核要求
根据公司制定的绩效管理办法,在本激励计划有效期内的各年度,对激励对象进行考核,个人层面行权比例按下表考核结果确定。
考评结果 合格 不合格
个人层面行权比例 100% 0%
3、激励对象当期实际可行权的股票期权数量
各行权期内,根据公司层面业绩完成情况和个人层面绩效考核的结果,确定各激励对象当期实际可行权的股票期权数量:
激励对象当期实际可行权的股票期权数量=个人当期计划行权的股票期权数量×公司层面行权比例×个人层面行权比例。
对应当期未能行权的股票期权,由公司注销。
二、本激励计划已履行的决策程序和信息披露情况
1、2023 年 2 月 23 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深圳市康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深圳市康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以及《关于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 2023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独立意见。
同日,公司召开第二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对公司 2023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核查,并审议通过《关于〈深圳市康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深圳市康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以及《关于核实〈2023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
2、2023 年 2 月 24 日至 2023 年 3 月 6 日,公司在内部对 2023 年股票期权
激励计划激励对象的姓名和职务进行了公示。在公示期内,公司监事会未收到
与本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有关的任何异议。公司于 2023 年 3 月 8 日在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披露了《监事会关于公司 2023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公示情况说明及核查意见》(公告编号:2023-007)。
3、2023 年 3 月 13日,公司召开 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审议通
过《关于〈深圳市康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深圳市康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股票期权激
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以及《关于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 2023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公司实施本次激励计划获得股东大会批准,董事会被授权确定股票期权授权日、在激励对象符合条件时向激励对象授予股票期权并办理授予股票期权所必须的全部事宜。
同日,公司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了《关于 2023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及激励对象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公告编号:2023-013)。
4、2023 年 3 月 13 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
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 2023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股票期权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监事会对此进行核实并发表了核查意见。
三、本次授予条件及董事会对授予条件满足的情况说明
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及《激励计划》中股票期权授予条件的规定,激励对象获授股票期权需同时满足如下条件:
1、公司未发生如下任一情形:
(1)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会计报告被注册会计师出具否定意见或者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
(2)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报告内部控制被注册会计师出具否定意见或者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