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1308 证券简称:康冠科技 公告编号:2022-043
深圳市康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调整 2022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及股票期权数量、
行权价格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市康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康冠科技”)于2022 年 6月 24 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 2022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及股票期权数量、行权价格的议案》,现将有关事项说明如下:
一、本激励计划已履行的决策程序和信息披露情况
1、2022 年 4 月 22 日,公司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会议审议通
过《关于<深圳市康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深圳市康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2022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独立意见。
同日,公司召开第一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对本次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核查,并审议通过《关于<深圳市康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深圳市康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以及《关于核实<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
2、2022 年 4 月 25 日至 2022年 5月 5日,公司在内部对本激励计划授予激
励对象的姓名和职务进行了公示。在公示期内,公司监事会未收到与本激励计
(www.cninfo.com.cn)披露了《监事会关于公司 2022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公示情况说明及核查意见》(公告编号:2022-027)。
3、2022 年 5 月 17 日,公司召开 2021年度股东大会,会议审议通过《关于
<深圳市康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深圳市康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 2022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公司实施本激励计划获得股东大会批准,董事会被授权确定股票期权授权日、在激励对象符合条件时向激励对象授予股票期权并办理授予股票期权所必须的全部事宜。
同日,公司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了《关于 2022 年股票
期权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及激励对象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公告编号:2022-037)。
4、2022 年 5 月 17 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
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 2022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股票期权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监事会对此进行核实并发表了核查意见。
5、2022 年 6 月 24 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二
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 2022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及股票期权数量、行权价格的议案》。鉴于在公司向激励对象授予期权后至期权登记过程中,3 名激励对象因离职而不具备激励对象资格,公司决定对 2022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及股票期权数量进行调整。鉴于公司 2021 年度利润分
配方案已于 2022 年 6 月 1 日实施完毕,根据公司《2022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
(草案)》(以下简称“《激励计划》”)等相关规定,公司《激励计划》授
予股票期权的数量由 965.3474 万份调整为 1,252.8058 万份,行权价格由 33.93
元/份调整为 25.52 元/份。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二、本次调整激励对象名单及调整股票期权行权价格、数量的情况说明
(一)调整激励对象名单的情况说明
鉴于在公司向激励对象授予期权后至期权登记过程中,3 名激励对象因离
职而不具备激励对象资格,公司决定对 2022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及授予股票期权数量进行调整。
调整后,激励对象由 621 人调整为 618 人,授予股票期权数量由 965.3474
万份调整为 963.6968 万份。
(二)股票期权数量、行权价格的调整
1、调整事由
公司于 2022 年 5 月 17 日召开 2021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并通过了《关于
2021 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的议案》,公司 2021 年度利润
分配方案为:以 2022 年 4 月 8 日公司上市后在中国登记结算公司深圳分公司登
记在册的总股本 402,487,500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 7.50
元(含税),共派发现金红利 301,865,625.00 元(含税),以资本公积金向全
体股东每 10 股转增 3 股,合计转增 120,746,250 股,转增股本后公司总股本增
加至 523,233,750 股。公司于 2022 年 5 月 24日披露了《2021 年度权益分派实施
公告》(公告编号:2022-038),股权登记日为 2022 年 5 月 31 日,除权除息
日为 2022 年 6 月 1 日。
鉴于上述利润分配方案已于 2022 年 6 月 1 日实施完毕,根据《激励计划》
规定,若在行权前有派息、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票拆细、配股或缩股等事项,应进行相应的调整。
2、调整方法
(1)股票期权数量调整
① 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票拆细
Q=Q0×(1+n)
其中:Q0 为调整前的股票期权数量;n 为每股的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
股票红利、股票拆细的比率(即每股股票经转增、送股或拆细后增加的股票数量);Q为调整后的股票期权数量。
② 派息
公司在发生派息的情况下,股票期权数量不做调整。
根据上述计算规则,公司 2022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授予股票期权数量调整
为:Q = 963.6968×(1+ 0.3)=1,252.8058万份。
(注:上述结果系公司通过计算并四舍五入取整所得,实际调整结果以中
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确认数据为准。)
(2)行权价格的调整
① 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票拆细
P=P0÷(1+n)
其中:P0 为调整前的行权价格;n 为每股的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
红利、股票拆细的比率;P 为调整后的行权价格。
② 派息
P=P0–V
其中:P0 为调整前的行权价格;V 为每股的派息额;P 为调整后的行权价
格。
根据上述计算规则:公司 2022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授予股票期权行权价格
调整为:P=(33.93-0.75)÷(1+0.3)=25.52 元/份。
三、本次调整激励对象名单及股票期权数量、行权价格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调整激励对象名单及股票期权数量、行权价格的事项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影响公司管理团队的稳定性,也不会影响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继续实施。
四、独立董事意见
经核查,独立董事认为:公司本次调整 2022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
名单及股票期权数量、行权价格的事项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及《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公司审议程序合法合规,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实质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也不会影响公司管理团队及核心人员的勤勉尽职。本次调整后,公司 2022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授予股票期权的激励对象由 621 人调整为 618 人,授予股票期权数量由
965.3474 万份调整为 1,252.8058 万份,行权价格由 33.93 元/份调整为 25.52 元/
份。
因此,独立董事一致同意公司本次调整 2022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
名单及股票期权数量、行权价格的事项。
五、监事会意见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调整 2022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
单及股票期权数量、行权价格的事项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以及公司《激励计划》的要求,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调整后的激励对象名单以及股票期权数量、行权价格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所规定的条件。
因此,监事会同意公司本次调整 2022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及
股票期权数量、行权价格的事项。
六、法律意见书结论性意见
广东信达律师事务所认为:截至法律意见书出具日,公司本次激励计划的调整事项已经取得现阶段必要的批准和授权,符合《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公司本次激励计划的调整符合《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
七、备查文件
1、第二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2、第二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4、广东信达律师事务所关于深圳市康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股票期
权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深圳市康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 年 6 月 27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