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家庄尚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关于调整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股票回购价
格及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审核意见
石家庄尚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的议案》《关于回购注销部分已获授未解除限售限制性股票的议案》,监事会认为:
鉴于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和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以总股本260,750,60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按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8.00元(含税)。公司于2024年6月18日完成权益分派实施。根据《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对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予以调整。
鉴于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中2名原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辞职,2名激励对象被公司解除劳动关系,公司将其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74,000股进行回购注销,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回购由公司以调整后的授予价格加上中国人民银行同期存款利息之和进行回购注销,预留授予限制性股票回购由公司的授予价格加上中国人民银行同期存款利息之和进行回购注销。
上述调整首次授予部分回购价格及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事项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石家庄尚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亦不会影响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继续实施。
本次调整首次授予部分回购价格事项及回购注销的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激励对象人员准确,应回购注销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数量无误、价格准确。同意公司回购注销该部分限制性股票。
监事:孙跃杰、左宝增、任跃杰
2024 年 12 月 4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