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1298 证券简称:好上好 公告编号:2022-011
深圳市好上好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签订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关于核准深圳市好上好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1736号)核准,深圳市好上好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获准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 2,400.00 万股,每股发行价格为 35.32 元,募集资金总
额为 84,768.00 万元,扣除发行费用 10,077.21 万元后,募集资金净额为 74,690.79
万元。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己于 2022 年 10 月 24 日对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天职业字[2022]43335号”《验资报告》。
二、《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的签订情况和募集资金专户的开立情况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的利益,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以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规定,公司及公司全资子公司开设了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对募集资金的存放和使用进行专户管理。公司及公司全资子公司分别与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市分行、汇丰银行(中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及保荐机构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截至 2022 年 11 月 2 日,公司募集资金专户的开立和存储情况如下:
开户名称 开户银行 账号 账户余额(元) 募集资金用途
北高智科技(深圳) 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 792100788
有限公司 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 010000023 469,242,000.00 扩充分销产品线项目
科技园支行 70
深圳市好上好信息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 410005000 124,859,394.34 补充流动资金项目
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限公司深圳市分行 40097379
深圳市大豆电子有 汇丰银行(中国)有限 622644730 71,774,700.00 物联网无线模组与智能家
限公司 公司深圳分行 050 居产品设计及制造项目
深圳市好上好信息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 755924722
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司深圳分行科技园支 510218 108,219,000.00 总部及研发中心建设项目
行
合计 774,095,094.34 -
注 1:募集资金专户余额与募集资金净额的差额系尚未支付的发行费用。
注 2:因部分开户行为下属二级支行,无签署《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权限,故由一
级支行或分行与公司及公司子公司、保荐机构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签署《募集资金三方监
管协议》,募集资金账户开立在二级支行/支行。
上述募集资金专户仅用于存储、管理本次募集资金,不得存放非募集资金或
用作其他用途。公司将根据有关事项进展情况,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及时履
行信息披露义务。
三、《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的主要内容
公司或公司及负责募投项目实施的子公司(以下单独或合称为“甲方”)与
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市分
行、汇丰银行(中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以
下称为“乙方”)及保荐机构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丙方”)签订
的《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主要内容如下:
(一)甲方已在乙方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以下简称“专户”),该专户
仅用于甲方募集资金的存储和使用,不得用作其他用途。甲方可根据实际需求将
专户内的部分资金以存单或其他合理存款方式存放。甲方应将存单或其他合理存
款方式存放款项的具体金额、存放方式、存放期限等信息及时通知丙方。上述存
单或其他合理存款方式存放的款项不得设定质押、不可转让。甲方不得从上述存
单或其他合理存款方式存放的款项直接支取资金,甲方如需支取资金,上述存单
或其他合理存款方式存放的款项必须转入募集资金专户。甲方以募集资金购买金
融产品的,原则应购买乙方银行发行的金融产品,若甲方以募集资金购买其他机构金融产品的,甲方应要求金融产品发行机构与甲方及丙方共同签署《金融产品三方监管协议》;甲方在划转募集资金用于购买其他金融机构发行的金融产品前,应将该等《金融产品三方监管协议》提交至乙方。
(二)甲乙双方应当共同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票据法》《支付结算办法》《人民币银行结算账户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章。
(三)丙方作为甲方的保荐机构,应当依据有关规定指定保荐代表人或者其他工作人员对甲方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丙方应当依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以及甲方制订的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履行其督导职责,并可以采取现场调查、书面问询等方式行使其监督权。甲方和乙方应当配合丙方的调查与查询。丙方每半年对甲方募集资金的存放和使用情况进行一次现场检查。
(四)甲方授权丙方指定的保荐代表人中的任意一人可以随时到乙方查询、复印甲方专户的资料;乙方应当及时、准确、完整地向其提供所需的有关专户的资料。保荐代表人向乙方查询甲方专户有关情况时应当出具本人的合法身份证明;丙方指定的其他工作人员向乙方查询甲方专户有关情况时应当出具本人的合法身份证明和单位介绍信。
(五)乙方按月(每月 5 日前)向甲方出具对账单,并抄送丙方。乙方应当保证对账单内容真实、准确、完整。
(六)甲方一次或者十二个月内累计从专户中支取的金额超过五千万元或者募集资金净额的 20%的(按孰低原则确定),乙方应当及时以传真或邮件方式通知丙方,同时提供专户的支出清单。
(七)丙方有权根据有关规定更换指定的保荐代表人。丙方更换保荐代表人的,应当将相关证明文件书面通知乙方,同时按本协议的要求书面通知更换后保荐代表人的联系方式。更换保荐代表人不影响本协议的效力。
(八)乙方连续三次未及时向丙方出具对账单或者向丙方通知专户大额支取情况,以及存在未配合丙方调查专户情形的,甲方或者丙方可以要求甲方单方面
终止本协议并注销募集资金专户。
(九)本协议自甲、乙、丙三方法定代表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署并加盖各自单位公章之日起生效,至专户资金全部支出完毕并依法销户之日起失效。丙方义
务至持续督导期结束之日,即 2024 年 12 月 31 日解除。
(十)本协议一式捌份,甲、乙、丙三方各持一份,向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国证监会深圳监管局各报备一份,其余留甲方备用。
四、备查文件
公司与各方签署的《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特此公告。
深圳市好上好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 年 11 月 4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