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1288 证券简称:运机集团 公告编号:2024-039
四川省自贡运输机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四川省自贡运输机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任期已届满,为保障董事会的正常运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公司开展董事会换届选举工作。
为进一步优化公司治理结构,形成董事会科学决策机制,更好地满足公司经营发展需要,根据公司拟修订的《公司章程》规定,公司董事会由 9 名董事组成,其中非独立董事 6 名,独立董事 3 名。
公司于2024年3月29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关于选举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资格审核通过,公司董事会同意提名吴友华先生、吴正华先生、许俊杰先生、潘鹰先生、熊炜先生、王万峰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提名张红伟女士、王继生先生、代婧女士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上述候选人简历详见附件),其中代婧女士为会计专业人士,任期自公司股东大会选举通过之日起三年。
独立董事候选人张红伟女士、王继生先生已取得独立董事资格证书。独立董事候选人代婧女士尚未取得独立董事资格证书,其已书面承诺将报名参加深圳证券交易所组织的最近一期独立董事培训并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认可的独立董事资格证书。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尚需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备案审核无异议后方可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本次换届选举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非独立董事候选人与独立董事候选人的选举将采取累积投票方式分别进行表决。经股东大会选举通过后,公
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以及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人数总计未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符合相关法规要求。
为确保董事会的正常运作,在新一届董事会成员就任前,公司第四届董事会成员仍将依照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忠实、勤勉地履行董事职责。
特此公告。
四川省自贡运输机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 年 3 月 29 日
附:第五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简历
一、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
吴友华先生:1969 年出生,中国国籍,无永久境外居留权,大专学历,高
级经济师。历任荣县东方机械厂厂长,四川省自贡运输机械有限公司总经理,四川省自贡运输机械集团有限公司执行董事兼总经理、执行董事。现任四川省自贡运输机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此外,目前还兼任四川友华科技集团有限公司执行董事兼总经理、自贡市华商企业管理咨询有限责任公司董事长、自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
吴友华先生为公司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直接持有公司 76,634,000 股股
份,占公司总股本的 47.9%。吴友华先生与自贡市华智投资有限公司执行董事兼总经理曾玉仙为夫妻关系。除此之外,吴友华先生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其他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惩戒,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不存在《公司法》《证券法》《公司章程》、《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中规定的不得担任相关职务的情形。
经在最高人民法院网站失信被执行人目录查询,吴友华先生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
吴正华先生:1972 年出生,中国国籍,无永久境外居留权,大专学历,工
程师。历任自贡纺织股份有限公司热电车间锅炉技术员、专工,四川省自贡运输机械有限公司销售员、项目经理,四川省自贡运输机械集团有限公司销售员、项目经理,四川省自贡运输机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销售员、项目经理,北京市源联贡运输机械有限公司(已注销)执行董事、法定代表人,四川省自贡运输机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西安办事处主任、市场部部长、总经理助理。现任四川省自贡运输机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兼总经理。
吴正华先生通过自贡市华智投资有限公司间接持有公司股份 3.15 万股。吴
正华先生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其他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惩戒,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不存在《公司
法》《证券法》《公司章程》《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中规定的不得担任相关职务的情形。
经在最高人民法院网站失信被执行人目录查询,吴正华先生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
许俊杰先生:1985 年出生,中国国籍,无永久境外居留权,本科学历。曾
先后担任索尔思光电(成都)有限公司采购经理、华为技术有限公司高级采购经理、四川川润液压润滑设备有限公司副总经理兼生产总监、四川川润物联科技有限公司总经理。现任四川省自贡运输机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常务副总经理。
许俊杰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其他持有 5%
以上股份的股东、公司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惩戒,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不存在《公司法》《证券法》《公司章程》《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中规定的不得担任相关职务的情形。
经在最高人民法院网站失信被执行人目录查询,许俊杰先生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
潘鹰先生:1973 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硕士研究生学历。
历任四川省人民检察院刑事检察一处科员,成都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二庭、研究室副主任科员,西南财经大学法学院副教授。现任四川省自贡运输机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此外还兼任成都欧康医药股份有限公司、乐山电力股份有限公司、富临精工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泰和泰律师事务所兼职律师。
潘鹰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潘鹰先生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其他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惩戒,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不存在《公司法》《证券法》《公司章程》《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中规定的不得担任相关职务的情形。
经在最高人民法院网站失信被执行人目录查询,潘鹰先生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
熊炜先生:1970 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MBA。历任港澳证券
高级经理、四川(美国)中小企业投资基金投资经理、成都科技创业投资公司投资经理、成都财盛投资公司副总经理、恩捷股份(002812,SZ)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
熊炜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熊炜先生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其他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惩戒,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不存在《公司法》《证券法》《公司章程》《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中规定的不得担任相关职务的情形。
经在最高人民法院网站失信被执行人目录查询,熊炜先生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
王万峰先生:1976 年出生,西南财经大学金融学博士,清华大学五道口金
融学院金融专业 EMBA 在读。历任中国人民银行成都分行团委书记、宣传部副部长,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正处级干部,成都农商银行副行长,蓝光投资控股集团党委书记,蓝光发展(600466.SH)董事 、常务副总裁,蓝光嘉宝服务(02606.HK) 非执行董事,四川信托任党委书记。现任成都旗云资产管理有限公司董事长。
王万峰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王万峰先生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其他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惩戒,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不存在《公司法》《证券法》《公司章程》《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中规定的不得担任相关职务的情形。
经在最高人民法院网站失信被执行人目录查询,熊炜先生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
二、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
张红伟女士:1963 年出生,中国国籍,无永久境外居留权,中共党员,博士
研究生学历,二级教授,博士生导师。国家“万人计划”教学名师,国务院政府特
殊津贴专家。历任四川大学经济学院副教授、教授、副系主任、副院长,四川大学教务处副处长、处长。现任四川大学经济学院教授委员会主任委员,中国宏观经济管理教育学会副会长,四川省宏观经济学会副会长,教育部经济学教学指导委员会委员,教育部高等学校教学信息化与教学方法创新工作指导委员会委员,现任四川省自贡运输机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
张红伟女士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其他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公司其
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不存在《公司法》、《证券法》、《公司章程》、《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中规定的不得担任相关职务的情形。张红伟女士已经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认可的独立董事资格证书。
经在最高人民法院网站失信被执行人目录查询,张红伟女士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
王继生先生:1956 年出生,中国国籍,无永久境外居留权,中共党员,本
科学历,教授级高级工程师、国务院特殊津贴专家。历任洛阳矿山机械设工程计研究院机械所设计师、工程师、副所长,洛阳矿山工程设计研究院副院长、院长,中信重工机械股份有限公司副总经理、专员级总工程师,矿山重型装备国家重点实验室主任。现任中国重型机械工业协会副理事长、秘书长。
王继生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其他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公司其
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不存在《公司法》、《证券法》、《公司章程》、《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中规定的不得担任相关职务的情形。王继生先生已经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认可的独立董事资格证书。
经在最高人民法院网站失信被执行人目录查询,王继生先生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
代婧女士:1989 年出生,中共党员,美国纽约城市大学巴鲁学院会计学博
士,副教授,博士生导师。西南财经大学现代审计研究所所长,四川省财政学会第九届理事会常务理事、学术委员会委员,预算与会计研究专业委员会副主任委
员。
代婧女士未持有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