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运机集团:监事会决议公告

公告日期:2023-03-22

运机集团:监事会决议公告 PDF查看PDF原文

 证券代码:001288        证券简称:运机集团      公告编号:2023-015
                四川省自贡运输机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四川省自贡运输机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监事会
第十一次会议于2023 年 3 月 21 日下午 2 点在公司四楼 410 会议室以现场形式召
开。根据相关规定,已于 2023 年 3 月 11 日以电子邮件的形式发出本次会议的通
知。

    本次会议由过半数监事推举范茉女士主持。应当出席本次会议的监事共 3
人,实际参会的监事共 3 人。董事会秘书列席了本次会议。会议召开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及《监事会议事规则》的有关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 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2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3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于《证券日报》、《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2022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2. 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2 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表决结果:3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2022 年年度报告》的编制和审核程序符合法
律、法规及《公司章程》和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年度报告的内容、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未发现参与年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的
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2022 年年度报告》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于《证券日报》、《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2022 年年度报告》和《2022年年度报告摘要》(公告编号:2023-016)。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3. 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2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3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于《证券日报》、《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2022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4. 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2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3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现有的内部控制制度符合法律、法规和证券监管部门的要求,基本覆盖了公司生产经营管理的各个环节,符合公司经营管理的实际需要并能够得到严格执行,对公司运营过程中的各类风险起到了较好的防范和控制作用,保障公司运作更为规范。公司内部控制的自我评价报告客观、真实的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体系建设、执行及监督情况。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于《证券日报》、《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2022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5. 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22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表决结果:3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本次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法》、《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3 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以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符合公司利润分配政策,与公司经营业绩和未来发展相匹配,具有合法性、合规性、合理性。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和发展,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综上,监事会同意公司 2022 年度利润分配事项。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于《证券日报》、《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公司 2022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18)。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6. 审议通过《关于续聘公司 2023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表决结果:3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从事证券、期货相关业务的资格,具有上市公司审计工作的丰富经验和专业素养,能较好的满足公司健全内部控制和财务审计工作的要求。其执业过程中能坚持独立审计原则,切实履行审计机构应尽的职责,出具的报告能客观、真实的反映公司的经营成果和财务状况。综上,监事会同意续聘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3 年度审计机构。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于《证券日报》、《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续聘公司 2023 年度审计机构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19)。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7. 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2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的议案》

    表决结果:3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符合全体股东的利益,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的规定,公司及时、真实、准确、完整的披露了相关信息,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于《证券日报》、《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2022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公告编号:2023-020)。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8. 审议通过《关于公司以大额银行承兑汇票质押开具小额银行承兑汇票的
议案》


    表决结果:3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以大额银行承兑汇票向银行进行质押,开具总金额不大于质押票据金额的小额银行承兑汇票,用于对外支付货款,质押额度不超过人民币 1 亿元,有利于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监事会同意该事项。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于《证券日报》、《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公司以大额银行承兑汇票质押开具小额银行承兑汇票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23)。

    9. 审议通过《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表决结果:3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相关部门文件的要求进行的合理变更,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及相关监管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于《证券日报》、《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25)。

    10. 审议通过《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议案》

    表决结果:3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是公司根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的实际情况所作出的决定,未改变募投项目建设的内容、投资总额、实施主体,不会对公司的正常经营产生重大不利影响,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公司长期发展规划。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于《证券日报》、《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26)。

    11. 审议通过《关于收购控股子公司少数股权暨部分募投项目实施主体股权
结构发生变化的议案》

    表决结果:3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收购控股子公司少数股权暨部分募投项目实施主体股权结构发生变化的事项符合公司发展战略规划,交易价格公平、合理,
决策程序,决策程序合法有效。本次股权收购事项符合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于《证券日报》、《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收购控股子公司少数股权暨部分募投项目实施主体股权结构发生变化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27)。

    12. 审议通过《关于公司符合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条件的议
案》

    表决结果:3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经对照关于上市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资格和条件的规定,对公司的实际情况逐项自查,认为公司符合现行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中关于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有关规定,具备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条件。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13. 逐项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方案的议
案》

    按照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关于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要求,公司拟定了本次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发行方案。公司监事会逐项审议该方案以下事项:

    13.01 证券类型

    表决结果:3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表决通过。

    本次发行证券的种类为可转换为公司A股普通股股票的可转换公司债券(以下简称“可转换公司债券”或“可转债”)。该可转换公司债券及未来转换的公司股票将在深交所上市。

    13.02 发行规模或数量

    表决结果:3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表决通过。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并结合公司未来发展规划、财务状况和投资计划,
本次拟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人民币 73,000.00 万元(含73,000.00 万元),具体募集资金数额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会(或董事会授权人士)在上述额度范围内确定。

    13.03 债券期限

    表决结果:3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表决通过。

    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期限为自发行之日起六年。

    13.04 票面金额

    表决结果:3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表决通过。

    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按面值发行,每张面值为人民币 100 元。

    13.05 票面利率

    表决结果:3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表决通过。

    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票面利率的确定方式及每一计息年度的最终利率水平,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或由董事会授权的人士)在发行前根据国家政策、市场状况和公司具体情况与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协商确定。

    13.06 还本付息的期限和方式

    表决结果:3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表决通过。

    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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