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1288 证券简称:运机集团 公告编号:2022-082
四川省自贡运输机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四川省自贡运输机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运机集团”)
于 2022 年 12 月 23 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十次
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更好的实现公司资金的保值增值,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项目建设及募集资金使用的前提下,公司及子公司(含全资子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下同)拟使用最高额度不超过人民币 2.3 亿元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闲置募集资金拟用于购买银行等金融机构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保本型的理财产品或存款类产品(包括但不限于:结构性存款、大额存单、定期存款、通知存款等)。投资期限为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内,现金管理额度在期限内可以循环滚动使用,且前述现金管理额度由公司及子公司共享。该等现金管理产品不得用于质押,不得用于以证券投资为目的的投资行为。授权董事长及经营管理层在额度范围内行使该项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法律文件。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四川省自贡运输机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3199 号)核准,并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同意,公司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4,000 万股,每股发行价格为 14.55 元,募集资金总额为 582,000,000.00 元,扣除各类发行费用之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 518,412,345.63 元。
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 2021 年 10 月 26 日出具了《四川
省自贡运输机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4,000 万股后实收股本的验资》{大华验字[2021]000696 号},对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确认。公司对募集资金采用专户存储,并与保荐机构、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签署了相关监管协议。
2022 年 6 月,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
审议通过,同意公司将“西南运输机械技术研发中心项目”的实施主体变更为公司的全资子公司成都工贝智能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成都工贝”)。2022年 6 月,公司与成都工贝、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成都蜀汉支行签订了四方监管协议。
2022 年 8 月,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
和 2022 年 9 月经公司 2022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同意增加控股子公
司唐山灯城输送机械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唐山灯城输送机械”)作为“露天大运量节能环保输送装备智能化生产基地建设项目”的实施主体。2022 年 9 月,公司与唐山灯城输送机械、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唐山曹妃甸支行签订了四方监管协议。
二、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及闲置原因
根据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及公司 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关于变更部分募投项目投资总额、新增实施主体和实施地点并使用部分募集资金向控股子公司增资以实施募投项目的议案》,同意将募投项目“露天大运量节能环保输送装备智能化生产基地建设项目”的投资总额调整为 3.05 亿元。本次调整后,公司募集资金使用计划如下:
序号 项目名称 项目投资总额(万元) 拟使用募集资金(万元)
1 大规格管带机数字化加工 5,000.00 5,000.00
生产线技术改造项目
露天大运量节能环保输送
2 装备智能化生产基地建设 30,500.00 28,851.23
项目
物料输送成套装备远程数
3 据采集分析控制系统应用 4,000.00 3,380.00
产业化项目
4 西南运输机械技术研发中 2,500.00 2,110.00
心项目
5 补充流动资金 12,500.00 12,500.00
合计 54,500.00 51,841.23
公司目前按照募集资金使用计划,有序推进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在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过程中,由于项目的实际需求,需要分期逐步投入募集资金。根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进度,现阶段暂未投入使用的募集资金在短期内出现部分闲置情况。
三、本次对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基本情况
(一)现金管理的目的
在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及募集资金使用、保证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合理利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增加资金收益,为公司及股东谋取较好的投资回报。
(二)投资品种
公司及子公司将按照相关规定严格把控风险,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购买银行等金融机构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保本型的理财产品或存款类产品(包括但不限于:结构性存款、大额存单、定期存款、通知存款等),投资期限不超过12 个月,且该等现金管理产品不得用于质押,不得用于以证券投资为目的的投资行为。
(三)投资额度及期限
公司及子公司拟使用最高额度不超过人民币2.3亿元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该决议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内有效。在前述额度和期限范围内,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前述额度由公司及子公司共享。
(四)实施方式
授权董事长及经营管理层在额度范围内行使该项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法律文件,包括但不限于:选择合格的理财产品发行主体、明确理财金额、选择理财产品品种、签署合同等,授权公司财务部具体实施相关事宜。
(五)信息披露
公司将按照《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不会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
四、投资风险及风险控制措施
(一)投资风险
本次现金管理的投资品种是安全性高、流动性好、保本型的理财产品或存款类产品(包括但不限于:结构性存款、大额存单、定期存款、通知存款等),该类投资产品属于低风险投资品种,主要受货币政策等宏观经济政策的影响,公司及子公司将根据经济形势以及金融市场的变化适时适量的介入,但不排除该项目投资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
(二)风险控制措施
1、公司及子公司将严格按照《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以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有关规定办理相关现金管理业务。
2、公司及子公司将及时分析和跟踪银行现金管理产品投向、项目进展情况,如评估发现存在可能影响资金安全的风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的保全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3、严格筛选购买投资产品,选择银行等金融机构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保本型的理财产品或存款类产品(包括但不限于:结构性存款、大额存单、定期存款、通知存款等)。
4、公司财务部门建立台账管理,对资金运用情况建立健全完整的会计账目,做好资金使用的财务核算。
5、公司审计部负责审查现金管理的审批情况、实际操作情况、资金使用情况及盈亏情况等,督促财务部门及时进行账务处理,并对账务处理情况进行核实。
6、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和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五、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对公司经营的影响
本次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是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项目建
设及募集资金使用、保证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进行的,将不会影响公司日常经营活动和募投项目的正常开展,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形,也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权益的情形。通过对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增加公司收益,为公司及股东谋取更多投资回报。
六、相关审议程序及意见
(一)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 2022 年 12 月 23 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该议案涉及关联交易,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同意公司及子公司使用最高额度不超过人民币 2.3 亿元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有效期为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内有效。在上述额度及有效期内,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
(二)监事会意见
公司于 2022 年 12 月 23 日召开第四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经审议,监事会
认为:公司及子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决策程序符合相关规定,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项目建设进度和公司日常经营、有效控制投资风险的前提下,使用最高额度不超过人民币 2.3 亿元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有利于提高公司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增加公司收益,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形,也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权益的情形。监事会同意实施该事项。
(三)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发表独立意见如下:公司及子公司在不影响募投项目正常建设、保证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合理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保本型的理财产品或存款类产品,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增加资金收益,更好的实现公司资金的保值增值,使公司和股东利益最大化。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行为,也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及子公司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定。
(四)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亦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行为,已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意见,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涉及关联交易的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上述事项在不影响募集资金使用的前提下,增加了存储收益,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综上,保荐机构对运机集团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无异议。
七、备查文件
1、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3、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4、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四川省自贡运输机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四川省自贡运输机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