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1288 证券简称:运机集团 公告编号:2022-084
四川省自贡运输机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四川省自贡运输机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2 年 12
月 23 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为提高公司及子公司(含全资子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下同)暂时闲置自有资金的使用效率,增加公司收益,为公司和股东获取更多回报,公司及子公司拟在确保正常生产经营的资金需求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使用最高额度不超过人民币 1.5 亿元的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期限为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内,在上述额度和期限内,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授权董事长及经营管理层行使该项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法律文件,授权公司财务部具体实施相关事宜。具体情况如下:
一、公司及子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情况概述
(一)进行现金管理的目的
在确保不影响公司正常生产经营活动并有效控制投资风险的前提下,合理利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有利于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率,增加闲置资金收益,为公司和股东获取更多回报。
(二)投资额度
公司及子公司拟使用最高额度不超过人民币1.5亿元的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实际投资金额将根据公司及子公司资金实际情况调整。
(三)投资品种
公司及子公司将按照相关规定严格把控风险,使用暂时闲置自有资金拟购买投资期限不超过 12 个月的银行、证券公司等金融机构发行的安全性好、流动性
高、中低风险、保本型的理财产品。为控制风险,公司现金管理不得投资股票及其衍生品、无担保债券、以证券投资为目的的理财产品及其他与证券相关的风险投资。
(四)投资期限
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内有效,投资期限内任一时点的交易金额(含前述投资的收益进行再投资的相关金额)不超过总额度。在前述额度和期限范围内,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
(五)资金来源
资金来源为公司及子公司的闲置自有资金,资金来源合法合规。公司及子公司将做好资金的合理预算和规划安排,确保不影响正常生产经营活动的开展。
(六)实施方式
授权董事长及经营管理层行使该项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法律文件,授权公司财务部具体实施相关事宜。
(七)信息披露
公司将严格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二、审议程序
2022 年 12 月 23 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会议以 7 票赞
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就该事项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同日,公司召开了第四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以 3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待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将择机进行现金管理。
三、投资风险分析及风险控制措施
(一)投资风险
公司及子公司拟购买银行、证券公司等金融机构发行的安全性好、流动性高、中低风险、保本型的理财产品,该类投资产品主要受宏观经济环境影响较大,公司将根据经济形势以及金融市场的变化适时适量的介入,但不排除该投资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短期投资的实际收益不能准确预估。
(二)风险控制措施
1、公司选择财务状况良好、无不良诚信记录、盈利能力强的专业理财机构作为受托方,将遵循审慎投资的原则,严格筛选投资对象,选择银行、证券公司等金融机构发行的安全性好、流动性高、中低风险、保本型的理财产品。
2、公司授权董事长及经营管理层行使上述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法律文件,授权公司财务部具体实施相关事宜。公司将配备专人及时分析和跟踪理财产品的投向、投资进展及投资安全状况,如发现存在可能影响公司资金安全的风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3、公司审计部负责对公司委托理财事项的实际操作情况、资金使用情况及盈亏情况进行审查,督促财务部门及时进行账务处理,并对账务处理情况进行核实。
4、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和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5、公司将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四、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及子公司使用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是在确保公司及子公司日常生产经营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实施的,不会影响公司及子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开展,不影响日常资金的周转及需求。通过适度的现金管理,有利于提高闲置自有资金的使用效率,增加资金收益,为公司和股东获取更多回报。
五、独立董事意见、监事会意见和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一)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及子公司在确保正常生产经营的资金需求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使用最高额度不超过人民币 1.5 亿元的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有利于在控制风险的前提下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增加公司收益,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的情形。公司及子公司本次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决策程序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综上,我们同意公司及子公司在审批额度及期限内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
金管理,在上述额度及期限内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并同意将本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公司及子公司在不影响正常经营业务的前提下,使用部分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有利于提高公司及子公司暂时闲置自有资金的使用效率,增加公司及子公司收益。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权益的情形。该事项决策和审议程序合法有效,全体监事一致同意公司及子公司使用最高额度不超过人民币1.5亿元的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在审批额度及期限内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
(三)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不会对公司生产经营造成不良影响,不会损害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上述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意见,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综上,保荐机构对运机集团本次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无异议。
六、备查文件
1、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3、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4、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四川省自贡运输机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四川省自贡运输机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 年 12 月 23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