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1288 证券简称:运机集团 公告编号:2022-023
四川省自贡运输机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续聘公司 2022 年度审计机构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四川省自贡运输机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公司”或
“运机集团”)于 2022 年 4 月 22 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
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公司 2022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续聘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大华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 2022 年度审计机构,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现将相关情况事宜公告如下:
一、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说明
大华会计师事务所具备从事证券、期货相关业务的资格,具有上市公司审计工作的丰富经验和专业素养,能较好的满足公司健全内部控制和财务审计工作的要求。大华会计师事务所自与公司合作以来,其执业过程中坚持独立审计原则,切实履行审计机构应尽的职责,出具的报告能客观、真实的反映公司的经营成果和财务状况。经审计委员会提议,公司拟续聘大华会计师事务所作为公司 2022年度审计机构,聘期一年。
二、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信息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机构名称: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成立日期:2012 年 2 月 9 日成立(由大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转制为特
殊普通合伙企业)
组织形式:特殊普通合伙
注册地址:北京市海淀区西四环中路 16 号院 7 号楼 1101
首席合伙人:梁春
截至 2021 年 12 月 31 日合伙人数量:264 人
截至 2021 年 12 月 31 日注册会计师人数:1481 人,其中:签署过证券服务
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人数:929 人
2020 年度业务总收入:252,055.32 万元
2020 年度审计业务收入:225,357.80 万元
2020 年度证券业务收入:109,535.19 万元
2020 年度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376
主要行业:制造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房地产业、批发和零售业、建筑业
2020 年度上市公司年报审计收费总额:41,725.72 万元
本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10
2、投资者保护能力
已计提的职业风险基金和已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之和超过人民币7 亿元。职业保险购买符合相关规定。大华会计师事务所近三年不存在因与执业行为相关的民事诉讼而需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
3、诚信记录
大华会计师事务所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 0 次、行政处罚 1 次、监
督管理措施 26 次、自律监管措施 0 次、纪律处分 2 次;79 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因
执业行为分别受到刑事处罚 0 次、行政处罚 1 次、监督管理措施 37 次、自律监
管措施 1 次、纪律处分 3 次。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项目合伙人:吴萃柿,2008 年 12 月成为注册会计师,2005 年 12 月开始从
事上市公司和挂牌公司审计,2017 年 7 月开始在大华会计师事务所执业,2018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思维列控、顶固集创、皮阿诺及泰永长征等多个上市公司审计报告项目。
签字注册会计师:陈港溪,2016 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21 年成为注
册会计师,2022 年 1 月开始在大华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近三年为泰永长征 (002927.SZ)、运机集团(001288.SZ)等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2021 年开始 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有证券服务业务从业经验,从事证券服务业务的年限为 6 年。
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周珊珊,1995 年 9 月成为注册会计师,1995 年 9 月
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1 年 1 月开始在大华会计师事务所执业,2021 年 12
月开始从事复核工作,近三年承做或复核的上市公司审计报告超过 10 家次。
2、诚信记录
项目合伙人吴萃柿、签字注册会计师陈港溪近三年均未因执业行为而受到任 何刑事处罚,未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等的行政处罚、监督管 理措施,也未受到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或纪律处分。
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周珊珊诚信记录如下:
序号 姓名 处理处罚日期 处理处罚类型 实施单位 事由及处理处罚情况
在 2012-2018 年间,作
为深圳市金证科技股份
2022 年 3 月 10 中国证券监督管 有限公司的签字注册会
1 周珊珊 日 行政监管措施 理委员会上海专 计师,违反了《关于证券
员办 期货审计业务签字注册
会计师定期轮换的规
定》
3、独立性
大华会计师事务所及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按 照职业道德守则的规定保持了独立性。
4、审计收费
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的审计服务收费是根据本公司的业务规模、所处行业、会 计处理复杂程度等因素,结合年报相关审计需配备的审计人员和投入的工作量等 确定的。2021 年度,公司支付给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的审计费用为 50 万元。
三、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审计委员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 2022 年 4 月 20 日召开第四届审计委员会第四次会议,通过对大华会
计师事务所提供的资料进行审核并进行专业判断,认为:大华会计师事务所具备
从事证券、期货相关业务的资格,具有上市公司审计工作的丰富经验和专业素养,在执业资质、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诚信状况、独立性等方面能满足公司财务审计工作的要求。其执业过程中能坚持独立、客观、公正的审计准则,公允合理的发表审计意见。建议续聘其为公司 2022 年度审计机构,并提交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
(二)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 2022 年 4 月 22 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以 7 票赞成、0 票
反对、0 票弃权、表决通过了《关于续聘公司 2022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监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 2022 年 4 月 22 日召开第四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以 3 票赞成、0 票
反对、0 票弃权、表决通过了《关于续聘公司 2022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四)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意见
1、事前认可意见
大华会计师事务所具备证券、期货相关业务从业资格,具备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和能力。在担任公司 2021 年度审计机构期间,勤勉尽责,能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职业准则,诚信状况良好,出具的报告能客观、真实的反映公司的经营成果和财务状况。公司续聘大华会计师事务所有利于保障公司的审计工作质量,有利于保护公司整体利益及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一致认可续聘大华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 2022 年度审计机构的事项,并同意将该事项提交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
2、独立意见
大华会计师事务所具备从事证券、期货相关业务的资格,能够独立、公正、客观、及时的完成与公司约定的审计义务,出具的报告能客观、真实的反映公司的经营成果和财务状况。本次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内部制度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权益的情形。同意续聘大华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 2022 年度审计机构,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五)生效日期
本次续聘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自公司 2021 年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四、备查文件
1、四川省自贡运输机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2、四川省自贡运输机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3、四川省自贡运输机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4、四川省自贡运输机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5、四川省自贡运输机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6、大华会计师事务所营业执业证照,主要负责人和监管业务联系人信息和联系方式,拟负责具体审计业务的签字注册会计师身份证件、执业证照和联系方式。
特此公告。
四川省自贡运输机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 年 4 月 22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