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1287 证券简称:中电港 公告编号:2024-036
深圳中电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投资建设新项目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中电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4 年 7 月 30 日召
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投资建设新项目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超募资金 15,439.61 万元投资建设新项目。本次使用超募资金投资建设新项目不涉及关联交易。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2023 年 3 月 16 日发布的《关于同意深圳中电
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3〕584 号),公司首次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 18,997.5024 万股,发行价格 11.88 元/股,募集资金总额 225,690.33 万元,扣除相关发行费用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
213,331.22 万元,其中超募资金金额为 63,331.22 万元。募集资金已于 2023 年
4 月 3 日划至公司指定账户,经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出具《关于深圳中电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验资报告》(XYZH/2023SZAA4B0125)。上述募集资金到账后,公司已将全部募集资金存放于募集资金专户管理,并与保荐机构、存放募集资金的银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及《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
二、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一)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使用情况
截至2024年6月30日,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使用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 万元
序号 项目名称 项目 拟使用 累计投入募集资 投资进度
投资总额 募集资金 金金额
1 电子元器件新领域应用 90,640.84 90,640.84 81,375.12 89.78%
创新及产品线扩充项目
2 数字化转型升级项目 20,517.65 20,517.65 4,299.76 20.96%
3 补充流动资金及偿还银 38,841.51 38,841.51 38,844.92【注】 100.01%
行贷款
合计 150,000.00 150,000.00 124,519.80 83.01%
注:投入“补充流动资金及偿还银行贷款”项目的38.844.92万元包含专户利息收入。
公司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人民币为213,331.22万元,其中超募资金金额为人民币63,331.22万元。
(二)使用闲置募集资金(含超募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2023年4月28日,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第一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含超募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并于2023年5月19日经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同意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投项目建设和公司正常运营的情况下,使用不超过人民币17亿元的闲置募集资金(含超募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上述额度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在前述额度和期限范围内可循环滚动使用,闲置募集资金现金管理到期后将及时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4月28日披露的《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含超募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11)以及2024年5月18日披露的《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含超募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4-030)。
(三)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
2023 年 7 月 5 日,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第一届监事会第八次
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 7 亿元的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董
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 12 个月。2024 年 7 月 3 日,已将上述暂时用于补充
流动资金的人民币 7 亿元全部归还至公司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具体内容详见公司
于 2023 年 7 月 6 日披露的《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公
告》(公告编号:2023-024)以及 2024 年 7 月 4 日披露的《关于暂时补充流动
资金的闲置募集资金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33)。
2023 年 8 月 25 日,公司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第一届监事会第
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 1.8 亿元的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
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 12 个月。2023 年 9 月 22 日,已将上述暂时
用于补充流动资金的人民币 1.8 亿元全部归还至公司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具体内
容详见公司于 2023 年 8 月 28 日披露的《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
动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35)以及 2023 年 9 月 23 日披露的《关于暂
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募集资金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43)。
三、本次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投资建设新项目的具体情况
(一)项目概述
为进一步落实公司三级仓体系规划建设,完善全国枢纽仓布局,提升公司供应链服务的品质和能力,满足华东区域元器件供应链产品的分装、存储等需求,为重点客户提供高时效、高品质的产品,协助保障电子产业链供应链安全与稳定,公司拟使用超募资金 15,439.61 万元投资建设亿安仓智慧供应链项目【即华东枢纽仓(南京)】,该部分资金 15,439.61 万元将由公司通过无息借款方式,向本项目实施主体公司全资孙公司南京亿安仓供应链服务有限公司提供。
本次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投资建设新项目不涉及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情况。
(二)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名称:亿安仓智慧供应链项目
2、项目实施主体:公司全资孙公司南京亿安仓供应链服务有限公司
3、项目实施地点:南京市江宁区空港开发区云峰路以南、云龙路以西
4、项目建设周期:36 个月
5、项目投资资金及来源:本项目计划总投资额为人民币 17,000 万元,已使用自有资金投入 1,560.39 万元,拟使用超募资金 15,439.61 万元。主要建设内容:
(1)竞买建设用地约 30 亩,计划投资金额 850 万元;
(2)项目规划设计建筑面积约 40,000 平方米,共 5 层,无地下室。内设立
体库区、平面库区、办公区、其他配套用房、仓库运转设备以及信息系统建设区等,其中仓库区约 36,000 平方米,依据市场需求,适时调整仓库性质,以满足客户需求,实现仓库运营效率最大化。计划投资金额 11,650 万元。
(3)建设立体库,立体库配置多穿箱式立体库系统,楼层内设置自动化流水线、楼层运输机提升机、推高式无人叉车、托盘叉车等设备设施,并配套相应的可视化管理设备和应用软件。计划投资金额 4,500 万元。
公司在进行项目建设时将严格把控建设环节中的各项成本费用支出,最终投资金额以项目建设实际投入为准。
6、项目审批、备案等手续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本项目已取得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江苏省投资项目备案证等。
(三)项目必要性分析
1、把握行业发展特性,提升供应链产品服务能力和效率
随着物流技术的快速进步,以及互联网、物联网、大数据、AI 等新技术与供应链业务的不断融合应用,传统供应链服务行业正发生着颠覆性的变化,以新技术应用为支撑,物流、资金流、信息流的融合正快速提升供应链服务广度和深度。
对于电子元器件分销企业来说,响应速率是企业核心的竞争要素之一,主要体现在其仓储备货的产品及数量,以及仓库在运行过程中的运营管理、入库出库效率等方面。企业不仅根据客户对未来生产的规划进行针对性备货,同时也需要根据自身对市场的判断进行部分产品的战略性储备,不同客户对产品的需求有所差异,而电子元器件下游产品由于技术创新能力迭代速率较快,能够顺应终端客
公司作为电子元器件分销行业国内的头部企业,一直将增强供应链协同配套服务,提升自身仓储能力作为公司的战略规划之一。本次投资建设项目,拟新建辐射华东地区的大型电子元器件仓库,购置先进的供应链产品分装、仓储设备及管理软件,加强智能化供应链生态系统的建设,有利于强化区域物流服务能力,促进区域产业链上下游联动,提升公司供应链运营效率及协同服务能力。
2、拓展延伸服务区域,提升公司竞争优势
在电子元器件分销行业及其上下游产业协同性持续增强的背景下,越来越多上游供应商及下游终端品牌商对供应环节的效率和成本提出了更高的要求。电子元器件分销企业在产品备货、出入库、物流效率、运营成本等方面如果不具备产业供应链环节所特需的仓库条件等硬性要求,难以在同行业竞争中处于优势地位。
公司近年来稳居国内电子元器件分销企业的领先地位,销售区域覆盖全国范围。但在华东地区业务体量与市场整体状况相比仍处于较低水平,且公司在华东区域的重点客户较集中,现有储运协同服务能力和储运效率仍有待提升,储运成本较高,影响了相关业务毛利率和盈利水平。
本次投资建设项目,可以实现公司服务区域的拓展与延伸,一方面依托区域产业资源,深化战略合作,服务产业上下游企业,提升行业影响力和品牌效应;另一方面借助项目所处的区位优势,增强华东区域协同配套业务,提升产品物流及服务效率,更好地服务于元器件分销主营业务,降低物流成本,提高公司的整体盈利能力,推动公司的可持续发展。
(四)项目可行性分析
1、产业政策支持行业发展
近年来,国家一系列产业政策持续刺激半导体、集成电路行业,为电子元器件分销行业提供了更多的机遇和优良的政策环境。2022 年 9 月,国务院发布《关于深化电子电器行业管理制度改革的意见》,提出加大基础电子产业研发创新支持力度。统筹有关政策资源,加大对基础电子产业(电子材料、电子元器件、电子专用设备、电子测量仪器等制造业)升级及关键技术突破的支持力度。
国务院、工信部、国家发改委等各部门也颁布了诸多政策,提出支持制造业企业合理安排工厂布局,优化生产管理流程,建设智能化物流装备和仓储设施,促进供应链各环节数据和资源共享。支持有条件的制造业企业面向行业上下游开展集中采购、供应商管理库存(VMI)、精益供应链等模式和服务,建设供应链协同平台,推动供应链标准化、智能化、协同化、绿色化发展。同时,鼓励发展供应链服务企业,提供专业化、一体化生产性服务,形成高效协同、弹性安全、绿色可持续的智慧供应链网络。
此外,国务院发布的《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推进贸易高质量发展的指导意见》《国务院办公厅关于积极推进供应链创新与应用的指导意见》等政策中也明确指出,推进供应链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