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1287 证券简称:中电港 公告编号:2023-005
深圳中电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22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中电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4月28日召开第一 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及第一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2年度利 润分配预案>的议案》,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现将相 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2022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基本情况
经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2022 年度母公司净利润
332,726,078.04 元(人民币,下同),提取法定盈余公积金 33,272,607.80 元,加
上期初未分配利润 241,290,859.44 元,扣除年内实施的 2021 年度利润分配现金分
红 104,500,000.00 元,本次母公司可供分配利润为 436,244,329.68 元。
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在符合公司利润分配政策、保证 公司正常经营和长远发展的前提下,为积极回报全体股东并与全体股东分享公司发 展的经营成果,拟订 2022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拟以公司现有总股本 759,900,097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股利 1.42 元(含税),共计派发现金
107,905,813.77 元,公司 2022 年度不送红股,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在本预案披露日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如发生变动,将按 照分配比例不变的原则对分配总额进行调整。
二、利润分配预案的合法性、合理性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是在保证公司正常经营和长远发展的前提下,综合考虑公司的经营发展及广大投资者的利益等因素拟订的,符合中国证监会《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3 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以及公司确定的利润分配政策,有利于全体股东共享公司经营成果,具备合法性、合理性。
三、审议程序及意见
(一)董事会意见
2023 年 4 月 28 日,公司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2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董事会认为,2022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综合考虑保证公司持续经营和长期发展以及中小股东的利益,符合公司目前的财务、经营状况以及公司的长期发展需要,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的规定,具备合法性、合理性。全体董事一致同意公司 2022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并同意将该预案提交公司2022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公司 2022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3 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符合公司的实际经营情况,审议程序合法合规,未损害公司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利益,有利于公司持续、稳定、健康发展。独立董事一致同意公司 2022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并同意将该预案提交公司 2022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监事会意见
2023 年 4 月 28 日,公司召开的第一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2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监事会认为,公司 2022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实际情况和发展战略,不存在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且该预案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全体监事一致同意公司 2022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并同意将该预案提交公司 2022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四、其他
本次分配预案披露前,公司严格控制内幕信息知情人的范围,对相关内幕信息知情人履行了保密和严禁内幕交易的告知义务。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尚需提交2022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后方可实施,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五、备查文件
(一)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
(二)第一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二)独立董事关于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有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深圳中电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年4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