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1283 证券简称:豪鹏科技 公告编号:2023-074
深圳市豪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预留限制性股票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本次限制性股票预留授予日:2023 年 8 月 11 日
本次限制性股票预留授予数量:45.50 万股
本次限制性股票预留授予价格:28.18 元/股
《深圳市豪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以
下简称《激励计划(草案)》或“本激励计划”)规定的限制性股票预留授予条件已经成就,根据深圳市豪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3 年第
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授权,公司于 2023 年 8 月 9 日召开的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六
次会议、第一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预留限
制性股票的议案》,确定以 2023 年 8 月 11 日为预留授予日,以 28.18 元/股的
授予价格向符合授予条件的 51 名激励对象授予 45.50 万股限制性股票。现将有关事项说明如下:
一、本次激励计划已履行的相关审批程序及信息披露情况
1.2022 年 12 月 22 日,公司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会议审议通
过了《关于<深圳市豪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深圳市豪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 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
同日,公司召开第一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深圳市豪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
于<深圳市豪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核查公司<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公司监事会对本次激励对象名单进行核实。公司独立董事就本次激励计划相关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2.2022 年 12 月 23 日至 2023 年 1 月 3 日,公司对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
励对象姓名及职务在公司官网进行了公示。在公示期内,公司监事会未收到任何组织或个人对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激励对象名单提出的异议。2023 年 1月 5 日,公司监事会披露了《豪鹏科技:监事会关于公司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激励对象名单的公示情况说明及核查意见》(公告编号:2023-001)。
3.2023 年 1 月 10 日,公司召开 2023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并通过
了《关于<深圳市豪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深圳市豪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2023 年 1 月 11 日,公司披露了《豪
鹏科技:关于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及激励对象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公告编号:2023-004)。
4.2023 年 1 月 13 日,公司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调整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及授予数量的议案》和《关于向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根据公司 2023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董事会确定本次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
的授予日为 2023 年 1 月 13 日。公司独立董事对上述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
见,公司监事会对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调整后)进行审核并发表了核查意见。北京国枫律师事务所出具了《北京国枫律师事务所关于深圳市豪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调整激励对象名单、授予数量及首次授予事项的法律意见书》。
5.2023 年 2 月 16 日,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验资
报告》(XYZH/2023SZAA5B0009),经审验,截至 2023 年 2 月 13 日止公司已收
到 198 位激励对象全额缴纳的新增注册资本(股本)合计人民币 1,860,639.00
元(大写:壹佰捌拾陆万零陆佰叁拾玖元整)。各激励对象以货币资金出资52,990,998.72 元,股份数为 1,860,639.00 股,其中:增加股本 1,860,639.00
元,增加资本公积 51,130,359.72 元。2023 年 2 月 23 日,公司披露了《豪鹏科
技:关于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完成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
015)。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上市日为 2023 年 2 月 24 日。
6.2023 年 8 月 9 日,公司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和第一届监事
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价格的议案》《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预留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董事会同意本次预留授予价格的调整,并认为本激励计划规定的预留授予条件已成就,监事会对预留授予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查并发表了意见。公司独立董事对前述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北京国枫律师事务所出具了法律意见书。
二、董事会关于本次授予条件成就的说明
根据本次激励计划中限制性股票授予条件的规定,激励对象获授限制性股票需同时满足如下条件:
1.公司未发生以下任一情形:
(1)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会计报告被注册会计师出具否定意见或者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
(2)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报告内部控制被注册会计师出具否定意见或者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
(3)上市后最近 36 个月内出现过未按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公开承诺
进行利润分配的情形;
(4)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实行股权激励的;
(5)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2.激励对象未发生以下任一情形:
(1)最近 12 个月内被证券交易所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2)最近 12 个月内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3)最近 12 个月内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政处
罚或者采取市场禁入措施;
(4)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
人员情形的;
(5)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与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的;
(6)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经过核查,董事会认为公司和本激励计划预留授予的激励对象均未发生或不属于上述任一情形,本激励计划规定的授予条件已经成就,同意确定 2023 年 8
月 11 日作为预留授予日,向符合授予条件的 51 名激励对象共计授予 45.50 万股
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为 28.18 元/股。
三、关于本次授予与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激励计划存在差异的说明
(一)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及授予数量的调整
2023 年 1 月 13 日,公司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调整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及授予数量的议案》和《关于向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经过调整后,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激励对象由 212 人调整为 207 人;本次激励计划拟授予的限制性股票总数 240 万股,其中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由 200 万股调整为
194.4838 万股,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数量由 40 万股调整为 45.5162 万股。除上
述调整之外,本次激励计划其他内容与公司 2023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的内容一致。根据公司 2023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公司董事会认为本次
激励计划规定的限制性股票首次授予条件已经成就,确定以 2023 年 1 月 13 日为
首次授予日,同意向 207 名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共计 194.4838 万股,授予价格为 28.48 元/股。
公司董事会确定首次授予日后,在后续资金缴纳过程中,9 名激励对象因离
职或个人原因自愿放弃认购公司拟向其授予的全部限制性股票,共计 57,000 股。13 名激励对象因个人资金筹集不足等原因自愿放弃认购公司拟向其授予的部分限制性股票,共计 27,199 股。除上述情况外,本次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获授限制性股票的情况与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确定的激励对象名单及授予数量情况一致。因此,本次限制性股票首次实际授予人数为 198 人,实际授予数量为 1,860,639 股。
(二)预留授予价格的调整
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下称《管理办法》)以及公司《激
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本激励计划草案公告日至激励对象完成限制性
股票股份登记期间,公司有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份拆细、配
股、缩股或派息等事项,应对限制性股票的授予价格进行相应的调整。若发生
派息,调整方法如下:
P=P0-V
其中:P0为调整前的每股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V为每股的派息额;P为调整
后的每股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经派息调整后,P仍须大于1。
公司分别于 2023 年 3 月 27 日、2023 年 4 月 18 日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
三次会议、2022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2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
案》,公司 2022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为:以现有总股本 81,860,639 股为基数,
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送现金 3 元(含税),合计分配现金 24,558,191.70 元,
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资本。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为:2023 年 5 月 16
日,除权除息日为:2023 年 5 月 17 日。
鉴于公司 2022 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已于 2023 年5 月 17 日实施完毕,根据上
述调整方法,调整后本次激励计划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的授予价格 P=28.48 元/
股-0.3 元/股=28.18 元/股。
除上述调整之外,本次激励计划其他内容与公司 2023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
会审议的内容一致。
四、本次激励计划预留授予具体情况
1.授予股票种类:本次激励计划拟授予激励对象的标的股票为限制性股票。
2.授予股票来源:公司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公司 A 股普通股。
3.预留授予日:2023 年 8 月 11 日
4.预留授予价格:28.18 元/股
5.预留授予人数:51 人
6.预留授予数量:预留授予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为 45.50 万股,具体分配如下:
获授的限 占本次预留 占目前股份
序号 姓名 国籍 职务 制性股票 授予限制性 总额的比例
数量 股票总数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