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简称:豪鹏科技 证券代码:001283
深圳市豪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草案)摘要
深圳市豪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二〇二二年十二月
声明
本公司及全体董事、监事保证本激励计划及其摘要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
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本公司所有激励对象承诺,公司因信息披露文件中有虚假记载、误导性
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导致不符合授予权益或行使权益安排的,激励对象应当
自相关信息披露文件被确认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后,将
由本激励计划所获得的全部利益返还公司。
特别提示
一、《深圳市豪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本激励计划”)由深圳市豪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豪鹏科技”、“公司”或“本公司”)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深圳市豪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制订。
二、本激励计划采取的激励工具为限制性股票,股票来源为公司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本公司A股普通股股票。
三、本激励计划拟向激励对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数量总计240.00万股,占本激励计划草案公告时公司股本总额8,000.00 万股的 3.00%。其中首次授予200.00万股,占本激励计划草案公告时公司股本总额8,000.00万股的2.50%,首次授予部分占本次授予权益总额的83.33%;预留授予40.00万股,占本激励计划草案公告时公司股本总额8,000.00万股的0.50%,预留部分占本次授予权益总额的16.67%。
公司全部在有效期内的股权激励计划所涉及的标的股票总数累计未超过公司股本总额的10%。本激励计划中任何一名激励对象通过全部在有效期内的股权激励计划获授的本公司股票数量累计未超过公司股本总额的1%,预留部分未超过本次授予权益总额的20%。
在本激励计划公告当日至激励对象获授的限制性股票完成登记前,若公司发生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发股票红利、股份拆细、配股或缩股等事宜,限制性股票的授予数量将根据本激励计划做相应的调整。
四、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激励对象共计212人,包括公司公告本激励计划时在公司(含控股子公司,下同)任职的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研发骨干
人员、技术骨干人员、业务骨干人员、管理骨干人员及董事会认为应当激励的其他人员,不包括公司独立董事、监事、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及其配偶、父母、子女。其中首次授予激励对象硕博人员为75人,占首次授予激励对象(212人)的比例为35%;首次授予的激励对象中研发骨干人员硕博人员为49人,占激励对象中研发骨干人员(90人)的比例为54%。
预留激励对象指本激励计划获得股东大会批准时尚未确定但在本激励计划存续期间纳入本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由本激励计划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12个月内确定。预留激励对象的确定标准参照首次授予的标准确定。
五、本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的授予价格(含预留部分)为28.48元/股。在本激励计划公告当日至激励对象获授的限制性股票完成登记前,若公司发生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发股票红利、股份拆细、配股、缩股或派息等事宜,限制性股票的授予价格将根据本激励计划做相应的调整。
六、本激励计划的有效期为自限制性股票首次授予登记完成之日起至激励对象获授的限制性股票全部解除限售或回购注销完毕之日止,最长不超过60个月。激励对象获授的限制性股票将按约定比例分次解除限售,每次权益解除限售以满足相应的解除限售条件为前提条件。
七、本激励计划中,限制性股票解除限售公司层面的业绩指标考核年度为2023年、2024年和2025年三个会计年度,每个会计年度考核一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部分三个会计年度业绩考核目标需满足下列条件:2023年营业收入不低于45.00亿元;2023年和2024年两年累计营业收入不低于100.00亿元;2023年、2024年和2025年三年累计营业收入不低于170.00亿元。
若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于2023年第三季度报告披露之前授出,则公司层面业绩指标考核同首次授予设置;若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于2023年第三季度报告披露之后授出,则公司层面业绩指标如下:2024年营业收入不低于55.00亿元;2024年和2025年两年累计营业收入不低于125.00亿元。
八、公司不存在《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第七条规定的不得实行股权激励的下列情形:(一)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会计报告被注册会计师出具否定意见或者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二)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报告内部控制被注册会计师出具否定意见或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三)上市后最近36个月内出现过未按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公开承诺进行利润分配的情形;
(四)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实行股权激励的;(五)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九、参与本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第八条的规定,不存在不得成为激励对象的下列情形:(一)最近12个月内被证券交易所认定为不适当人选;(二)最近12个月内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认定为不适当人选;(三)最近12个月内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政处罚或者采取市场禁入措施;(四)具有《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情形的;(五)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与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的;(六)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十、公司承诺:不为激励对象依本激励计划获取有关限制性股票提供贷款以及其他任何形式的财务资助,包括为其贷款提供担保;本激励计划相关信息披露文件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十一、激励对象承诺:若公司因信息披露文件中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导致不符合授予权益或行使权益安排的,激励对象应当自相关信息披露文件被确认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后,将由本激励计划所获得的全部利益返还公司。
十二、本激励计划须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激励计划之日起60日内,公司将按相关规定召开董事会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并完成登记、公告等相关程序。公司未能在60日内完成上述工作的,将及时披露未完成原因,终止实施本激励计划,未授予的限制性股票失效,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上市公司不得授出权益的期间不计算在60日内。公司将在本激励计划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12个月内明确预留权益的授予对象;超过12个月未明确激励对象的,预留权益失效。
十三、本激励计划实施后,将不会导致股权分布不符合上市条件要求。
十四、本激励计划的限制性股票解除限售条件涉及的业绩考核目标是基于对未来经营环境的预期及本激励计划所起到的激励效果而进行的合理估计,不构成公司对投资者的业绩预测和实质承诺。
目 录
第一章 释义 ...... 6
第二章 本激励计划的目的...... 8
第三章 本激励计划的管理机构...... 9
第四章 激励对象的确定依据和范围...... 10
一、激励对象的确定依据...... 10
二、激励对象的范围...... 10
三、激励对象的核实...... 11
第五章 限制性股票的来源、数量和分配 ...... 12
一、股票来源...... 12
二、标的股票的数量...... 12
三、激励对象获授的限制性股票分配情况 ...... 12第六章 本激励计划的有效期、授予日、限售期、解除限售安排和禁售期.. 14
一、有效期...... 14
二、授予日...... 14
三、限售期...... 14
四、解除限售安排...... 15
第七章 限制性股票的授予价格及其确定方法 ...... 18
一、授予价格...... 18
二、授予价格的确定方法...... 18
第八章 限制性股票的授予与解除限售条件 ...... 19
一、授予条件...... 19
二、解除限售条件...... 19
第九章 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调整方法和程序 ...... 23
一、限制性股票数量的调整方法...... 23
二、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的调整方法...... 23
三、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调整的程序 ...... 24
第十章 限制性股票的会计处理 ...... 25
一、限制性股票的会计处理 ...... 25
二、预计限制性股票实施对各期经营业绩的影响 ...... 25
第十一章 公司和激励对象发生异动的处理 ...... 27
一、公司发生异动的处理 ...... 27
二、激励对象个人情况发生变化 ...... 28
三、公司与激励对象之间争议或纠纷的解决机制 ...... 30
第十二章 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原则...... 31
一、回购数量的调整方法 ...... 31
二、回购价格的调整方法 ...... 31
三、回购数量、价格的调整程序 ...... 32
四、回购注销的程序 ...... 32
第十三章 附则...... 34
第一章 释义
以下词语如无特殊说明,在本文中具有如下含义:
豪鹏科技、本公司、公 指 深圳市豪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司
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指 深圳市豪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
本激励计划 划
限制性股票 指 激励对象按照本激励计划规定的条件,获得的转让等部
分权利受到限制的本公司股票
按照本激励计划规定,获授限制性股票的公司(含控股
激励对象 指 子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研发骨干人员、技术骨
干人员、业务骨干人员、管理骨干人员及董事会认为应
当激励的其他人员
授予日 指 公司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日期,授予日必须为
交易日
授予价格 指 公司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所确定的、激励对象获
得公司股份的价格
有效期 指 自限制性股票首次授予登记完成之日起至激励对象获授
的限制性股票全部解除限售或回购注销完毕之日止
限售期 指 激励对象根据本激励计划获授的限制性股票被禁止转
让、用于担保、偿还债务的期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