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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01283 深市 豪鹏科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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豪鹏科技: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及以协定存款方式存放募集资金的公告

公告日期:2022-09-15

豪鹏科技: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及以协定存款方式存放募集资金的公告 PDF查看PDF原文

证券代码:001283        证券简称:豪鹏科技        公告编号:2022-007
                深圳市豪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及以协定存款方式
                    存放募集资金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市豪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者“豪鹏科技”)于 2022年 9 月 13 日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第一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及以协定存款方式存放募集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在不影响募集资金项目正常进行的前提下使用总额不超过 40,000 万元(含本数)的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并以协定存款方式存放募集资金,前述现金管理额度由公司及子公司共享,使用期限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内有效。在上述额度及期限内,资金可以循环滚动使用。该事项需按照相关规定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出具的《关于核准深圳市豪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1267 号),公司获核准向社会公开发行不超过 20,000,000 股新股,该批复自同意核准发行之日起 12 个
月内有效。截至 2022 年 8 月 31 日止,公司本次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
20,000,000 股,实际募集资金总额为 1,043,800,000.00 元,扣除发行费用100,438,381.52 元(不含税)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943,361,618.48元。上述募集资金已经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由其出具了(XYZH/2022SZAA50305 号)验资报告。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1、募集资金投入情况

  根据《深圳市豪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披露的
本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募集资金使用计划,具体情况如下表:
                                                    单位:人民币万元

 序        项目名称      项目投资总  拟投入募集资    实施主体

 号                          额          金

      广东豪鹏新能源研发                              广东省豪鹏新
  1  生 产 基 地 建 设 项 目  220,017.96    88,047.08  能源科技有限
      (一期)                                            公司

      广东豪鹏新能源研发                              广东省豪鹏新
  2  中心建设项目          17,669.12      6,289.08  能源科技有限
                                                          公司

          合计            237,687.08    94,336.16

    2、募集资金暂时闲置的原因

  在公司(包含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主体公司全资子公司广东省豪鹏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统称“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过程中,根据项目的实际需求,需要分批逐步投入募集资金,现阶段属于项目建设期,存在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

  三、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情况

  (一)投资目的

  为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在确保不影响募投项目建设、公司正常经营、资金安全的情况下,公司拟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以更好地实现公司现金的保值增值,保障公司股东的利益。

  (二)投资品种

  1、结构性存款、大额存单等安全性高的保本型产品;

  2、流动性好,不得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投资产品不得质押,产品专用结算账户(如适用)不得存放非募集资金或用作其他用途,开立或注销产品专用结算账户的,公司将及时报深圳证券交易所备案并公告。

  (三)投资额度及期限

  公司拟使用总额不超过 40,000 万元(含本数)的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前述现金管理额度由公司及子公司共享,使用期限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内有效。在上述额度及期限内,资金可以循环滚动使用。


  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授权公司管理层在上述额度和期限范围内行使该项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及文件,具体事项由公司投融资管理部门组织实施。

  (五)现金管理的收益分配

  公司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所获得的收益将严格按照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募集资金监管措施的要求进行管理和使用。
  (六)信息披露

  公司将依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等监管机构的有关规定,做好相关信息披露工作。

    四、以协定存款方式存放募集资金的基本情况

  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相关规定,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增加存储收益,保护投资者权益,在不影响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实施情况下,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公司将本次募集资金以协定存款方式存放于募集资金专用户并授权公司管理层签署协定存款有关协议,存款利率按与募集资金开户银行约定的协定存款利率执行,存款期限根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现金支付进度而定,随时取用。
    五、投资风险及风险控制措施

  (一)投资风险

  1、尽管公司拟选择的投资产品安全性高、流动性好,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的影响较大,不排除该项投资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

  2、公司将根据经济形势以及金融市场的变化适时适量地介入,因此短期投资的具体收益不可预期。

  3、相关工作人员的操作和监控风险。

  (二)风险控制措施

  1、公司将严格遵守审慎投资原则,选择低风险投资品种。募集资金不得用于其他证券投资,不购买股票及其衍生品和无担保债券为投资标的的银行理财产品。

  2、公司将及时分析和跟踪理财产品投向,在上述理财产品存续期间,公司将与相关金融机构保持密切联系,及时跟踪理财资金的运作情况,加强风险控

  3、公司内审部门对理财资金使用与保管情况进行日常监督,定期对理财资金使用情况进行审计、核实。

  4、公司监事会、独立董事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5、公司将依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及时做好相关信息披露工作。
    六、对公司日常经营的影响

  公司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及以协定存款方式存放募集资金,是在确保不影响募投项目建设、公司正常经营、资金安全的情况下进行的,可以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获得一定的资金收益,有利于实现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最大化,不会影响公司日常经营和募投项目建设的正常开展,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形。

    七、相关审批程序及意见

    (一)董事会审议情况

  同意公司使用总额不超过 40,000 万元(含本数)的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前述现金管理额度由公司及子公司共享,使用期限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内有效。在上述额度及期限内,资金可以循环滚动使用。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授权公司管理层在上述额度和期限范围内行使该项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及文件,具体事项由公司投融资管理部门组织实施。同时同意将本次募集资金以协定存款方式存放于募集资金专用户并授权公司管理层签署协定存款有关协议,存款利率按与募集资金开户银行约定的协定存款利率执行,存款期限根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现金支付进度而定,随时取用。

    (二)监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监事会对《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及以协定存款方式存放募集资金的议案》进行审议后一致认为:在保障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及以协定存款方式存放募集资金,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的情况,有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率,提升公司的经营效益,符合全体股东利益,因此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 40,000 万元(含本数)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并将募集资金以协定存款方式存放。

    (三)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目前经营情况良好,财务状况稳健,为适当增加公司收益,在不影响资金使用及确保资金安全的前提下,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及以协定存款方式存放募集资金,有利于提高公司闲置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本次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及以协定存款方式存放募集资金的决策程序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行为,不会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推进和公司正常运营。我们一致同意公司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 40,000 万元(含本数)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及以协定存款方式存放募集资金的事项。该事项需按照相关规定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四)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使用不超过 40,000 万元(包含本数)的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及以协定存款方式存放募集资金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已发表明确同意意见,履行了必要的决策程序,该事项尚需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及以协定存款方式存放募集资金事项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的要求。在保障公司正常经营运作和资金需求,且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实施的前提下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综上,本保荐机构对公司本次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及以协定存款方式存放募集资金事项无异议。

    八、备查文件

  1、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一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4、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深圳市豪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 年 9 月 15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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