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一彬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网下发行初步配售结果公告
保荐机构(主承销商):
特别提示
宁波一彬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发行人”、“一彬科技”或“公司”)首次公开发行新股不超过 3,093.3400 万股人民币普通股 A 股(以下简称“本次发行”)的申请已获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23] 242 号文核准。本次发行的保荐机构(主承销商)为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民生证券”或“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发行人的股票简称为“一彬科技”,股票代码为“001278”。
本次发行采用网下向符合条件的投资者询价配售(以下简称“网下发行”)和网上向持有深圳市场非限售 A 股股份市值的社会公众投资者定价发行(以下简称“网上发行”)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本次股票发行价格为 17.00 元/股,发行数量为 3,093.3400 万股。
回拨机制启动前,网下初始发行数量为 1,856.0400 万股,占本次发行总量的 60%;网上初始发行数量为 1,237.3000 万股,占本次发行总量的 40%。根据《宁波一彬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发行公告》(以下简称“《发行公告》”)公布的回拨机制,由于网上初步有效申购倍数为 8,094.41595 倍,高于 150 倍,发行人和主承销商决定启动回拨机制,将本次发行股份的 50%由网下回拨至网上。回拨后,网下最终发行数量为 309.2900 万股,占本次发行总量的 10%;网上最终发行数量为 2,784.0500 万股,占本次发行总量 90%。回拨机制启动后,网上发行最终中签率为 0.0277981888%。
敬请投资者重点关注本次发行流程、网上网下缴款、弃购股份处
理、发行中止等方面的相关规定,并于 2023 年 2 月 23 日(T+2 日)
及时履行缴款义务:
1、网下投资者应根据《宁波一彬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网下发行初步配售结果公告》(以下简称“《网下发行初步配售结果公告》”)的初步配售结果和《发行公告》的认购资金缴
付要求,于 2023 年 2 月 23 日(T+2 日)16:00 前,按最终确定的发
行价格与获配数量,及时足额缴纳新股认购资金。如同一配售对象同日获配多只新股,务必对每只新股分别足额缴款,并按照规范填写备注。如配售对象单只新股资金不足,将导致该配售对象当日全部获配新股无效,由此产生的后果由投资者自行承担。
网上投资者申购新股中签后,应根据《宁波一彬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网上摇号中签结果公告》的摇号中签结果和《发行公告》的认购资金缴付要求履行资金交收义务,确保其资金账
户在 2023 年 2 月 23 日(T+2 日)日终有足额的新股认购资金,不足
部分视为放弃认购,由此产生的后果及相关法律责任由投资者自行承担。投资者款项划付需遵守投资者所在证券公司的相关规定。
网下和网上投资者放弃认购部分的股份由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包销。
2、当出现网下和网上投资者缴款认购的股份数量合计不足本次公开发行数量的 70%时,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将中止本次新股发行,并就中止发行的原因和后续安排进行信息披露。
3、有效报价网下投资者未参与申购或者获得初步配售的网下投资者未及时足额缴纳认购款的,将被视为违约并应承担违约责任,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将违约情况报中国证券业协会备案。
网上投资者连续 12 个月内累计出现 3 次中签后未足额缴款的情
形时,6 个月内不得参与新股、存托凭证、可转换公司债券、可交换公司债券申购。
4、本公告一经刊出,即视同向已参与网上申购并中签的网上投资者和已参与网下申购的网下投资者送达获配缴款通知。
一、网下发行申购情况及初步配售结果
(一)网下发行申购情况
根据《证券发行与承销管理办法》(中国证监会令第 144 号)的要求,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对参与网下申购的投资者资格进行了核查和确认。依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网下发行电子平台最终收到的有效申购结果,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做出如下统计:
本次发行的网下申购工作已于 2023 年 2 月 21 日(T 日)结束。
经核查确认,《发行公告》披露的 2,759 家网下投资者管理的 12,219个有效配售对象中,有 2 家网下投资者管理的 2 个配售对象未参与网下申购,名单如下:
初步询价时
序
网下投资者名称 配售对象名称 配售对象编码 拟申购数量
号
(万股)
1 浙江大众进出口有限公司 浙江大众进出口有限公司 I076040001 400
2 黄震宇 黄震宇 P183800001 400
合计 800
其余 2,757 家网下投资者管理的 12,217 个配售对象均按照《发行
公告》的要求参与了网下申购,申购总量为 4,846,110 万股。
(二)网下初步配售结果
本次网下发行有效申购数量为 4,846,110 万股,根据《初步询价及推介公告》规定的网下配售原则,各类投资者的获配信息如下:
占有效申 占网下最
有效申购股 获配股数 初步配售比
投资者类别 购 终发行量
数(万股) (股) 例
总量比例 比例
公募基金、基本
养老保险和社保 1,545,930 31.90% 1,828,144 59.11% 0.01182553%
基金(A 类)
年金保险资金
(B类) 837,000 17.27% 341,078 11.03% 0.00407501%
其他投资者
(C类) 2,463,180 50.83% 923,678 29.86% 0.00374994%
总计 4,846,110 100.00% 3,092,900 100.00% -
注:若出现总数与各分项数值之和尾数不符的情况,均为数值保留至小数点后两位后四
舍五入所致。
其中,在配售过程中的剩余零股 103 股按照有效申购数量优先、
申购时间优先的原则分配给排位最前的 A 类投资者管理的配售对象, 即“同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管理的配售对象“同泰新能源优选 1 年持 有期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根据上述原则配售完成后,A 类投资者
的配售比例不低于 B 类投资者,B 类投资者的配售比例不低于 C 类
投资者,同类投资者的配售比例相同。初步配售结果符合《初步询价 及推介公告》中公布的网下初步配售原则。最终各配售对象获配情况 详见附表:网下投资者配售明细表。
二、保荐机构(主承销商)联系方式
上述网下投资者对本公告所公布的网下配售结果如有疑问,请与 本次发行的保荐机构(主承销商)联系。
具体联系方式如下:
电话:010-85127979
联系人:资本市场部
发行人:宁波一彬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保荐机构(主承销商):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 2 月 23 日
附表:网下投资者配售明细表
序号 投资者名称 配售对象名称 配售对象编码 申购数量 初步获配数量 初步配售金额 分类
(万股) (股) (元)
1 同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同泰开泰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I062720001 190 225 3,825.00 A
2 同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同泰慧盈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I062720003 400 473 8,041.00 A
3 同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同泰竞争优势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I062720005 400 473 8,041.00 A
4 同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同泰慧利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I062720006 400 473 8,041.00 A
5 同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同泰大健康主题混合型证券投资基 I062720008 220 260 4,420.00 A
金
6 同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同泰数字经济主题股票型证券投资 I062720009 400 473 8,041.00 A
基金
7 同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同泰产业升级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I062720015 400 473 8,041.00 A
8 同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同泰新能源优选1年持有期股票型 I062720016 400 576 9,792.00 A
证券投资基金
9 东方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 东方龙混合型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 I001760002 400 473 8,041.00 A
司
10 东方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 东方策略成长混合型开放式证券投 I001760003 400 473 8,041.00 A
司 资基金
11 东方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 东方核心动力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I00176000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