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1270 证券简称:铖昌科技 公告编号:2024-036
浙江铖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登记完成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1、限制性股票首次授予日:2024年 5 月 13 日
2、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上市日:2024 年 6月 3 日
3、首次授予登记人数:93人
4、首次授予登记数量:377万股
5、授予价格:19.76元/股
6、股票来源:公司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公司 A股普通股股票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1号——业务办理》等有关规定要求,经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审核确认,浙江铖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公司”)完成了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次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的首次授予登记工作,现将有关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激励计划已履行的相关审批程序和信息披露情况
(一)2024 年 4 月 26 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以及《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律师出具了法律意见书。
同日,公司召开第二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以及《关于核实公司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
(二)2024 年 4 月 27 日,公司于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证券日报》
《 中 国 证 券 报 》《 上 海 证 券 报 》《 经 济 参 考 报 》 和 巨 潮 资 讯 网
(http://www.cninfo.com.cn)披露了《浙江铖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独立董事公开征集投票权的公告》,独立董事蒋国良先生作为征集人就公司拟定于 2024 年 5 月13 日召开的 2024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的本次激励计划相关议案向公司全体股东征集表决权。
(三)2024 年 4 月 28 日至 2024 年 5 月 7 日,公司对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
激励对象的姓名及职务在公司内部进行了公示。截至公示期满,公司监事会未收到针对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人员的异议。公司于 2024年 5月 8日披露了《浙江铖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关于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核查意见及公示情况说明》。
(四)2024 年 5 月 13 日,公司召开 2024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了《关于<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以及《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本次激励计划获得公司 2024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批准,董事会被授权办理本次激励计划相关事宜。
同日,公司披露了《浙江铖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知情人及激励对象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
(五)2024 年 5 月 13 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
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关于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监事会对授予日的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进行核实并发表了核查意见,同意公司本次激励计划授予的激励对象名单。律师出具了法律意见书。
二、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登记的具体情况
1、限制性股票首次授予日:2024年 5 月 13 日
2、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上市日:2024 年 6月 3 日
3、首次授予登记数量:377万股
4、股票来源:公司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公司 A股普通股股票
5、首次授予登记人数:93人,具体分配如下:
获授的限制性 占限制性股 占目前总股
序号 分配对象 股票数量(万 票总数的比 本的比例
股) 例
一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 / /
/ / / / /
二 核心骨干人员(93 人) 377 90.6250% 1.8526%
骨干管理人员、核心技术(业
1 务)人员、核心生产测试人员 377 90.6250% 1.8526%
(共 93 人)
首次授予合计 377 90.6250% 1.8526%
6、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有效期、限售期、解除限售安排
(1)有效期
本激励计划有效期自限制性股票授予之日起至激励对象获授的限制性股票全部解除限售或回购注销之日止,最长不超过 60 个月。
(2)限售期
本激励计划的限售期分别为自激励对象获授的限制性股票授予日起 12 个月、24个月、36 个月。
(3)解除限售安排
激励对象根据本激励计划获授的限制性股票在解除限售前不得转让、用于担保或偿还债务。
解除限售后,公司为满足解除限售条件的激励对象办理解除限售事宜,未满足解除限售条件的激励对象持有的限制性股票由公司回购注销。
①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的解除限售安排如下表所示:
解除限售安排 解除限售时间 解除限售比例
第一个解除限售 自限制性股票授予日起 12 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
期 至限制性股票授予日起 24 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 40%
日当日止
自限制性股票授予日起 24 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
第二个解除限售
至限制性股票授予日起 36 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 30%
期
日当日止
自限制性股票授予日起 36 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
第三个解除限售
至限制性股票授予日起 48 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 30%
期
日当日止
本激励计划预留的限制性股票解除限售期及各期解除限售时间安排如下:
②本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解除限售期及各期解除限售时间和比例的安排如下表所示:
若本激励计划预留授予的限制性股票在 2024 年第三季度报告披露之前授出,则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解除限售期限和解除限售安排具体如下:
解除限售安排 解除限售时间 解除限售比例
自预留限制性股票授予日起12个月后的首个交易
第一个解除限售期 日起至限制性股票授予日起24个月内的最后一个 40%
交易日当日止
自预留限制性股票授予日起24个月后的首个交易
第二个解除限售期 日起至限制性股票授予日起36个月内的最后一个 30%
交易日当日止
自预留限制性股票授予日起36个月后的首个交易
第三个解除限售期 日起至限制性股票授予日起48个月内的最后一个 30%
交易日当日止
若本激励计划预留授予的限制性股票在 2024 年第三季度报告披露之后授出,则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解除限售期限和解除限售安排具体如下:
解除限售安排 解除限售时间 解除限售比例
自预留限制性股票授予日起12个月后的首个交易
第一个解除限售期 日起至限制性股票授予日起24个月内的最后一个 50%
交易日当日止
自预留限制性股票授予日起24个月后的首个交易
第二个解除限售期 日起至限制性股票授予日起36个月内的最后一个 50%
交易日当日止
在上述约定期间内因解除限售条件未成就的限制性股票,不得解除限售或递
延至下期解除限售,并由公司按本激励计划规定的原则回购注销激励对象相应限制性股票。在满足限制性股票解除限售条件后,公司将统一办理满足解除限售条件的限制性股票解除限售事宜。
7、解除限售考核条件
(1)公司业绩考核要求
本激励计划首次及预留授予部分的考核年度为 2024、2025、2026 年三个会计年度,每个会计年度考核一次,以达到业绩考核目标作为限制性股票的解除限售条件之一。
各年度业绩考核目标如下表所示:
对应考核 对应考核年度相比上一年度的
解除限售期 年度 营业收入之增长率(A)
目标值(Am) 触发值(An)
第一个解除限售期 2024 20% 12%
第二个解除限售期 2025 35% 21%
第三个解除限售期 2026 40% 24%
按照以上业绩目标,各期解除限售比例与考核期考核指标完成率相挂钩,对应的解除限售比例如下:
考核指标 业绩完成情况 公司层面解除限售比例(X)
A≥Am X=100%
对应考核年度上一年度的 An≤A<Am X=A/Am*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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