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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合精密:关于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公告日期:2024-04-26

联合精密:关于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PDF查看PDF原文

证券代码:001268          证券简称:联合精密      公告编号:2024-019
        广东扬山联合精密制造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23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广东扬山联合精密制造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4 年 4 月 25
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 2023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现将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利润分配预案的基本情况

    经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 2023 年度合并利润表实
现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61,859,292.57 元,母公司净利润为24,016,227.17元,按照《公司法》和《公司章程》有关规定,按照母公司净利润的 10%提取的法定盈余公积金 2,401,622.72 元,加上年初未分配利润 207,180,621.45 元,减去
本年度派发 2022 年年度现金分红金额 10,793,333.40 元,截至 2023 年 12 月 31
日,母公司可供分配利润为 144,516,678.23 元,公司合并报表中可供分配利润为255,844,957.90 元。

    经综合考虑公司财务状况、未来业务发展需要以及股东投资回报情况,公司
拟定 2023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如下:以截止 2024 年 4 月 16 日公司总股本
107,933,334 股剔除回购专户中已回购股份 310,000 股后的股本 107,623,334 股为
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 2.50 元(含税),预计共派发现金红利26,905,833.50 元,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剩余未分配利润滚存至下一年度。

    公司利润分配方案公布后至实施分配方案前,公司总股本及回购证券专用
账户股份如发生变动,则以实施分配方案股权登记日时享有利润分配权的股份总额为基数(回购专户股份不参与分配),按照分配比例不变的原则对分配总额进行调整。

    二、利润分配预案的合法性、合理性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企业会计准则》、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3 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及
《广东扬山联合精密制造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制度关于利润分配的相关规
定,与公司实际情况相匹配,充分考虑了对广大投资者的合理投资回报,有利于与全体股东分享公司成长的经营成果。该利润分配方案合法、合规、合理。
    三、审议程序及意见

    (一)董事会审议情况

    2024 年 4 月 25 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3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同意公司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 2.50 元人民币(含税),预计共计分配现金红利 26,905,833.50 元(含税)。

    (二)监事会审议情况

    监事会认为:本次利润分配预案与公司未来业务发展相匹配,符合公司实际情况,未损害公司股东利益,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利益,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我们同意公司 2023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四、其他说明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五、备查文件

    1、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

    2、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广东扬山联合精密制造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 年 4 月 25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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