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1268 证券简称:联合精密 公告编号:2022-019
广东扬山联合精密制造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22 年半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 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广东扬山联合精密制造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2 年 8 月 26
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2022 年半年度利润分配预案》,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现将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利润分配预案的基本情况
公司 2022 年半年度合并利润表实现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
52,173,184.01 元,加上年初未分配利润 162,830,864.79 元,截至 2022 年 6 月 30
日,公司合并报表中可供分配利润为 215,004,048.80 元;母公司可供分配利润为166,922,376.85 元。
经综合考虑公司财务状况、未来业务发展需要以及股东投资回报情况,公司拟定 2022 年半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如下:
公司本次的利润分配以现有总股本 107,933,334 股为基数,拟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 2.50 元人民币(含税),共计派发现金红利 26,983,333.50 元
(含税),其余未分配利润结转下年;不送红股,也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
在利润分配预案实施前,公司总股本如发生变动,将按照分配总额不变的原则对分配比例进行调整。
二、利润分配预案的合法性、合理性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企业会计准则》、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中
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3 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及
《广东扬山联合精密制造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制度关于利润分配的相关规
定,与公司实际情况相匹配,充分考虑了对广大投资者的合理投资回报,有利于与全体股东分享公司成长的经营成果。该利润分配方案合法、合规、合理。
三、审议程序及意见
(一)董事会审议情况
2022 年 8 月 26 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2
年半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同意公司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 2.50 元人民币(含税),共计分配现金红利 26,983,333.50 元(含税)。
(二)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公司 2022 年半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充分考虑了广大投资者的合理投资回报,与公司的实际情况以及发展战略相匹配,有利于全体股东共享公司发展的经营成果,且不会造成公司流动资金短缺或其他不良影响。本次利润分配预案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我们同意本次董事会提出的《关于 2022 年半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并提交公司 2022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三)监事会审议情况
监事会认为:公司 2022 年半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决策程序合法、规范,充分考虑了公司正常经营需求,不存在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公司目前的经营现状,有利于公司的持续稳定发展。
四、其他说明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五、备查文件
1、第二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
2、第二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广东扬山联合精密制造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 年 8 月 29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