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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合精密:关于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公告日期:2022-07-22

联合精密:关于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PDF查看PDF原文

证券代码:001268          证券简称:联合精密      公告编号:2022-008
      广东扬山联合精密制造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广东扬山联合精密制造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联合精密”)
于 2022 年 7 月 21 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四次会
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公司拟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 3 亿元(包含本数)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该事项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在前述额度和期限范围内,可以循环滚动使用,授权公司管理层在额度范围内行使相关决策权、签署相关合同文件。闲置募集资金现金管理到期后将及时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本次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关于核准广东扬山联合精密制造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1046号)核准,公司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2,698.3334 万股,每股发行价格为 19.25 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519,429,179.50 元,扣除相关不含税发行费用人民币 70,642,944.54 元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448,786,234.96 元。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募集资金到位情况
进行了审验,于 2022 年 6 月 27 日出具了大华验字[2022]000377 号《验资报告》。
公司设立了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对募集资金的存放和使用进行专户管理。公司或公司及负责募投项目实施的子公司与保荐机构、募集资金存放银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根据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招股说明书》披露的募集资金用途,公司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募集资金净额使用计划如下:


                                                                                  单位:万元

  序号                项目名称                    项目总投资额      拟投入募集资金净额

        广东扬山联合精密制造股份有限公司新增 年

    1  产 3800 万件空调压缩机部件、200 万件刹车      13,904.31              13,904.31

        盘及研发中心扩建项目

    2  安徽精密零部件产业化建设项目                  13,764.65              10,645.23

    3  安徽压缩机壳体产业化建设项目                  12,868.96              11,329.08

    4  补充流动资金                                  9,000.00              9,000.00

                      合计                            49,537.92              44,878.62

    二、募集资金闲置情况

  由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需要一定周期,根据项目实施计划及进度推进,部分募集资金在一定时间内将处于暂时闲置状态。为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增加股东回报,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使用,并有效控制风险的前提下,公司拟使用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以更好的实现公司现金的保值增值,保障公司股东的利益。

    三、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基本情况

  (一)投资品种及安全性

  为严格控制风险,公司拟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投资的品种为安全性高、流动性好、单项产品投资期限不超过 12 个月的协定存款、结构性存款、大额存单、保本型银行理财产品等品种,且投资产品不得进行质押,不得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

  (二)投资额度及期限

  闲置募集资金额度不超过人民币 3 亿元(包含本数),使用期限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内有效。上述额度在决议有效期内,资金可以循环滚动使用。闲置募集资金现金管理到期后将及时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

  (三)投资决策及实施

  在公司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授权公司管理层在额度范围内行使相关决策权、签署相关合同文件,并负责办理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银行理财
产品的具体事宜,具体投资活动由公司财务部负责组织实施。

  (四)信息披露

  公司将按照《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要求及时披露具体现金管理业务的具体情况。

    四、投资风险及风险控制措施

  (一)投资风险分析

  尽管公司拟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投资的品种为安全性高、流动性好、单项产品投资期限不超过 12 个月的协定存款、结构性存款、大额存单、保本型银行理财产品等品种,且投资产品不得进行质押,属于低风险投资品种。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的影响较大,公司将根据经济形势以及金融市场的变化适时适量介入,但不排除该项投资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而导致实际收益不可预期的风险。

  (二)公司针对投资风险采取的风险控制措施

  1、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只允许与具有合法经营资格的金融机构进行交易,只能购买协定存款、结构性存款、大额存单、保本型银行理财产品等品种,不得与非正规机构进行交易。交易必须以公司名义设立投资产品账户,不得使用他人账户进行操作投资产品。投资产品不得质押,开立或注销产品专用结算账户的,公司应当及时报深圳证券交易所备案并公告。

  2、公司财务部和审计部将及时分析和跟踪现金管理的投资产品投向、项目进展情况,如评估发现存在可能影响资金安全的风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3、公司审计部负责对本次现金管理的资金使用与保管情况进行审计与监督,对可能存在的风险进行评价。

  4、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5、公司将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及时履行披露义务。

    五、本次现金管理事项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本次拟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是在确保公司募投项目所需资金和保证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实施的,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况,
不会影响公司日常资金正常周转需要和募集资金项目的正常运转,亦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发展。与此同时,对闲置募集资金适时进行现金管理,能最大可能的实现资金的保值、增值,提升公司整体业绩,以实现公司与股东利益最大化。

    六、相关审核程序及意见

  1、董事会审议情况

  2022 年 7 月 21 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
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额度不超过人民币 3 亿元(包含本数)进行现金管理,使用期限自股东大会通过之日起不超过 12 个月。本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2、监事会意见

  经审议,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决策程序符合相关规定,该事项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使用,并有效控制风险的前提下,使用不超过 3 亿元(包含本数)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有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率,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或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审议程序合法、合规。公司监事会同意公司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3、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公司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产品,是在确保公司募投项目所需资金以及募集资金本金安全的前提下进行的,不会影响公司募集资金项目建设和主营业务的正常开展,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况,且能够有效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可以实现资金的保值、增值,实现公司与股东利益最大化。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

  因此,我们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 3 亿元(包含本数)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4、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使用不超过 3 亿元(包含本数)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已发表同意意见,本事项依法履行了必要的决策程序。公司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项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的要求,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资金的正常使用,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形,不会影响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开展。综上,光大证券对公司本次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项无异议。

    七、备查文件

    1、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4、保荐机构出具的《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广东扬山联合精密制造股份有限公司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广东扬山联合精密制造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 年 7 月 21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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