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1267 证券简称:汇绿生态 公告编号:2024-039
汇绿生态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提示:
1. 本次股东大会无新增、变更、否决议案的情况;
2. 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决议的情况;
3.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一、 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为:2024年5月20日14:30
(2)网络投票时间为:2024年5月20日。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
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4年5月20日上午9:15—9:25,9:30—11:30,下
午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时间为:2024
年5月20日9:15—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3)现场会议召开地点:湖北省武汉市江汉区青年路 556 号房开大厦写字楼 37 楼公司会议室
(4)会议召开方式: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5)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6)主持人:公司董事长李晓明先生
(7)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大会议案对中小投资者的表决进
行单独计票并公开披露结果。中小投资者是指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
(二)会议出席情况
(1)股东出席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15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总数415,383,523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3.2836%。其中现场出席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共4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268,629,807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4.4587%;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11人,代表股份146,753,716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8.8249%。
(2)中小投资者出席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参与股东大会的中小股东共11人,代表股份1,516,173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945%。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中小股东2人,代表股份317,40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0.0407%。通过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9人,代表股份1,198,773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538%。
(3)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律师出席总体情况:
公司全体董事、全体监事、董事会秘书出席会议,高级管理人员列席本次股东大会。湖北创智律师事务所陈一民律师、刘环律师见证了本次股东大会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
二、 提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方式对议案进行表决,审议表决结果如下:
1、审议通过《关于<2023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415,383,523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100.00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
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
同意1,516,173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00.00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2、审议通过《关于<2023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415,383,523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100.00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
同意1,516,173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00.00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3、审议通过《关于<2023 年度财务报告>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415,383,523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100.00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
同意1,516,173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00.00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4、审议通过《关于<2023 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415,383,523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100.00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
同意1,516,173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00.00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5、审议通过《关于审核 2023 年度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的议案》
(1)独立董事津贴严格按照 2022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方案执行;
(2)董事会董事在公司领取薪酬均为兼任公司管理岗位领取的岗位薪酬;
(3)监事会监事在公司领取薪酬均为兼任公司管理岗位领取的岗位薪酬;
公司依据薪酬及考核制度,对管理人员 2023 年度的工作业绩进行考核,并计算 2023 年度薪酬。符合公司相关规定。
本议案涉及全体董事薪酬,基于谨慎性原则,涉及关联股东李晓明、李晓伟以及严琦均回避表决。
总表决情况:
同意146,871,116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100.00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
同意1,516,173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00.0000%;反对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6、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3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
同意1,516,173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00.00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7、审议通过《关于 2023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根据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2023年度财务报表,截至2023年12月31日,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57,358,915.24元,母公司净
利 润 为 43,530,903.54 元 。 2023 年 度 母 公 司 期 末 可 供 股 东 分 配 的 利 润 为
49,679,885.52元。
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拟以2023年12月31日公司总股本股779,671,428为基数,以未分配利润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40元(含税),派发现金股利总额31,186,857.12元。不送红股,也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如本次预案实施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则以实施分配方案股权登记日时的公司的总股本为基数,按照分配比例不变的原则对分配总额进行调整。
公司回购专用账户中的股份,不享有股东大会表决权、利润分配、公积金转增股本、认购新股和可转换公司债券等权利。
总表决情况:
同意415,383,523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100.00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
同意1,516,173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00.00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
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8、审议通过《关于续聘 2024 年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415,383,523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100.00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
同意1,516,173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00.00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9、审议通过《关于对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的议案》
为公司全资子公司汇绿园林建设发展有限公司提供不超过总额为人民币16亿元的担保额度。授权董事长根据全资子公司的实际需求,签署担保相关文件。
上述担保额度授权期限自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起至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前一日。
总表决情况:
同意415,383,523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100.00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
同意1,516,173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00.00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表决结果:
本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已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同意通过。
10、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申请授信融资额度的议案》
2024年度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拟向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不超过人民币16亿元,授信种类包括但不限于流动资金贷款、固定资产贷款、信用证融资、票据融资和开具保函等形式,具体授信额度以公司与金融机构签订的协议为准。授权有效期内,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向银行等金融机构贷款当期总额度(贷款余额)不超过9亿元整。
公司及子公司拟以自有资产(包括但不限于房产、土地、存货、应收账款、设备、商标等)在上述融资额度内,提供抵押担保。
上述授信融资额度授权期限自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起至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前一日。
总表决情况:
同意415,383,523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100.00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