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1266 证券简称:宏英智能 公告编号:2025-003
上海宏英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及子公司拟向银行及非银行金融机构
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为满足上海宏英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及子公司生产
经营发展对资金的需要,公司于 2025 年 1 月 22 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
和第二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及子公司拟向银行及非银行
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同意公司向银行及非银行金融机构申请综
合授信额度不超过 20 亿元人民币或等值外币。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
议。现将相关情况具体公告如下:
一、向银行及非银行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的概述
为了保证公司授信的延续性,同时更好地满足公司及子公司正常的业务发展
和生产经营的资金需要,公司及其子公司(包含现合并报表范围内控股子公司及
授权期内新纳入公司合并报表范围的控股子公司)2025 年拟向银行及非银行金
融机构申请累计不超过 20 亿元人民币或等值外币的综合授信额度(最终授信额
度及期限以银行及非银行金融机构实际审批的金额为准,具体融资金额将视公司
及子公司的实际经营情况需求决定)。综合授信品种包括但不限于流动资金贷款、
长期贷款、银行承兑汇票、保函、信用证、应收账款保理、银行资金池等业务。
授信机构、授信额度、授信方式等以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与相关银行及非银行金
融机构签订的协议为准。授信期限内,授信额度可循环使用。
在股东大会批准上述授信事项的前提下,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长在授信总额度内予以调整银行及非银行金融机构间的额度,并办理公司上述授信额度内的一切授信、贷款等事宜。
上述银行及非银行金融机构授信额度期限为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 12 个月内,公司将视公司及其子公司生产经营和项目建设的实际资金需求来确定具体融资金额。
二、相关审议程序
1、董事会审议情况
董事会认为,本次公司及子公司 2025 年度拟向银行及非银行金融机构申请授信额度,是为了满足公司日常经营的资金需要,符合公司实际经营情况和整体发展战略。公司董事会同意本次公司及子公司向银行及非银行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相关事项。
2、监事会审议情况
监事会认为,本次公司及子公司拟向银行及非银行金融机构申请授信额度,有利于满足公司的资金需求,促进公司可持续发展。该事项决策和审议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投资者利益的情形。
三、备查文件
1、第二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
2、第二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上海宏英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 年 1 月 24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