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1266 证券简称:宏英智能 公告编号:2024-073
上海宏英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 上海宏英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3 年度财务报告审计意见为标准的无保留意见,2023 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意见为标准的无保留意见;
2. 本次不涉及变更会计师事务所;
3. 公司审计委员会、董事会对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不存在异议;
4. 本次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符合财政部、国务院国资委、证监会印发的《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财会〔2023〕4 号)的规定。
公司于 2024 年 12 月 6 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继续聘请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大信会计所”)为公司 2024 年度财务报表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4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拟续聘的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 机构信息
大信会计所成立于 1985 年,2012 年 3 月转制为特殊普通合伙制事务所,总
部位于北京,注册地址为北京市海淀区知春路 1 号 22 层 2206。大信会计所在全
国设有 33 家分支机构,在香港设立了分所,并于 2017 年发起设立了大信国际会计网络,目前拥有美国、加拿大、澳大利亚、德国、法国、英国、新加坡等 38家网络成员所。大信会计所是我国最早从事证券服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之一,首批获得 H 股企业审计资格,拥有近 30 年的证券业务从业经验。
2. 人员信息
首席合伙人为谢泽敏先生。截至 2023 年 12 月 31 日,大信会计所从业人员
总数 4001 人,其中合伙人 160 人,注册会计师 971 人。注册会计师中超过 500
人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
3. 业务信息
2023 年度业务收入 15.89 亿元,为超过 10,000 家公司提供服务。业务收入
中,审计业务收入 13.80 亿元、证券业务收入 4.50 亿元。2023 年上市公司年报
审计客户 204 家(含 H 股),平均资产额 146.53 亿元,收费总额 2.41 亿元。主
要分布于制造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本公司(指拟聘任大信的上市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 134 家。
4. 投资者保护能力
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和计提的职业风险基金之和超过 2 亿元,职业风险基金计提和职业保险购买符合相关规定。
5. 诚信记录
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 0 次、行政处罚 4 次、行政监管措施 18 次、
自律监管措施及纪律处分 10 次。42 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
0 次、行政处罚 8 人次、行政监管措施 37 人次、自律监管措施及纪律处分 19 人
次。
(二)项目信息
1. 基本信息
(1)拟签字项目合伙人:张静娟,2006 年成为中国注册会计师,2009 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24 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过上市公司 6 家。未在其他单位兼职。
(2)拟签字注册会计师:王晗,2016 年获得中国注册会计师资质,2013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24 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过上市公司 2 家。未在其他单位兼职。
(3)拟担任独立复核合伙人:郝学花,2011 年获得中国注册会计师资质,2014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质量复核,2020 年起为本公司提供复核工作。
2. 诚信记录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无受到证券交易场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等情况。
3. 独立性
拟签字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及质量复核人员近三年不存在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受到证监会及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受到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的情况。
4. 审计收费
公司根据会计师事务所提供审计服务所需的专业技能、工作性质、承担的工作量,按照市场公允合理的定价原则以及审计服务的性质、繁简程度等情况协商确定审计费用。公司拟就 2024 年度财务报表审计项目向大信会计所支付的审计费用为人民币 100 万元(其中内部控制审计费用为人民币 30 万元)。本次审计费用同比增长超 20%,主要由于公司业务扩展、子公司数量增加所致,结合公司年报相关审计需配备的审计人员、审计投入工作量以及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的收费标准等综合因素,费用有一定增长。
二、公司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审议程序
(一)审计委员会审议意见
公司于2024年12月3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4年第五次会议,以 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该事项,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的专业资质、业务能力、诚信状况、独立性、过往审计工作情况及其执业质量等进行了严格核查和评价,认为公司聘请2024 年度审计机构事项的选聘程序合法合规,选聘出的中介机构具有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独立性,诚信状况良好;同意公司聘请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 2024 年度财务报表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并同意向董事会提议聘任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担任公司 2024 年度财务报表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
(二)董事会对议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 2024 年 12 月 6 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以 8 票赞成、0 票
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经审议,董事会认为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在国内从事上市公司审计业务的资质与能力,满足公司对 2024 年度财务报表审计的要求,同意将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续聘为公司 2024 年度财务报表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
(三)生效日期
本次聘请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三、备查文件
1. 第二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2. 第二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3. 第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4 年第五次会议决议;
4. 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关于其基本情况的说明。
特此公告。
上海宏英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 年 12 月 7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