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1266 证券简称:宏英智能 公告编号:2023-
015
上海宏英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22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上海宏英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第一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2 年度利润分配的预案》,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利润分配方案基本情况
经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截至 2022 年 12 月 31 日,公
司实现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71,652,955.33 元,公司母公司可分配利润为165,549,624.73 元。
根据《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3 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结合公司 2022年度经营情况及考虑未来生产经营资金需求,公司拟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 2.00 元(含税),以公司最新总股本 102,816,000 股计算合计拟派发现金
红利 20,563,200.00 元(含税),占 2022 年度归属于母公司股东净利润的 28.70%;
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若在 2022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实施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化,将按照分配总额
不变的原则对分配比例进行调整。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考虑了广大投资者的利益,不存在损害中小股东权益的情
形,具备合法性、合规性、合理性。同时,该方案严格遵循了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3 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等规定以及《公司章程》的要求,分配比例与同行业上市公司平均水平不存在重大差异。
二、本次利润分配方案的决策程序
1、 董事会审议情况
董事会认为,公司 2022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
中关于利润分配的相关规定,与公司未来发展和成长性相匹配,董事会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2、 监事会审议情况
监事会认为,公司 2022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
中关于利润分配的相关规定,现金分红有利于与全体股东分享公司成长的经营成果,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有利于扩大公司股本规模,优化公司股本结构,充分考虑了广大投资者的利益与诉求,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3、 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公司 2022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符合公司实际情况,符合《公
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有利于公司的持续健康发展,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权益的情形。因此,同意公司 2022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并同意将《关于 2022 年度利润分配的预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其他说明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尚需经公司 2022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
存在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四、备查文件
1、 《上海宏英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
2、 《上海宏英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一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
3、 《独立董事关于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上海宏英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 年 4 月 29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