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坤泰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2024 年半年度)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 2 号——公告格式》的规定,将山东坤泰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截至 2024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报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资金到位时间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23]153 号文《关于核准山东坤泰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核准,公司于 2023 年 2 月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2,875.00 万股,每股发行价为 14.27 元,应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41,026.25 万元,根据有关规定扣除发行费用 5,623.23 万元(不含增值税)后,实际
募集资金净额为 35,403.02 万元。该募集资金已于 2023 年 2 月到账。上述资金到账情况
已经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容诚验字[2023]100Z0003 号《验资报告》验证。公司对募集资金采取了专户存储管理。
(二)募集资金使用及结余情况
截至 2024 年 6 月 30 日止,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为:(1)上述募集资金到位前,
截至 2023 年 2 月 20 日止,公司利用自筹资金对募集资金项目累计已投入 7,991.69 万元,
募集资金到位后,公司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
7,991.69 万元;(2)截至 2024 年 6 月 30 日,直接投入募集资金项目 25,411.79 万元,扣
除累计已使用募集资金后,募集资金余额为 9,991.22 万元,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利息收入
171.44 万元,手续费 0.49 万元,闲置资金用于现金管理 5,000.00 万元,投资收益 407.72
万元,募集资金专户 2024 年 6 月 30 日余额合计为 5,569.89 万元。
截至 2024 年 6 月 30 日,公司募集资金使用及结存情况如下: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项目 金额
项目 金额
募集资金到账金额 37,376.25
支付其他发行费用 1,973.23
募集资金净额 35,403.02
已累计投入募集资金 25,411.79
其中:2023 年度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10,472.58
2024 年 1-6 月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8,399.36
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部分募投项目结项节余募集资金永久性补流
募集资金余额 9,991.22
加:利息收入 171.44
加:投资收益 407.72
减:手续费用 0.49
减:闲置资金用于现金管理 5,000.00
募集资金账户余额合计 5,569.89
二、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的规定,遵循规范、安全、高效、透明的原则,公司制定了《募集资金管理办法》,对募集资金的存储、审批、使用、管理与监督做出了明确的规定,以在制度上保证募集资金的规范使用。
2023 年 2 月 20 日,公司与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烟台开发区支行(以下简称“招商
银行开发区支行”)和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签署《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在招商银行开发区支行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账号:535902465010999)。三方监管协议与深圳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三方监管协议的履行不存在问题。
2023年2月20日,公司与青岛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烟台开发区科技支行(以下简称“青岛银行开发区支行”)和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签署《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在青岛银行开发区支行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账号:882020200288324)。三方监管协议与深圳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三方监管协议的履行不存在问题。
2023 年 2 月 20 日,公司与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烟台分行(以下简称“中信银行烟
台分行”)和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签署《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在中信银行股份有
限公司烟台福山支行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账号:8110601012901572302)。三方监管协议与深圳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三方监管协议的履行不存在问题。
2023 年 2 月 20 日,公司与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烟台开发区支行(以下简称“中国
银行开发区支行”)和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签署《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在中国银行开发区支行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账号:232547844710)。三方监管协议与深圳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三方监管协议的履行不存在问题。
2023 年 2 月 20 日,公司与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烟台分行(以下简称“交通银行烟
台分行”)和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签署《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在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烟台福山支行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账号:376899991013000297311)。三方监管协议与深圳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三方监管协议的履行不存在问题。
2023 年 7 月 18 日,公司、本公司之全资子公司烟台鑫泰汽车配件有限公司(实际
实施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主体)与中信银行烟台分行和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签署《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在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烟台福山支行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账号:8110601012901572737)。三方监管协议与深圳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三方监管协议的履行不存在问题。
截至 2024 年 6 月 30 日止,募集资金存储情况如下: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银 行 名 称 银行账号 余额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烟台开发区支行 535902465010999 2,779.91
青岛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烟台开发区科技支行 882020200288324 2,182.94
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烟台福山支行 8110601012901572302 -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烟台开发区支行 232547844710 -
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烟台福山支行 8110601012901572737 607.04
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烟台福山支行 376899991013000297311 -
合 计 5,569.89
注:公司在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烟台福山支行开设的募集资金专项账户 8110601012901572302
于 2023 年 7 月 14 日注销。该募集资金专户注销后,公司就该募集资金专户签订的《募集资金三方
监管协议》相应终止。
公司在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烟台福山支行开设的募集资金专项账户 376899991013000297311
于 2024 年 4 月 12 日注销。该募集资金专户注销后,公司就该募集资金专户签订的《募集资金三方
监管协议》相应终止。
公司在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烟台开发区支行开设的募集资金专项账户 232547844710 于 2024
年 6 月 21 日注销。该募集资金专户注销后,公司就该募集资金专户签订的《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相应终止。
三、2024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截至 2024 年 6 月 30 日止,公司实际投入相关项目的募集资金款项共计人民币
25,411.79 万元,各项目的投入情况及效益情况详见附表 1。
1.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资金使用情况
根据本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A 股)招股说明书披露的募集资金运用方案,扣除发行费用后的募集资金,全部用于“烟台坤泰汽车内饰件有限公司产业园项目”、“年产675万m2高档针刺材料和15,000吨BCF纱线建设项目”、“研发中心及信息化建设项目”、“补充流动资金”四个项目的投资。
2.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地点、实施方式变更情况
公司未发生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地点、实施方式变更情况。
3.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2023 年 3 月 16 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
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置换金额为人民币7,991.69 万元,使用募集资金置换已支付发行费用的金额为人民币 326.06 万元。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预先已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和预先支付的发行费用使用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容诚专字[2023]100Z0066 号《关于山东坤泰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支付发行费用的鉴证报告》,对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预先投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