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1259 证券简称:利仁科技 公告编号:2024-019
北京利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北京利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于 2024 年 4
月 25 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议案》。同意公司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以下简称“募投项目”)“信息化建设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的日期延期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保荐机构国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保荐机构”)
对本事项出具了明确同意的核查意见。本次募投项目延期事项在董事会的审批权限范围内,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北京利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1743 号)批准,北京利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1,848.4443 万股,每股面值1.00 元人民币,发行价格为每股 19.75 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36,506.77万元,扣除发行费用不含税金额人民币 4,016.36 万元后,本次募集资金净额
为人民币 32,490.41 万元。上述资金于 2022 年 8 月 23 日全部到位,已经信永
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出具“XYZH/2022SYAA10289”号《验资报告》。
公司于 2023 年 4 月 12 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
六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暨投资设立全资子公司的
议 案 》 。 具 体 内 容 详 见 公 司 在 指 定 信 息 披 露 媒 体 及 巨 潮 资 讯 网
(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暨投资设立全资子公司的公告》(2023-003)。公司设立了相关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募集资金到账后,已全部存放于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内,并与保荐机构、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和《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对募集资金的存放和使用进行专户管理,以保证专款专用。
二、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 2023 年 12 月 31 日,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序号 项目名称 实施主体 募集资金拟投 累计已投入的 投资进度
入额 募集资金金额
年产 910 万
台智能厨房
小家电、 利仁科技
1 220 万台智 (嘉兴)有 25,272.24 0.00 0.00%
能家居小家 限公司
电生产基地
建设项目
信息化建设 北京利仁科
2 项目 技股份有限 2,490.41 123.16 4.95%
公司
补充流动资 北京利仁科
3 金项目 技股份有限 5,000.00 5,015.89 100.32%
公司
合计 32762.65 5,139.05
三、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情况
结合目前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际建设情况和投资进度,在募集资金项目用途及投资规模不发生变更的情况下,对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的时间进行调整,具体如下:
序号 项目名称 原计划项目达到预定可使 延期后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
用状态日期 状态日期
1 信息化建设 2023 年 12 月 31 日 2025 年 12 月 31 日
项目
四、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原因
在实施过程中,受市场环境、公司战略布局调整等因素的影响,建设进度
较预计有所延迟,无法在计划时间内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为确保公司募投
项目稳步实施,根据当前实际情况,基于谨慎原则,公司拟将募投项目“信息
化建设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的日期延期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
五、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对公司经营的影响
本次部分募投项目延期调整,是公司根据项目实施的实际情况作出的谨慎决定,不涉及募集资金投资用途及投资规模的变更,项目实施的可行性未发生重大变化,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或其他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的相关规定。本次部分募投项目延期,不会对公司当前的生产经营造成重大影响。
六、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决策程序及相关意见
1、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 2024 年 4 月 25 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议案》。同意公司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以下简称“募投项
目”)“信息化建设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的日期延期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本次部分募投项目延期调整,是公司根据项目实施的实际情况作出的谨慎决定,不涉及募集资金投资用途及投资规模的变更,项目实施的可行性未发生重大变化,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或其他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对公司当前的生产经营造成重大影响。
2、监事会审议情况和发表的意见
公司于 2024 年 4 月 25 日召开第三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
分募投项目延期的议案》。同意公司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以下简称“募投项目”)
“信息化建设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的日期延期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本
公司监事会认为,本次公司部分募投项目的延期调整,是根据实际生产经营情况及募投项目具体实施情况做出的谨慎决定,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或其他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的相关规定。因此,同意公司本次部分募投项目延期。
3、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公司将部分募投项目延期调整是公司根据募投项目的实际情况做出的决定,不会对公司的正常经营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公司
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该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监事会发表了同意意见,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符合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
综上,保荐机构对公司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事项无异议。
七、备查文件
1、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4、国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出具的《关于北京利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北京利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 年 4 月 27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