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1259 证券简称:利仁科技 公告编号:2024-015
北京利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年度报告摘要
一、重要提示
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证监会指
定媒体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
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报告的董事会会议。
非标准审计意见提示
□适用 ?不适用
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适用 □不适用
是否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是 ?否
公司经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的利润分配预案为:以未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扣除回购专用证券账户股
份数量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 4.00 元(含税),送红股 0 股(含税),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优先股利润分配预案
□适用 □不适用
二、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简介
股票简称 利仁科技 股票代码 001259
股票上市交易所 深圳证券交易所
变更前的股票简称(如有) 无变更
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董事会秘书 证券事务代表
姓名 李伟
办公地址 北京市西城区阜外大街甲
28 号京润大厦 5 楼
传真 010-68041897
电话 010-68041897
电子信箱 wei.l@l-ren.com.cn
2、报告期主要业务或产品简介
利仁科技成立于 1998 年,是一家专注于从事厨房小家电与家居小家电系列产品研发、设计、生产与销
售,以自主品牌“利仁 Liven”系列产品为核心,致力于为消费者提供高品质生活的创新型小家电企业。
公司成立之初便专注于电饼铛的研发及生产,是国内电饼铛领域的先驱者。经过二十多年的持续深耕,
公司整体已形成了集设计、研发、生产、销售、服务于一体的完整业务布局,线上与线下渠道相结合的完整营销体系。公司始终秉承着“好产品与百姓共享,专业铸就品牌,服务创造价值”的经营理念,致力于为消费者提供高质量小家电产品与更好、更便捷的厨房生活解决方案。
(一)主要产品及服务
公司多年来致力于为消费者提供高品质、高颜值的小家电及相关配套产品。公司产品根据应用场景及功能的不同,分为厨房小家电、家居小家电和非电类产品,其中厨房小家电是公司核心产品与收入的主要来源,主要包括电饼铛类、空气炸锅类、多功能锅类、电烧烤类等多种品类产品。
1、厨房小家电
(1)电饼铛类
电饼铛是一种上下两面同时加热以达到烹饪食物目的的厨具。电饼铛又叫煎烤机,除了常用来制作烙饼、锅贴、发面饼等面食,电饼铛亦可用于制作烧烤、铁板烧、烤鸡翅、煎牛排等,公司电饼铛类产品中主要包括电饼铛、薄饼铛。
(2)空气炸锅类
空气炸锅是一种可以用“空气”来进行油炸的厨具,其原理是利用空气代替热油,以热风形成内部急速热流循环烤出食材自身油脂以达到煎炸效果。近年来,空气炸锅凭借其便捷的操作模式、健康的烹饪方式逐渐获得消费者的青睐。
(3)多功能锅类
公司多功能锅类产品主要包括电火锅、多功能料理锅、烧烤涮锅、电煎锅、电饭煲、电压力锅、电蒸
锅等。
(4)电烧烤类
公司电烧烤类产品主要包括电烧烤盘、烤串机、烧烤架等产品。电烧烤盘是一种无烟、不粘锅的烧烤
厨具,除烧烤外同时具备多种用途,例如炒饭、煎牛排等;烤串机与烧烤架是近年来兴起的轻油、无烟的厨具。
(5)其他
厨房小家电中的其他产品包括自动炒菜机、自动切馅机、速开电水壶、和面机、绞肉机、破壁机、榨汁杯、冷热杯、三明治机、蒸煮饭盒、养生壶、电水瓶、磨粉机、筷子刀具消毒机、果蔬清洗机、冰箱除味器、便携式冷萃咖啡机、多士炉等产品。
2、家居小家电
公司销售的家居小家电主要包括除螨仪、封口机、香薰加湿器、蒸汽拖把、真空取酒器、水暖毯、手持挂烫机和毛球修剪器等产品。
3、非电类产品
为了满足消费者一站式的购物需求,提高消费者购物体验,公司还配套销售手动料理机、切菜器、绵绵冰机、匀蛋器、抗菌砧板、抗菌揉面垫、各类锅具、刀具、净水器、净水壶、抽水器、喷油壶、硅胶铲、不烧炭不用电的便携式户外烧烤炉等非电类厨具产品。
3、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1) 近三年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是 □否
追溯调整或重述原因
会计政策变更
元
2022 年末 本年末比上年 2021 年末
2023 年末 末增减
调整前 调整后 调整后 调整前 调整后
总资产 850,758,447. 886,552,441. 888,509,068. -4.25% 577,009,291. 579,308,114.
40 76 79 92 84
归属于上市公 760,400,363. 739,612,116. 739,296,193. 363,192,128. 362,964,369.
司股东的净资 80 77 92 2.85% 80 61
产
2022 年 本年比上年增 2021 年
2023 年 减
调整前 调整后 调整后 调整前 调整后
营业收入 428,980,930. 656,862,204. 656,862,204. -34.69% 655,145,236. 655,145,236.
15 08 08 43 43
归属于上市公 21,104,169.8 51,515,878.2 51,427,714.5 65,904,398.5 65,676,639.3
司股东的净利 8 5 9 -58.96% 3 4
润
归属于上市公
司股东的扣除 20,164,731.7 48,119,858.7 48,031,695.1 -58.02% 63,208,481.4 62,980,722.2
非经常性损益 7 9 3 8 9
的净利润
经营活动产生 41,871,466.6 12,010,880.0 12,010,880.0 115,821,146. 115,821,146.
的现金流量净 7 0 0 248.61% 32 32
额
基本每股收益 0.2868 0.8409 0.8394 -65.83% 1.196 1.1919
(元/股)
稀释每股收益 0.2868 0.8409 0.8394 -65.83% 1.196 1.1919
(元/股)
加权平均净资 2.81% 10.36% 10.35% -7.54% 19.96% 19.89%
产收益率
会计政策变更的原因及会计差错更正的情况
《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 16 号》相关会计政策变更主要内容及其影响,财政部于 2022 年 11 月发布了《企业会计准
则解释第 16 号》(财会〔2022〕31 号)(以下简称“解释第 16 号”)。
解释第 16 号规定,对于不是企业合并、交易发生时既不影响会计利润也不影响应纳税所得额(或可抵扣亏损)、
且初始确认的资产和负债导致产生等额应纳税暂时性差异和可抵扣暂时性差异的单项交易,因资产和负债的初始确认所
产生的应纳税暂时性差异和可抵扣暂时性差异,应当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 18 号——所得税》等有关规定,在交易发
生时分别确认相应的递延所得税负债和递延所得税资产。对于在首次施行上述规定的财务报表列报最早期间的期初至本
解释施行日之间发生的上述交易,企业应当按照上述规定,将累积影响数调整财务报表列报最早期间的期初留存收益及
其他相关财务报表项目。上述会计处理规定自 2023 年 1 月 1 日起施行。本公司对租赁业务确认的租赁负债和使用权资
产,产生应纳税暂时性差异和可抵扣暂时性差异的,按照解释第 16 号的规定进行调整。
(2) 分季度主要会计数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