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1258 证券简称:立新能源 公告编号:2024-050
新疆立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聘任总经理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新疆立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4 年 7 月 25 日召开第
二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新疆立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聘任总经理的议案》,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核,公司董事会同意聘任窦照军先生担任公司总经理,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至公司第二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窦照军先生简历详见附件。
窦照军先生具备担任总经理职务相应的专业知识、工作经验和管理能力,其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及深圳证券交易所有关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 3.2.2 条所规定的不得被提名担任上市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
特此公告。
新疆立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 年 7 月 26 日
附件:
高级管理人员简历
窦照军,男,1977 年 9 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
工程师。曾任新疆建工集团消防工程公司主任工程师、项目经理、建筑智能电气分公司副经理,新疆金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项目经理、部长助理、部长、片区销售总监,中电国际新能源控股有限公司新疆代表处主任,新疆新能源(集团)有
限责任公司风光电开发部副部长;2013 年 10 月至 2020 年 8 月,历任新疆新能
源新风投资开发有限公司项目开发部部长、总经理助理兼项目开发部部长、副总经理、董事兼副总经理;2020 年 8 月至今,任公司董事、副总经理。
截至本公告日,窦照军先生通过员工持股平台井冈山和风管理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间接持有公司股份,与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其他关联关系。窦照军先生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也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 3.2.2 条所规定的情形,不是失信被执行人,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