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1258 证券简称:立新能源 公告编号:2024-031
新疆立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董事会、监事会完成换届选举及聘任高级
管理人员、证券事务代表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新疆立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一届监事会任期已届满,根据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于 2024
年 4 月 7 日召开职工代表大会、于 2024 年 4 月 26 日召开 2024 年第二次临时股
东大会,会议分别选举产生了公司第二届董事会董事成员、第二届监事会监事成员。为更好提高会议效率,顺利衔接换届工作,同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及第二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新疆立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选举第二届董事会董事长的议案》《新疆立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选举第二届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委员的议案》《新疆立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聘任副总经理的议案》《新疆立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选举第二届监事会主席的议案》等相关议案,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组成情况
1.非独立董事:范兵先生(董事长)、王博先生、窦照军先生、王丽娜 女士、谢云飞女士、李克海先生
2.独立董事:姚文英女士、岳勇先生、付军胜先生
董事会中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董事人数总计未超过公司董事总数
的二分之一。独立董事的人数不少于公司董事总数的三分之一,独立董事的 任职资格和独立性在公司 2024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召开前已经深圳证券
交易所备案审核无异议,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上 述 董 事 简 历 详 见 公 司 于 2024 年 4 月 9 日 在 巨 潮 资 讯 网
(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公告索引号: 2024-021)的附件。
二、公司第二届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组成情况
公司第二届董事会下设战略委员会、提名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计委员会四个专门委员会。各委员会具体组成如下:
董事会下设委员会 主任委员 委员 委员
董事会战略委员会 范兵 窦照军 岳勇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 岳勇 王博 付军胜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付军胜 王博 姚文英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姚文英 岳勇 付军胜
上述董事简历详见公司于 2024 年 4 月9 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披露的《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公告索引号:2024-021)的附件。
三、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组成情况
1.非职工代表监事:张斌先生(监事会主席)、张新丽女士
2.职工代表监事:卢军姿女士
上述监事简历详见公司于2024年4月9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监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公告索引号:2024-022)的附件及《关于选举第二届监事会职工代表监事的公告》(公告索引号:2024-025)的附件。
四、公司聘任高级管理人员情况
1.副总经理:窦照军先生、王炜先生、关华先生、汪安丽女士、吴晓婷女士
2.财务总监:叶春女士
3.董事会秘书:董爽女士
窦 照 军 先 生 简 历 详 见 公 司 于 2024 年 4 月 9 日 在 巨 潮 资 讯 网
(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公告索引号:2024-021)的附件。其余人员简历详见本公告附件。
以上高级管理人员任期三年,自第二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
至第二届董事会届满之日为止。
根据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对上述高级管理人员进行的任职资格审查结果,公
司聘任的高级管理人员均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上市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
格,不存在《公司法》和《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
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且在禁入期的情况,未曾受到中
国证监会和证券交易所的任何处罚和惩戒,亦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叶春女士进行任职资格审查后,认为叶春女士具
备履行职业的财务专业知识,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具备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公
司财务总监任职资格。
董事会秘书董爽女士已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颁发的《董事会秘书资格证书》,其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不存在不适合担任公司董事会秘书的情形。董爽女士具备履行职责所必需的财务、管理、法律专业知识,具备与董事会秘书岗位要求相适应的职业操守和个人道德,具有履职能力。
五、公司聘任证券事务代表的情况
公司董事会聘任赵生萍女士为公司证券事务代表,协助公司董事会秘书开展工作。赵生萍女士已取得上海证券交易所认可的董事会秘书资格证书,具备相关的履职能力,其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赵生萍女士简历详见本公告附件。
六、董事会秘书及证券事务代表联系方式
联系人:董爽女士、赵生萍女士
联系电话:0991-3720088
传真号码:0991-3921082
电子邮箱:lixinner@126.com.cn
联系地址: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乌鲁木齐市经济技术开发区喀什西路 752 号西部绿谷大厦 5 层
七、公司部分董事、监事离任情况
本次换届完成后,公司第一届董事会董事高建军先生不再担任公司新一届董事会的董事职务及董事会下设各专门委员会职务,离任后亦不再担任公司其他任何职务。截至本公告披露日,该董事未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股份,不存在应履行而未履行的任何承诺。
公司第一届监事会监事唐可馨女士、热孜古丽·阿不都拉女士不再担任公司新一届监事会的监事职务。截至本公告披露日,两位监事未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股份,不存在应履行而未履行的任何承诺。
上述人员离任后将严格遵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规章制度的规定。
公司对上述因任期届满离任的董事、监事在任职期间的勤勉尽责以及对公司发展所作出的贡献表示衷心感谢。
特此公告。
新疆立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 年 4 月 29 日
附件:
新疆立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高级管理人员简历
1.王炜,男,1972 年 2 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
政工师。历任国电红雁池电厂运输公司职员、工会职员、总经办职员、度假村经理、运输公司经理、水厂经理,国电哈密能源开发有限公司计划、工程部主任,新疆新能源(集团)有限责任公司风光电开发部主管,新疆新能源新风投资开发
有限公司党总支副书记;2017 年 4 月至 2020 年 8 月,任新疆新能源新风投资开
发有限公司副总经理;2020 年 8 月至今,任公司副总经理。
截至目前,王炜先生通过员工持股平台井冈山和风管理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间接持有公司股份,与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其他关联关系。王炜先生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也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 3.2.2 条所规定的情形,不是失信被执行人,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
2.关华,男,1974 年 5 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
工程师。历任新疆电建红二电项目部电气高压安装班辅助工、电气调试班辅助工、电气调试班组长、电气调试班技术员、电气调试班班长,新疆电力科学研究院开发中心技术专责,新疆新能许继自动化有限责任公司工程技术部调试工程师、工程技术部主任、技术研发部主任、安全质量管理部主任、市场管理部主任,中国三峡新能源公司新疆分公司工程管理部副经理、项目经理;2013 年 9 月至 2020年 8 月,历任新疆新能源新风投资开发有限公司工程管理部副部长、总经理助理兼工程部部长、副总经理;2020 年 8 月至今,任公司副总经理。
截至目前,关华先生通过员工持股平台井冈山和风管理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间接持有公司股份,与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其他关联关系。关华先生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也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
不是失信被执行人,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
3.汪安丽,女,1979 年 9 月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
高级人力资源管理师。历任昌吉州经贸委技改科科员,新疆泰昆集团有限公司项目发展部部长,昌吉州经贸委技改科副主任科员,新疆泰昆集团有限公司任总裁办主任,昌吉州泰昆生物蛋白科技有限公司常务副总经理,新疆天山畜牧生物工程股份有限公司任工会主席、办公室主任,昌吉州城市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副
总经理;2019 年 4 月至 2023 年 6 月,任昌吉州国有资产投资经营集团有限公司
董事、副总经理;2021 年 11 月至 2023 年 7 月,任新疆邦海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董事长;2023 年 6 月至今,任公司副总经理。
截至目前,汪安丽女士未持有公司股份,与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其他关联关系。汪安丽女士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也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3.2.2 条所规定的情形,不是失信被执行人,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
4.吴晓婷,女,1982 年 5 月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
历任和田市畜牧局检疫员、和田市卫生局卫生监督所科员、和田地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投资科科员、和田地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投资科副科长;2019 年 6 月至
2019 年 11 月,任和田地委政法委信息资源科副科长、2019 年 11 月至 2022 年 3
月,任和田地委政法委信息资源科科长;2022 年 3 月至 2023 年 3 月,任新疆能
源(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战略发展部业务主管;2023 年 3 月至 2023 年 12 月,
任新疆能源(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战略发展部副经理。
截至目前,吴晓婷女士未持有公司股份,与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