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1258 证券简称:立新能源 公告编号:2023-012
新疆立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22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新疆立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3 年 4 月 18 日召开
的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和第一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审议<新疆立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该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利润分配预案的基本情况
经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确认,新疆立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2 年度母公司实现净利润 78,238,260.95 元,计提盈余公积7,823,826.10元,未分配利润185,433,611.23元。合并报表净利润195,934,352.70元,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 196,006,373.08 元,未分配利润 665,221,316.82
元。按照母公司与合并报表数据孰低原则,截至 2022 年 12 月 31 日,母公司可
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 185,433,611.23 元。
为积极回报投资者,根据《公司章程》规定利润分配政策,结合公司目前的实际情况,公司 2022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如下:公司拟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
金红利 0.63 元(含税)。截至 2022 年 12 月 31 日,公司总股本 933,333,334 股,
以此计算合计拟以现金方式分配利润 58,800,000.04 元(含税)。本年度公司现金分红占公司 2022 年度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比例为 30%。
本年度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在董事会及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利润分配预案后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若总股本发生变动的,公司将按照分配比例不变的原则对分配总额进行
调整。
二、预案的合法性、合规性
公司 2022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符合《公司法》《企业会计准则》《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3 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及《公司章程》中有关利润分配的相关规定,充分考虑了公司 2022年度盈利状况、未来发展资金需求以及股东投资回报等综合因素,不存在损害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公司长远发展的需要。
三、履行决策程序情况
(一)董事会意见
董事会认为,公司利润分配预案兼顾了公司现有及未来经营资金周转、投资资金需求等实际情况,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未损害公司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利益,有利于公司的正常经营和健康发展,同意将《关于公司 2022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提交至 2022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独立董事意见
我们认为:2022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法》和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3 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同时符合《公司章程》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关于股东分红回报规划的相关规定。该利润分配预案是在 2022 年经营业绩的基础上制定的,兼顾了投资者的利益和公司持续发展的资金需求,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我们同意公司 2022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并同意将该预案提交公司 2022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公司利润分配预案符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3 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等有关规定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同意公司 2022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 2022 年年度股东大
会审议。
四、其他说明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需经公司 2022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存在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五、备查文件
1.《新疆立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决议》;
2.《新疆立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第一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
3.《新疆立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相关议案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新疆立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 年 4 月 20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