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炜冈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证券代码:001256 证券简称:炜冈科技 公告编号:2024-044
浙江炜冈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一、重要提示
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半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证监会指定媒体仔细阅读半年度报告全文。
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报告的董事会会议。
非标准审计意见提示
□适用 ?不适用
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适用 ?不适用
公司计划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优先股利润分配预案
□适用 ?不适用
二、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简介
股票简称 炜冈科技 股票代码 001256
股票上市交易所 深圳证券交易所
变更前的股票简称(如有) 无
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董事会秘书 证券事务代表
姓名 张佳诚
办公地址 浙江省万全轻工业生产基地机械工业区
电话 0577-63170128
电子信箱 IR@weigang.cc
2、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是 ?否
本报告期 上年同期 本报告期比上年同期
增减
营业收入(元) 243,070,143.48 186,221,790.84 30.53%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元) 58,158,016.05 43,857,794.56 32.61%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 53,530,600.17 33,238,958.16 61.05%
利润(元)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元) 29,066,985.23 50,116,712.17 -42.00%
浙江炜冈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0.41 0.31 32.26%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0.41 0.31 32.26%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5.25% 4.15% 1.10%
本报告期末 上年度末 本报告期末比上年度
末增减
总资产(元) 1,355,758,526.21 1,353,660,301.76 0.16%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元) 1,110,323,374.31 1,111,631,041.98 -0.12%
浙江炜冈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3、公司股东数量及持股情况
单位:股
报告期末普通股股东总数 12,735 报告期末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如有) 0
前 10 名股东持股情况(不含通过转融通出借股份)
股东名称 股东性质 持股比例 持股数量 持有有限售条件的股份数量 质押、标记或冻结情况
股份状态 数量
浙江承炜股权投资有限 境内非国有法人 32.09% 45,758,500 45,758,500 不适用 0
公司
周炳松 境内自然人 26.14% 37,280,000 37,280,000 不适用 0
李玉荷 境内自然人 7.24% 10,320,000 10,320,000 不适用 0
平阳炜仕股权投资合伙 境内非国有法人 3.02% 4,311,178 4,311,178 不适用 0
企业(有限合伙)
於金华 境内自然人 2.80% 4,000,000 4,000,000 不适用 0
平阳儒瑾诚股权投资合 境内非国有法人 1.93% 2,754,140 0 不适用 0
伙企业(有限合伙)
浙江炜冈科技股份有限
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 其他 1.73% 2,468,600 0 不适用 0
计划
平阳诚致尚股权投资合 境内非国有法人 1.50% 2,135,240 0 不适用 0
伙企业(有限合伙)
戴喆 境内自然人 0.44% 627,981 0 不适用 0
陈峰 境内自然人 0.40% 570,000 0 不适用 0
本公司控股股东为浙江承炜股权投资有限公司,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为周炳松、李玉荷和周翔,周炳松与李玉荷为夫妻关
上述股东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的说明 系,周翔系周炳松与李玉荷之子。周翔为平阳炜仕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的执行事务合伙人。除上述关联关系及一致行动
关系之外,公司未知前 10 名股东与前 10 名无限售股东是否存在关联关系,也未知是否属于一致行动人。
参与融资融券业务股东情况说明(如有) 公司股东陈峰除通过普通证券账户持有 325,000 股外,还通过申万宏源证券公司客户信用交易担保证券账户持有 245,000 股,实际
合计持有 570,000 股。
注:公司回购专户持股情况未在“前 10 名股东持股情况”和“前 10 名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中列示。截止本报告期末,浙江炜冈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持股数为 376,800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 0.26%。
持股 5%以上股东、前 10 名股东及前 10 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参与转融通业务出借股份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前 10 名股东及前 10 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因转融通出借/归还原因导致较上期发生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