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1256 证券简称:炜冈科技 公告编号:2024-036
浙江炜冈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调整回购股份价格上限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调整前回购股份价格上限为:25.00 元/股
调整后回购股份价格上限为:24.80 元/股
回购股份价格上限调整生效日期:2024 年 5 月 29 日
一、回购股份的基本情况
浙江炜冈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4 年 4 月 19 日第二届董事会第十
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自有资金以集中竞价的方式回购公司已发行的人民币普通股(A 股)股票,回购股份的资金总额不超过人民币 2,000 万元(含)且不低于人民币 1,000 万元(含),回购价格不超过人民币
25 元/股(含)。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4 年 4 月 20 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上的《关于以集中
竞价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18)、《回购报告书》(公告编号:2024-019)。
二、2023 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情况
公司 2023 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2023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拟以公司现有总股本
142,612,558 股剔除回购专户中的 2,468,600 股后的股本总额 140,143,958 股为基数,向可参与
分配的股东每 10 股派现金红利 2.0 元(含税),现金红利分配总额为 28,028,791.60 元。本次
股利分配后未分配利润余额结转以后年度分配。另外,公司本期不进行资本公积转增股本和送红股。
公司 2023 年年度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为:2024 年 5 月 28 日,除权除息日为:2024 年 5
月 29 日。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刊登在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及巨潮资讯网上的《2023 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公告编号:2024-035)。
三、本次回购股份价格上限调整情况
根据公司《回购报告书》的约定,在本次回购期内,如公司实施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股票拆细、缩股、配股及其他等除权除息事项,自股价除权除息之日起,按照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相应调整回购价格上限。公司本次对回购股份价格上限进
行调整,自 2024 年 5 月 29 日起生效。具体计算过程如下:调整后的回购股份价格上限=调整
前的回购股份价格上限-每股现金红利=25.00 元/股-0.1965380 元/股≈24.80 元/股。
若以回购金额上限人民币 2,000 万元(含)、调整后的回购价格上限人民币 24.80 元/股测
算,预计回购股份数量约为 80.65 万股,约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 0.57%;若以回购金额下限人
民币 1,000 万元(含)、调整后的回购价格上限 24.80 元/股测算,预计回购股份数量约为 40.32
万股,约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 0.28%。具体回购股份数量以回购完成时实际回购的股份数量为准。
四、其他说明
除上述调整外,公司回购股份的其他事项均无变化。公司后续将根据市场情况在回购期限内实施本次回购计划,并将在回购期间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浙江炜冈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 年 5 月 23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