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1256 证券简称:炜冈科技 公告编号:2024-024
浙江炜冈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证监会公告〔2022〕15号)、《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以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2号——公告格式》的相关规定,本公司就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作如下专项报告: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资金到位情况
根据公司2021年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2021年第七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并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浙江炜冈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2248号)同意,公司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35,653,500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13.64元/股,募集资金总额486,313,740.00元,本次发行的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已将扣除保荐承销费人民币37,273,530.50元(已减除前期已付保荐费2,000,000.00元)后的募集资金余额人民币449,040,209.50元于2022年11月28日汇入公司开立的募集资金专用账户中,具体如下:
开户行 缴入日期 银行账号 金额(元)
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温州瑞安支行 2022年11月28日 604013482 101,966,623.50
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温州瑞安支行 2022年11月28日 355900100100275017 67,036,200.00
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温州瑞安支行 2022年11月28日 355900100100280073 30,000,000.00
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温州平阳支行 2022年11月28日 76110122000154185 105,000,000.00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平阳郑楼支行 2022年11月28日 19251601040020001 120,000,000.00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平阳昆阳支行 2022年11月28日 1203283229200175697 25,037,386.00
合计 449,040,209.50
上述募集资金另减除其他与发行权益性证券直接相关的外部费用人民币18,361,427.37元,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430,678,782.13元。上述资金到位情况业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
普通合伙)审验,并由其出具了信会师报字[2022]第ZF11340号验资报告。公司对募集资金采取了专户存储制度。
(二)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和结余情况
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为:
2022年度,公司直接使用募集资金用于募投项目11,299,431.32元,2023年度,公司直接使用募集资金用于募投项目197,918,886.30元,累计投入209,218,317.62元。各项目的投入情况及效益情况详见附件。
截止2023年12月31日,公司募集资金余额为221,460,464.51元,其中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单位大额存单本金余额为165,000,000.00元,购买定期存单本金余额为10,000,000.00元,7天通知存款账户余额为32,951,017.41元,公司募集资金专用账户余额为17,822,769.50元,剩余差异4,313,322.40元系扣除手续费的利息收入。
二、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的管理情况
公司已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业务规则及规范性文件,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制定了《浙江炜冈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根据《浙江炜冈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公司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在银行设立募集资金专户,并连同保荐机构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2022年11月30日分别与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温州分行、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温州瑞安支行、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温州平阳支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平阳县支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平阳支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三方监管协议与深圳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三方监管协议的履行不存在问题。
(二)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截止2023年12月31日,公司共设6个募集资金专户,募集资金具体存放情况如下:
开户行 银行账号 募集资金 金额(元)
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温州瑞安支行 604013482 活期户 655.28
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温州瑞安支行 355900100100275017 活期户 7,358,286.19
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温州瑞安支行 355900100100280073 活期户 7,684,326.82
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温州平阳支行 76110122000154185 活期户 145,287.89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平阳郑楼支行 19251601040020001 活期户 50,000.11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平阳昆阳支行 1203283229200175697 活期户 2,584,213.21
合计 17,822,769.50
截止2023年12月31日,公司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单位大额存单本金余额为165,000,000.00元,购买定期存单本金余额为10,000,000.00元,7天通知存款账户余额为32,951,017.41元。
根据公司的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公司会计部门应当对募集资金的使用情况设立台账,详细记录募集资金的支出情况和募集资金项目的投入情况。公司内部审计部门应当至少每季度对募集资金的存放与使用情况检查一次,并及时向审计委员会报告检查结果。审计委员会认为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存在重大违规情形、重大风险或内部审计部门没有按前款规定提交检查结果报告的,应当及时向董事会报告。
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本报告期内,公司实际使用募集资金人民币197,918,886.30元,具体情况详见附表《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各项目未达到计划进度或预计收益的情况和原因如下:
1、研究院扩建项目:目前尚处于建设阶段,尚未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该项目也不直接产生营业收入,无法单独核算效益;
2、营销及服务网络建设项目:目前尚处于建设阶段,尚未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该项目也不直接产生营业收入,无法单独核算效益。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地点、实施方式变更情况
2023年4月27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2023年5月29日公司召开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部分募投项目实施地点、实施方式、实施进度及内部投资结构的议案》,同意公司调整部分募投项目实施地点、实施方式、实施进度及内部投资结构。公司监事会、独立董事及保荐机构对上述调整部分募投项目实施地点、实施方式、实施进度及内部投资结构的事项均发表了同意意见。详见公司
2023年4月29日披露的《关于调整部分募投项目实施地点、实施方式、实施进度及内部投资结构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10)。
(三)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2023年1月9日,公司分别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先期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126,173,540.56 元。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上述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情况出具了《浙江炜冈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支付发行费用及投入募投项目的鉴证报告》(信会师报字[2023]第ZF10002号)。公司监事会、独立董事及保荐机构对上述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和已支付发行费用事项均发表了同意意见。
(四)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五)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情况
公司于2022年12月13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及第二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于
2022年12月29日召开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保证公司在正常经营资金需求的情况下,使用总计不超过人民币2.8亿元(含本数)额度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低风险理财产品(包括但不限于结构性存款、收益型凭证等),使用期限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在上述额度及决议有效期内,业务可循环滚动开展。
公司于2023年8月25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追认及增加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授权额度的议案》,对公司3笔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进行追认,并增加1,000万元额度,由人民币2.80亿元(含本数)增加至人民币2.90亿元(含本数),有效期与前次现金管理授权一致。
公司于2023年12月21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保证公司在正常经营资金需求的情